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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XKS020)

作品数:4 被引量:5H指数:2
相关作者:张翠郑建中张晓洪宋容更多>>
相关机构:重庆理工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主题

  • 2篇文化
  • 2篇哈贝马斯
  • 2篇合法
  • 2篇法治
  • 2篇法治观
  • 1篇对话法
  • 1篇形式法治
  • 1篇虚无
  • 1篇政治
  • 1篇政治教育
  • 1篇治教
  • 1篇实质法治
  • 1篇思想政治
  • 1篇思想政治教育
  • 1篇主法
  • 1篇网络
  • 1篇网络文化
  • 1篇文化引导
  • 1篇民主
  • 1篇民主法治

机构

  • 4篇重庆理工大学

作者

  • 2篇张翠
  • 1篇张晓洪
  • 1篇郑建中
  • 1篇宋容

传媒

  • 1篇山西师大学报...
  • 1篇理论导刊
  • 1篇重庆理工大学...
  • 1篇学校党建与思...

年份

  • 3篇2015
  • 1篇2014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权威对话法与网络文化的引导
2014年
权威对话法是通过权威人士与网民平等对话等形式,有效地主导和影响网络舆论,使之成为网络文化健康发展重要的路径。要充分认识权威对话法在网络文化交流中的价值和特征,分析权威对话法在网络文化引导中面临的困境,科学运用权威对话法来引导网络文化的发展。
宋容丁洁静
关键词:交互性
合法之法与民主法治理想——哈贝马斯的法治观及其现实启示被引量:2
2015年
民主法治是众多政治哲学家对于人类社会理想图景的追求,哈贝马斯在探求民主法治的过程中,基于"法律型统治"的内在缺陷,将真正的法治诉诸于合法之法的生成和实施。同时,基于交往理性对工具理性和实践理性的超越,哈贝马斯建构起一种以交往理性和商谈原则为核心的商谈民主程序,经由这种民主程序形成的法律实现了实用价值与实体价值的统一,是为合法之法。因此,由商谈民主程序形成合法之法的历程就是哈贝马斯实现其民主法治理想的必由之路。这些思想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张翠
关键词:哈贝马斯民主法治
合法之法的生成与意义——哈贝马斯的程序主义法治观管窥
2015年
形式法治片面强调法律的实用性,实质法治片面强调法律的价值性,二者都不能实现真正的法治。哈贝马斯的程序主义法治以合法之法为核心,合法之法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法律生成过程中主体间基于交往理性的商谈论证程序。由于合法之法是承受者的"自我立法",因此必须得到遵守,这就实现了法律实用性与价值性的统一,合法之法就成为实现真正法治的根本保障。
张翠
关键词:形式法治实质法治哈贝马斯
虚无·普世·壁垒: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的三大挑战及其批判被引量:3
2015年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获得实效性,不能仅限于教育内容的改进,也不能止于教育形式的革新,更重要的是要有教育理念的明晰把握和贯彻。而在文化多元化发展已成事实与必然的今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正面临着文化历史坚守的虚无、普世价值认知的错位、文化和价值共识的人为障碍这3个核心理念的挑战。要及时而有效地应对这3大挑战,就要在教育观念上牢固树立4个方面的价值选择:捍卫文化传统的合理性与必然性、批判西方普世的虚假性与欺骗性、确认文化共识的协商性与必然性、推动核心价值的主导性与引领性。
郑建中张晓洪
关键词:文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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