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4CFX003)
- 作品数:4 被引量:42H指数:3
- 相关作者:周安平马齐林更多>>
- 相关机构:苏州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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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法律职业中的性别问题研究被引量:14
- 2006年
- 法律是人际交往与合作之规则,在规则解释的基础上产生法律理论,法律理论的科学化在为法律注入道德性的同时,也产生了强权的政治话语。法律推理也并非是严格的三段论推理,法律的发现与案件的格式化处理始终是在理性与感性的交融中发生。女性天然的去暴力性,适合于剔除司法程序中残存的暴力因素,将解决纠纷的司法程序改造为对话的,而不是对抗的,是理解的,而非压制的诉讼程序。女性的思维即使是感性的,也与法律推理并不对立。它可以弥补理性的不足,在价值判断与利益衡量中作出女性的选择。我们只有在放弃那个在法律“以前”就已经固定的对女性的虚构的同时,也放弃在女性“之前”就已经固定的对法律的虚构,并在现实层面上彻底清除女性与法律职业分离的蕃蓠,女性与法律职业的新近与亲和的时代才会真正来临。
- 周安平
- 关键词:女性法律职业法律建构理性论三段论
- 离婚效力制度研究被引量:2
- 2005年
- “离婚效力”,是指离婚在当事人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等方面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根据各国立法,离婚,不仅结束当事人因结婚而产生的夫妻关系,而且还会对当事人产生人身、财产、亲子以及救济等多种效力。关于离婚效力问题,我国现行立法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都有所规定或涉及,但文章认为,我国现有立法有待完善。
- 马齐林
- 关键词:人身财产亲子救济
- 性别平等的法律进路之批判被引量:21
- 2004年
- 性别平等的公理性缘于人类平等的普遍性 ,人区别于其他“物种特性”的“人的本性”就是性别平等的“最终根据”。至于如何实现性别平等 ,女权主义存在同一平等理论与差异平等理论的争论。而无论是同一平等抑或是差异平等 ,都是通过赋予妇女法律权利的方法。这种法律方法由于不能改变传统法律的结构性环境 ,从而不能使性别平等的法律在现实中真正得到实现。因此 ,性别平等的法律进路 ,必须是重新审视而不是回避传统法律上关于性别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二元划分结构。
- 周安平
- 关键词:性别平等女权主义妇女权利就业权利
- 家庭暴力的法理学分析被引量:7
- 2005年
- 家庭暴力源于人们对人类暴力的崇拜。由于暴力的行使会招致暴力的反抗,出于对暴力的恐惧,原初人们经协议将公共暴力交给公共机构行使,但同时保留了家庭暴力,导致法律公共/私人两分法,最终形成了家庭暴力不受法律约束的事实。由于现代社会延续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分,并在私人领域神圣不可侵犯的要求下客观上置家庭暴力于法律之外,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救济的司法困境。
- 周安平
- 关键词:家庭暴力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