北京大学法学院财经法研究中心
- 作品数:51 被引量:293H指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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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制改革与税法律师的走向
- 在"三五纲要"之后,律师业在化解社会矛盾与追求自身发展之间寻求平衡的成为值得讨论的话题。这篇文章从税法律师在近年税法改革当中所扮演的角色入手,采用实证主义和一般逻辑分析的方法,论述了税制改革带来的税收法律关系的变化,以及...
- 刘天永
- 关键词:纳税义务
- 文献传递
- 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方式的利弊比较被引量:6
- 2007年
- 2007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了"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及费改税专家座谈会"。会上,来自科研院所的专家对我国及世界其他国家的社会保险征管体制及费改税的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来自社会保险费征收单位的税务局的代表也介绍了当地的征收情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得出正确判断的前提。本刊将与会者的发言整理刊出,以期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所裨益。
- 刘剑文
- 关键词:社会保险资金资金筹集方式公共物品税收形式收费形式
- 应大幅降低企业所得税被引量:3
- 2017年
- 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承担的第一大税赋,降低其税率,能够直接有效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笔者认为,可以考虑将目前企业所得税25%的税率降低至20%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本次修法完成了与《慈善法》的'无缝衔接'。
- 杨城刘剑文
-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OECD《企业所得税法》国家财政收入税率调整税收负担
- 税收法律行为的价值取向与范畴界定被引量:2
- 2016年
- 税收法律行为是税收行为的下位概念,对这一类行为的考察有助于类型化视角下的财税行为研究。税收法律行为包括传统法律行为制度的三要素:意思表示、法律效果和主体行为,但其内涵需体现税收法律行为的特性。税收法律行为价值的提炼需坚持税法价值一般性和自身价值特殊性的统筹,在此基础上建构层次有别、位阶鲜明的立体式价值体系,其中人本主义是价值体系的核心。对税收法律行为范畴的界定需以其价值取向为指引,通过对其内部代表性要素的梳理,确定"对等性"为界定的一般性判断标准。
- 徐梦堃
- 关键词:人本主义
- 宪政视角下的财政民主及其构建被引量:16
- 2007年
- 财政不仅是维系国家运转的经济基础,更是推进国家与公民关系和谐发展的政治基础。而财政民主不仅结合了宪政主义和法治主义,更是统一了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的要求,财政民主对实现政府行为法治以及实现和保障公民权利有着重要意义。通过剖析财政民主的内涵、探讨财政民主的制度缺失,试图为新时期财政民主的制度重构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历史和现实的路径。
- 郭维真刘剑文
- 关键词:财政民主宪政
- 预算法修改:从“治民之法”到“治权之法”被引量:11
- 2014年
- 新预算法在打造透明预算、规范地方债务、硬化预算约束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较好地体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精神,也与我国现阶段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求相契合。可以说,这是一次“革命性”的修法,因为其不仅彻底革新了预算法的立法宗旨和理念,而且对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奠基性的历史意义。
- 刘剑文陈立诚
- 关键词:预算法财税体制改革治权地方债务预算约束
- 企业发展与企业所得税法改革
- 2005年
- 税收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着极为重大的影响。对於企业来说,税收负担,尤其是企业所得税,是其生产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其财产权和经营自由权的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剥夺。在当前的企业所得税制下.内外资企业并行的两套所得税体系以及大量不规范的税收优惠造成了税收负担的不公平分配,影响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企业所得税制的不规范性导致大量的企业避税和税收的流失,加大了税收徵管的难度。
- 劉劍文
- 关键词:税法改革企业所得税制税收负担公平分配企业避税自由权
- 论规制资本弱化制度中的非歧视原则被引量:2
- 2008年
- 资本弱化是企业为谋求利息税前扣除的利益而以债权投资代替股权投资的一种国际避税行为。各国传统上对资本弱化的规制都仅仅针对非居民的外国投资人。然而这一歧视性的规定受到了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挑战,同时也与各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中的非歧视条款相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我国首次引入资本弱化的规制制度,并采取了非歧视原则,具有相当的科学性。
- 曹明星
- 关键词:资本弱化非歧视原则《企业所得税法》
- “领域法”范式适用:方法提炼与思维模式被引量:47
- 2018年
- "领域法"范式开辟了法学研究、法律思维和法治治理的新路径。将"领域法"范式作为"领域法学"理论的核心要件,是研究法律现象的重要工具。秉承"问题界定—规范提炼—调整适用"的逻辑方法,"领域法"范式能彰显其立论理性与实践价值并重的实际效能,对现实问题之妥适解决大有增益。与之同时,为"领域法"范式总结一般体系与适用条件,将为"领域法"提供合理性与正当性的智识支撑。依照"领域法"范式所生发的思维模式,亦有助于推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与法学教育的转型发展。
- 刘剑文胡翔
- 关键词:思维模式
- 关于“强化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建设现代财税法学”的倡议
- <正>尊敬的各位学界同仁:我们今天齐聚南昌,在这座中国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城市,参加"第四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围绕"新时期背景下财税法学科如何自信"展开讨论,总结近十年来学科建设的成就和不足,描绘学科发展的美...
-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