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美国的亲专利政策的影响,1998年联邦巡回控诉法院(CAFC)通过State street bank案从正面对商业方法除外原则进行了完全的否定。由此,在亲专利政策中产生成长了一种政府容忍的战略性专利形态———商业方法专利。以此为契机,商业方法专利的申请、诉讼以及讨论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和发展。然而,经过了十年的路程,KSR案件与B ilsk i案判决出现了新的动向,原来专利对象性的宽泛要求得到了严格和加强,提高了商业方法专利申请门槛和高度。这是美国适时考虑专利权人和社会公正之间的平衡关系的同时,又在适时地调整着自己的专利政策的结果。
美国State street bank案之后商业方法专利频繁出世。商业方法专利并不是新兴产物,它的出现不但与美国的重视知识产权政策和战略有关,还与飞速发展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电子商务体系息息相关。尽管美国、日本和中国在商业方法专利的分类上稍有不同,但是,商业方法专利的特征却有其共通性。商业方法专利给世人带来的是专利意识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