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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BFX004)

作品数:4 被引量:36H指数:2
相关作者:刘旺洪刘爱龙更多>>
相关机构: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审计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当下
  • 1篇中国法
  • 1篇中国法学
  • 1篇中国法学研究
  • 1篇人民法院
  • 1篇社会管理
  • 1篇社会管理创新
  • 1篇司法
  • 1篇能动司法
  • 1篇宪政
  • 1篇宪政中国
  • 1篇宪政主义
  • 1篇历史考察
  • 1篇律文
  • 1篇民法
  • 1篇民间法
  • 1篇家法
  • 1篇国法
  • 1篇国家法
  • 1篇法律

机构

  • 2篇南京师范大学
  • 2篇南京审计大学

作者

  • 2篇刘爱龙
  • 2篇刘旺洪

传媒

  • 1篇法制与社会发...
  • 1篇南京社会科学
  • 1篇江苏社会科学
  • 1篇江海学刊

年份

  • 1篇2012
  • 2篇2011
  • 1篇2007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立法后正当性评价的尺度和标准被引量:1
2011年
立法后正当性评价包括伦理评价和历史评价两个尺度。这两个评价尺度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对立,其对立统一的基础在于法的制度道德。法的制度道德兼具理想性与现实性、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是沟通立法后正当性评价的尺度和标准的桥梁和纽带。法的制度道德可以进一步具体化为不同的价值标准,这些标准可用于检验立法和法律实施的正当与否。
刘爱龙
关键词:法律文本
论民间法及其与国家法的关系被引量:21
2007年
法律乃是一种使人类事业受规则治理的事业。完整的法律是国家法和民间法的有机统一。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国家法还是民间法,都不是自足的规范体系,它们各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局限性。在法制现代化过程中,我们绝不能忽视民间法有效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功能,要充分认识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在保证国家法的权威和尊严的同时,逐渐消解国家法和民间法的矛盾与冲突,实现两者在法制现代化这一历史前提下的互动整合。
刘旺洪
关键词:民间法国家法
宪政中国及其当下法学任务--基于历史考察的视角被引量:1
2011年
中国法律和法学建立于中国的社会现实和民族法制发展的实践基础之上,同时呼应全球化、现代化的时代主题。事实上,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儒家传统中不仅具有民主的种子和胚芽,而且宪政民主是中国文化中道德精神内在发展的本质要求;而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当下中国法的历史曾一度在理念与制度建构上谱写了宪政民主的新篇章。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中国法的上述传统及其当下历史在中国法学主体性重建中的重要意义,同时在全球化大背景中深入探究"中国"的真正意涵,从而准确把握当下中国法学研究的历史任务和中国法的时代主题。
刘爱龙
关键词:宪政主义中国法学研究
社会管理创新:法院的职能定位与实践路径——兼析能动司法的范围和限度被引量:13
2012年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具有重要职能。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根据司法权的本质属性、职能范围、运行规律来进行。司法权是人民性、政治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其中人民性是其本质属性,政治性是人民性的集中体现,法律性是人民性和政治性的"生命形式"和实现机制。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具有三个方面的职能定位,即依法履行司法职能是其基本立足点和出发点,服务大局是其人民性和政治性的本质要求,合法性是其基本要求和根本保障。能动司法应当成为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理念和实践导向,只有坚持能动司法才能实现司法的法律效果与司法效果的统一,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而能动司法必须坚持司法法律性的底线,解决好"能"与"不能"的关系问题,针对目前能动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应着力处理好三对关系。
刘旺洪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人民法院能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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