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CFX036)
- 作品数:12 被引量:28H指数:3
- 相关作者:蒋鸣湄胡兴东梁盈浦加旗朱艳英更多>>
- 相关机构:广西民族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历史地理更多>>
- 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综述被引量:1
- 2011年
- 近年中国社会矛盾复杂性引发了学界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热潮。学者们为完善纠纷解决机制,运用多种研究方法,着眼中国现实及本土性问题,对社会纠纷的变化趋势、现有纠纷解决机制构成及运行状况、影响纠纷解决方式选择的因素、各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形成多方观点,发展了中国纠纷解决学理论。
- 蒋鸣湄
- 关键词:纠纷解决法学研究方法调解制度信访制度
- 苗寨社会秩序解读——从法社会学、法人类学的视角
- 2011年
-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法治化发展道路上,边疆民族地区是一个重点和难点。文章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法社会学、法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以滇东南一个苗族村寨的民族民间规范和纠纷解决个案为研究对象,对滇东南边疆民族地区苗寨社会秩序进行阐释。
- 浦加旗
- 关键词:边疆地区苗寨社会秩序
- 古代侗款效力溯源——对古代三江侗族村寨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被引量:2
- 2010年
- 笔者考证了古代侗款的约法性质,并从程序法的角度分析了古代三江侗族村寨社会纠纷解决的基本运作方式,继而揭示:社会契约固有的群体内在约束力是款约得到有效遵守的重要原因。
- 蒋鸣湄胡兴东
- 关键词:侗款社会契约纠纷解决机制习惯法
- 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变迁研究被引量:1
- 2009年
- 基于法律多元的视角,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元代以前在王朝国家羁縻统治下形成了以固有纠纷解决机制为主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元代在土官土司制下则发生重大变迁,国家司法制度在西南地区的适用范围和对象不断扩张,固有纠纷解决机制的地位和效力置于国家法之下;明中后期至清中期西南少数民族固有纠纷解决机制急剧变迁,与国家正式司法制度不断整合,王朝国家司法制度普遍适用,形成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在多元交错中的非均衡变迁。
- 朱艳英
- 关键词:纠纷解决机制习惯法西南少数民族
- 彝寨社会秩序解读——从法社会学、法人类学的视角被引量:1
- 2008年
-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法治化发展道路上,边疆民族地区是一个重点和难点。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法社会学、法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以滇东南一个彝族村寨的民族民间规范和纠纷解决个案为研究对象,对边疆彝寨社会秩序进行阐释。
- 浦加旗
- 关键词:边疆地区社会秩序
- 西南少数民族神判式纠纷解决机制考察
- 2012年
- 神判是人类审判历史上存在于每个民族发展初期的纠纷解决机制。西南少数民族在1949年以前,多数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在他们的纠纷解决机制中神判占有重要地位。神判不仅是西南少数民族民间纠纷解决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影响到土司正式解决机制。西南少数民族的神判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可以根据神判使用的介质来分类,也可以根据神判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划分不同类型。
- 梁盈
- 关键词:少数民族纠纷解决机制神判
- 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被引量:3
- 2009年
- 中国古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法律适用中,国家首先关注的是刑事案件的管辖,因为它关系到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问题。中国古代国家对少数民族刑事案件积极司法管辖的基础上却在法律适用中体现出相当的灵活性。认真分析国家对少数民族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情况,可以分为:在罪名适用上,有直接适用国家法中的罪名与变通适用各少数民族罪名;在刑罚适用上,有直接适用国家法中的刑罚和变通适用各少数民族的刑罚。中国古代国家对少数民族刑事案件管辖时,并不必然导致完全适用国家法中的罪名与刑名。这种灵活的刑事法律适用使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法律适用实现了灵活性与原则性、统一性与地方性的结合。
- 胡兴东朱艳红
- 关键词: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少数民族
- 西南少数民族调解式纠纷解决机制考察被引量:2
- 2012年
- 与复仇式纠纷解决机制和神判式纠纷解决机制等非理性的方式相比,西南少数民族在历史上也形成了一些更为理性的纠纷解决机制,即调解式纠纷解决机制,它是把纠纷交给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进行调解和诉讼审理的一种机制。调解式纠纷解决机制在一般民众的日常纠纷解决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他们解决民间日常纠纷最常用的方式。此种纠纷解决机制具有很强的理性和世俗性,有很多民族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机制。
- 梁盈
- 关键词:少数民族
- 社会契约与国家法律在现代乡村社会中的实践方式--对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考察被引量:6
- 2009年
- 作者对三江侗族民间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状况以及以村规民约为代表的社会契约、村委会及老人协会调处为代表的社会救济方式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考察,论述了纠纷解决机制是一个包括程序和实体法实践在内的动态体系;揭示社会自治力在国家现阶段不被重视,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选择空间较小的社会现实;倡导重视社会契约和社会救济以激励社会自治。
- 蒋鸣湄
- 关键词:侗款村规民约法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 景颇族传统山官制度下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被引量:10
- 2008年
- 景颇族是云南少数民族中具有自己特有社会组织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民族之一。山官制度作为景颇族特有的社会组织制度,对本民族的纠纷解决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景颇族传统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不仅有由自己内部的纠纷解决机制,还有外部的傣族土司衙门、中央流官政府等纠纷解决机制。这三者在1949年以前构成了景颇族传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体系。它们有各自的运作机制,适用不同的法律习惯,相互之间有互动的影响。随着中央政府对景颇族地区统治的深入,三者的地位也产生相应的变化。这三者在1949年以前一直存在,为景颇族传统社会提供不同的作用和功能。分析它们之间的运作机制和关系对今天构建民族地区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构建和谐社会也产生积极的作用。
- 胡兴东
- 关键词:景颇族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