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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4CFX022)

作品数:6 被引量:6H指数:2
相关作者:黄明儒孙珺涛邱帅萍更多>>
相关机构:湘潭大学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科技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6篇伪造
  • 3篇信用
  • 3篇行为客体
  • 3篇伪造罪
  • 3篇客体
  • 2篇有价证券
  • 2篇证券
  • 2篇货币
  • 2篇公共
  • 2篇公共信用
  • 1篇刑法
  • 1篇刑法条文
  • 1篇私文书
  • 1篇条文
  • 1篇票据
  • 1篇票据法
  • 1篇票证
  • 1篇伪造货币
  • 1篇伪造货币罪
  • 1篇金融票证

机构

  • 5篇湘潭大学
  • 1篇湖南科技大学
  • 1篇中国水利水电...

作者

  • 5篇黄明儒
  • 1篇邱帅萍
  • 1篇孙珺涛

传媒

  • 1篇法学杂志
  • 1篇佛山科学技术...
  • 1篇贵州师范大学...
  • 1篇山东警察学院...
  • 1篇公民与法(综...
  • 1篇经济刑法

年份

  • 1篇2012
  • 1篇2011
  • 2篇2010
  • 2篇2005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论伪造罪客体被引量:2
2005年
作为类罪的伪造罪所侵犯的客体尽管我国刑法条文中存在多元化现象,但在本质上讲,存在一个共同侵犯客体,社会的公共信用与交易安全。伪造罪的行为客体即通说中伪造罪的犯罪对象,它是指在社会的公共信用与交易安全上具有法律意义的物品,通过对我国刑法条文的梳理,主要有货币、有价证券、文书印章三类。
黄明儒
关键词:伪造罪刑法条文交易安全行为客体法律意义有价证券
中国古代伪造罪的立法沿革简考
2010年
中国古代有关伪造罪的立法可谓渊源流长,从秦简到唐律再到大清律例,都规定了大量的伪造犯罪。只是上述法律一般都采取分散式的立法方式。其立法的重点在于规制私铸钱、伪造公文印玺以及私造斛斗秤尺等行为上。这也是与当时封建统治者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着眼于对皇权与国家权力的保护密切相关的。不过,有关伪造罪种类的规定已经与现代意义的伪造罪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区别。
黄明儒
关键词:伪造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若干问题研究
2005年
金融票证尤其是票据,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凭证,具有重要的信用功能,在特定条件下和特定范围内可以代替货币,成为社会资金的融通手段和信用关系的载体。市场经济的产生、发展与发达是金融票证得以出现与完善的主要根源,而金融票证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在很大程度上又将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发达。金融票证本身具有某种替代货币的经济功能决定了它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趋重要,因而在经济活动中被广泛运用,尤其是票据法的颁布实施,信用卡使用范围的扩大和金融业务领域的拓展、深入,金融票证的适用面愈来愈宽。
黄明儒
关键词:信用货币票据法票证
伪造有价证券罪行为客体比较研究
2012年
有价证券是表示一定财产权利的票据,行使或处分该证券所表彰的权利必须以占有该证券为必要,虽然大多数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但流通性却不是有价证券的共通要素。印花税票、邮票、车船票等票据,以及支付用电磁记录物宜认定为有价证券,而支付用磁卡的电磁记录不宜认定为有价证券。
邱帅萍
关键词:伪造有价证券行为客体
论伪造货币罪的法益被引量:1
2010年
伪造货币罪侵犯的法益应当是货币的公共信用,因为从本质上看,货币具有公共信用的价值,体现了刑法中的社会法益,伪造货币能够动摇社会公众对货币的信赖程度,而目前作为通说的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实际上是保护货币公共信用的一种手段,其本身并不能作为法益。伪造货币罪的行为客体是指能够体现公共信用的具有强制通用力的货币。
黄明儒孙珺涛
关键词:伪造货币罪法益货币公共信用行为客体
论伪造罪的体系与类型被引量:3
2011年
伪造罪的共同研究首先需要确定其体系范围,不同的国家对伪造罪立法所确定的体系与范围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但一般都是以伪造行为及其侵犯的法益"社会交往与交易安全的公共信用"为契机来探讨伪造罪的体系范围。从立法上来看,我国刑法典中主要规定有伪造货币罪、伪造有价证券罪与伪造文书印章罪三种类型。但这些类型从理论上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区分为不同的类型。
黄明儒
关键词:伪造罪公共信用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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