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JC0915)
- 作品数:2 被引量:1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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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二年律令》看汉初孝道伦理与法制的混融
- 2009年
- 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所反映的汉初法律内容来看,其对不孝行为的规定及法律处罚与封建法典成熟期的唐律相比较,孝道伦理与法制的融合已经较为全面,涉及到《唐律》规定的有关不孝罪的全部内容,有力地证明了汉初孝道伦理就与法制有了全面融合,从而也证明了法史界认为汉初孝与法制不可能融合的谬误。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汉初律法既承周秦以来孝与法制融合的法制传统,又有儒家参与汉初法制建设,促进了孝与法制的混融,并没有学界所称的所谓"五德终始"学说的影响。
- 吴凡明
- 关键词:二年律令孝道孝治五德终始张家山汉简
- 西周孝之为孝礼的规定性被引量:1
- 2010年
- "孝"是源于人类的自然本性即父母子女之间纵向的"亲亲之情",这种自然之情发乎于外,成为协调父子关系和谐的行为规范。这种发乎自然人伦的文明形式,与传统礼乐文化在"伦理和谐"的价值旨趣上是完全一致的。孝与礼相结合而为孝礼,是礼乐文化的逻辑起点。由礼乐文化中所确立的孝之为孝礼的规定性,首先体现在周人对祖先祭祀的宗教礼仪之中,进而逐步推展到丧葬、婚冠、生育以及对在世尊长的敬爱与服事之中。
- 吴凡明
- 关键词:礼乐文化宗法制家国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