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人文与管理系
- 作品数:56 被引量:147H指数:7
- 相关作者:卞呈祥刘振球朱庆春刘霖叶王筱萌更多>>
- 相关机构: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统计与金融系更多>>
- 发文基金: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安徽省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参合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满意度及其相关影响因素实证研究被引量:20
- 2010年
- 以ACSI模型为基础,构建参合农民满意度测评模型,分析样本地区影响参合满意度各项因素的影响水平,为制度监管提供政策建议。
- 俞彤张曙光
-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满意度
- 论灾疫生命伦理在当今人类境遇中的特殊使命
- 灾疫生命伦理作为一门新兴的人文学问,致力于消除当代存在风险、引导人类求取理性生存之道,在应对灾疫的分析中形成了其特殊的使命及研究视角,它直面的事实,是生存毁灭中生命与生态的拯救;形成的目标,是生命的福宁与社会的公义;基于...
- 关键词:生命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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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市场经济语境下的民主制度
- 2007年
- 市场经济的成熟发展必然催生出符合现代文明发展方向的政治制度——民主;民主制度所蕴涵的价值诉求必将对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的资源配置方式,产生深远积极的影响;如何有效地减少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是制度创新的关键。
- 俞彤
- 关键词:市场经济民主法治
- 唐山地区农村居民两周患病及就诊情况分析被引量:2
- 2008年
- [目的]了解唐山市农村两周患病、就诊情况及影响因素。[方法]于2004年3~6月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4416人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唐山市农村居民的两周患病率为177.99‰,年龄和是否患有慢性病是其主要影响因素。两周就诊率为97.60‰,是否有职业(收入),是否患有慢性病是其主要影响因素。[结论]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卫生政策和办医形式,以满足农民的卫生服务需求。
- 国实关维俊
- 关键词:农村患病率就诊率
- 论宋代的民事息讼——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为考察中心被引量:4
- 2012年
- 宋代民事息讼在司法中运用之广、方式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其主要类型有:化解纷争的财产息讼、辨析伦理的人伦息讼、敦厚宗族的立继息讼、和睦家庭的婚姻息讼。在息讼中,宋代司法官吏追求民事诉讼的终结,采取了整体性的审判思维,灵活运用息讼方式化解各种民事纠纷。宋代富有特色的民事息讼方式在完善民事诉讼程序、保护民事权利、缓解家庭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 高玉玲
- 关键词:宋代息讼
- 病历上的知识产权问题探析被引量:3
- 2008年
- 病历上的知识产权涉及到患者权利的保护。是医事主体运用病历时必须面时的问题。本文认为病历上记载的内容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并对病历作为知识产权所具有的独特特性、行使主体、行使期限以及行使内容等内容进行了论述。
- 高玉玲
- 关键词:病历知识产权著作权法保护
- 农村产权结构历史变迁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2008年
- 改革前后,农村产权结构的变迁是从残缺走向完整。它昭示了权利从国家回归于农村社会的自然历史过程。这种回归使农户真正成为农村产权的主体。其必然带来农民维护自身产权而产生的强烈政治诉求。农村产权结构的变革与乡村政治交互发展的演变史为我国建设与发展民主制度提供了客观的经济演化样本,对我国的民主制度发展进程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与教训。
- 俞彤
- 关键词:农村产权乡村政治民主
- 重大灾疫展现的生命伦理之维被引量:4
- 2013年
- 21世纪以来全球爆发的重大灾疫,作为人们日常道德生活的中断,开启了非常态的生命伦理之维。灾疫生命伦理,作为人类应对非常态的灾疫生存境域的伦理智慧,以"整体生存"为核心信念,以"生命至上"为终极态度,以"责任本位"为规范原则。其目的与任务,在于为人们面对灾疫生存风险时求取理性生存之道。它在本质上反映了一种透过人与自然关系而折射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灾疫在其常态"恶"的背后,从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维度折射出了诸多"善"的规定性。在这个意义上,诉诸主客观相统一的视角,灾疫和伦理构成辩证的对立统一。
- 王军田海平
- 关键词:生命伦理对立统一
- 重论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多元化”问题的公正应对机制被引量:1
- 2011年
- 新的《侵权责任法》颁布施行并未消除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的"二元化"问题,反而使"二元化"进一步走向了"多元化",面对"多元化"产生的法律困境,如何引鉴公正的法理机制去应对解决矛盾,使医患关系得以实现和谐,就构成未来统一的医事立法之当代视界。
- 王军
- 关键词: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公正
- “性贿赂”入罪问题的理性分析被引量:1
- 2008年
- "性贿赂"即通常所指的权色交易,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亲为式性贿赂;另一种是雇佣式性贿赂。性贿赂是否应该纳入刑法调整的范围,对于不同的具体情形应作理性分析,以区别对待。
- 刘振球许田
- 关键词:性贿赂权色交易犯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