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
- 作品数:277 被引量:1,854H指数:25
- 相关作者:马岭梁鹏李卫红伏创宇柳建龙更多>>
- 相关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兰州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文化科学更多>>
- 日本少年矫治体系的历史嬗变及对我国的启示被引量:7
- 2014年
- 日本少年矫治体系历史沿革经历了从刑罚主义、惩治主义到国家亲权、少年最佳发展利益的思路转变。当今日本根据不同主客观因素实行分类矫治,注重培育少年复归社会能力的集体生活教育指导,并且引入了被害人同理教育课程以体现最新刑事政策发展方向,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矫治效果,而且很大程度上缓冲了对少年犯罪严刑化的舆论压力。未来我国应该通过少年最佳发展利益理念去修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矫治方针,在少年矫治方略上实现从分类管理到分类矫治的过渡,探索中国式被害人同理教育的内容与方式。
- 程捷
- “东莞丐帮事件”引发的对乞讨儿童刑事保护的思考——对组织儿童乞讨罪的研究
- 2014年
- 媒体报道“东莞丐帮”之后,在全国引发了一场新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浪潮。“丐帮”现象的背后有着复杂的社会根源,这个群体中乞讨儿童的悲惨生活状况最令人触目惊心,把儿童乞讨者的保护重点提出来,也就抓住了乞讨问题的一大核心,应运用法律对乞讨儿童权益提供强有力的保护,使“丐帮”的幕后策划者、组织者得到依法严惩。针对组织乞讨的问题,虽然《刑法》中规定了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但对于该罪的解释和理论还存在一些争议,尤其是有待于明确和完善有关对组织儿童乞讨罪的构成要件。
- 李梦晗
- 关键词:构成要件
- 腐败犯罪的主体预防
- 2014年
- 主体预防是预防腐败犯罪产生的一个方面,其中人性定律、理性定律及情感定律应当扎根在官员们的心中,要让官员们认识到人性的弱点并主动加以控制;发挥理性的作用,结果制约行为,承担腐败犯罪的最终结果是刑罚而不是阶段性的享受;对配偶对家人的情感及责任远胜于第三者带来的瞬M快感,因为前者恒久一生,后者有可能毁于一旦。
- 李卫红
- 关键词:腐败犯罪人性情感
- 财税法教育功能实现的反思与路径探索
- 一、实现财税法教育功能的意义财税法的功能是由财税法内在本质决定的,能够对税收关系和税收行为发挥引导和调整作用的潜在能力,其分为规制功能和社会功能两类。规制功能包括财税法的规范功能、约束功能、强制功能、确认功能和保护功能,...
- 刘映春郑晓婷
- 以审判为中心与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以刑事和解案件为研究对象被引量:6
- 2016年
- 以审判为中心的终极目的是实现个案的公平与公正,但以审判为中心的含义并不是将每一个案件都纳入审判阶段,以审判为中心与刑事案件分流不仅不矛盾,而且只有做到后者才能更好地实现前者。以审判为中心强调在实体意义上定罪权属于法院,其他机关无权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实现的,与国家司法模式密切相关,是恢复性司法向国家司法的渗透,是在法定的正当程序范畴内实现的和解。刑事和解使刑事案件得到分流,化解了社会矛盾并促进了社会和谐。法律应当赋予侦查机关在当事人刑事和解后有不立案和撤案的权力,对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决定不起诉,也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前者更能体现和解后的案件分流。当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犯罪情节较轻,没必要将其再次纳入到刑事诉讼程序中来。其意义在于:一是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二是体现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地位;三是给被告人选择的机会,使其更快地融入社会。
- 李卫红
- 关键词:刑事和解撤案不起诉
- 考试评分决定的性质及其司法审查被引量:1
- 2017年
- 无论是考试评分决定的行政救济,还是对其展开司法审查,都面临着法律适用上的困境。若考试评分以"学术评价"之名躲避外部的监督,不仅不利于考生的基本权利保障,而且会损害考试的公正性与公信力。考试评分决定属于行政行为,因而应当纳入行政救济的范围。司法审查应当对考试评分予以尊重,并不意味着放弃对评分权限、事实、程序的监督,同时须接受考生的作答余地。若要考试评分受到司法审查的有效保障,我国还须完善考试组织、考试程序与考试权利的配套制度。
- 伏创宇
- 关键词:考试评分行政行为
- 民事证据调查必要性研究被引量:2
- 2015年
- 证据调查必要性问题所关注的是哪些证据应当进行调查、哪些证据不需要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5条对不需要调查的证据首次进行了规定,但规定得较为模糊,难以指导审判实践,当事人在证据申请被驳回后也难以得到有效救济。明确证据调查之必要性,应先确立预断禁止原则及唯一证据原则这两大前提,在此基础上用程序性思维予以判断,同时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和处分权,进而分别采用不同的裁判方式。
- 陈榅鹏
- 网络链接的版权法规制综述被引量:4
- 2014年
- 在互联网的行列中,链接行为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角色。一方面,网络链接不仅可以增加被链接网页的流量数,为其带来可观的利益收入,同时也节省了互联网用户的检索成本,方便其快捷准确地获取所欲查找的信息。但是,另一方面,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商业模式的创新,网络链接也伴随着大量侵权纠纷,一些网络公司“挟渠道以令诸媒”,打着创新的名义,却行侵犯版权之实。
- 徐美玲
- 关键词:网络链接版权法互联网用户规制网络传播技术商业模式
- 论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阅卷权被引量:16
- 2015年
-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2款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在批捕环节提供辩护意见的权利,而从《刑事诉讼法》第35条可知,辩护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若要使侦查阶段的辩护权能够得到真正落实,至少应当在逮捕及其相关环节确保辩护律师查阅逮捕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之机会。侦查秘密原则并不构成对辩护律师上述权利予以限制的合理理由,且辩护律师在逮捕及相关环节上的阅卷权对于遏制羁押常态化现象将发挥极大作用。因之,对《刑事诉讼法》第38条有关辩护人阅卷之阶段与范围的规定,应抛弃传统的形式解释方法,而代之以实质解释论视角。
- 孙远
- 关键词:辩护阅卷逮捕
- 标准必要专利禁令行为的反垄断规制探析被引量:16
- 2016年
- 寻求和实施禁令本是专利权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标准却可为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不正当行使这一权利提供平台,成为其实施反竞争行为的工具。持有人不当寻求和实施禁令的行为导致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是反垄断规制的正当性基础。作为私权与公益激烈交锋的场域之一,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不当行使禁令行为的反垄断规制,关涉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自由竞争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在适用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相关制度来规制专利持有人的禁令行为时,执法机构可以从持有人、被控侵权者以及消费者三个主体维度出发,综合考虑各自的相关因素,以充分发挥反垄断法的规制功效。
- 韩伟徐美玲
- 关键词:禁令滥用反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