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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JC0915)

作品数:2 被引量:1H指数:1
相关作者:吴凡明更多>>
相关机构:井冈山大学吉林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哲学宗教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哲学宗教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张家山汉简
  • 1篇宗法
  • 1篇宗法制
  • 1篇五德
  • 1篇五德终始
  • 1篇西周
  • 1篇孝道
  • 1篇孝道伦理
  • 1篇孝治
  • 1篇礼乐
  • 1篇礼乐文化
  • 1篇律令
  • 1篇伦理
  • 1篇家国一体
  • 1篇规定性
  • 1篇汉简
  • 1篇二年律令
  • 1篇《二年律令》

机构

  • 2篇井冈山大学
  • 1篇吉林大学

作者

  • 2篇吴凡明

传媒

  • 1篇求索
  • 1篇井冈山大学学...

年份

  • 1篇2010
  • 1篇2009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从《二年律令》看汉初孝道伦理与法制的混融
2009年
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所反映的汉初法律内容来看,其对不孝行为的规定及法律处罚与封建法典成熟期的唐律相比较,孝道伦理与法制的融合已经较为全面,涉及到《唐律》规定的有关不孝罪的全部内容,有力地证明了汉初孝道伦理就与法制有了全面融合,从而也证明了法史界认为汉初孝与法制不可能融合的谬误。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汉初律法既承周秦以来孝与法制融合的法制传统,又有儒家参与汉初法制建设,促进了孝与法制的混融,并没有学界所称的所谓"五德终始"学说的影响。
吴凡明
关键词:二年律令孝道孝治五德终始张家山汉简
西周孝之为孝礼的规定性被引量:1
2010年
"孝"是源于人类的自然本性即父母子女之间纵向的"亲亲之情",这种自然之情发乎于外,成为协调父子关系和谐的行为规范。这种发乎自然人伦的文明形式,与传统礼乐文化在"伦理和谐"的价值旨趣上是完全一致的。孝与礼相结合而为孝礼,是礼乐文化的逻辑起点。由礼乐文化中所确立的孝之为孝礼的规定性,首先体现在周人对祖先祭祀的宗教礼仪之中,进而逐步推展到丧葬、婚冠、生育以及对在世尊长的敬爱与服事之中。
吴凡明
关键词:礼乐文化宗法制家国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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