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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6JC820007)

作品数:4 被引量:88H指数:4
相关作者:万毅林喜芬何永军更多>>
相关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3篇刑事
  • 1篇刑事附带
  • 1篇刑事附带民事
  • 1篇刑事附带民事...
  • 1篇刑事审判
  • 1篇刑事审判监督
  • 1篇刑事证据
  • 1篇刑事证据法
  • 1篇正名
  • 1篇证据法
  • 1篇证据排除规则
  • 1篇审判
  • 1篇审判监督
  • 1篇审判监督权
  • 1篇诉讼
  • 1篇庭审
  • 1篇庭审监督
  • 1篇判决
  • 1篇破解
  • 1篇权利

机构

  • 4篇上海交通大学
  • 2篇四川大学
  • 1篇大连海事大学

作者

  • 4篇万毅
  • 2篇林喜芬
  • 1篇何永军

传媒

  • 2篇上海交通大学...
  • 1篇现代法学
  • 1篇法律科学(西...

年份

  • 3篇2008
  • 1篇2007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刑事证据法的制度转型与研究转向——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线索的分析被引量:13
2008年
20世纪初美国法学界曾针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生过激烈论争,证据学家威格莫尔与法律改革家豪尔乃是论争中对立的双方,其论争的历史贡献在于引出了近现代西方证据法(学)发展的两大论题:"证据法应以证明性为中心还是以可采性为中心"与"如何处理证据规则的实现和诉讼程序的构建之间的关系"。确立与构筑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要环节,当前我国刑事证据法学界的诸多争论与威格莫尔和豪尔当年的论战存在诸多"历史相似性",故有必要进行关联审视。由于我国证据立法以证明性而非可采性为中心,证据规则的实践运行环境不容乐观,理论研究也因为一直受到证据学进路的统摄而不能获得独立。为摆脱困境,我国刑事证据法学界应当以学科建制的探讨为契机,实现中国证据法的制度转型,即构建以可采性规则为中心的证据规则体系,旨在防止误判与价值权衡。同时实现证据法学的研究转向,即实现中国的证据学之法学转型、人权法转型及相对于实体法的独立性转型。
万毅林喜芬何永军
关键词:刑事证据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先刑后民”原则的实践困境及其理论破解被引量:65
2007年
“先刑后民”原则在我国现实司法中遭遇实践困境,进而在学理上遭到普遍的合理性质疑。为此,需要澄清几个观念上的误区:一则“先刑后民”原则在内涵上包括位阶上和位序上的优先性,二则并非我国所独有,而是一项具有普适性的司法原则;三则“先刑后民”原则的价值基础并非旨在彰显“公权优先”的价值理念,而是重在刑、民程序冲突的理性解决。同时,还应当在制度层面上加强对刑事被害人民事权利的保障:一是以程序选择权为基础改造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是加强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程序之间的衔接适用;三是积极构建滥用程序的制裁机制,防止当事人恶意启动程序。
万毅
关键词:先刑后民被害人民事权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判决中的不同意见公开制度研究被引量:4
2008年
判决中的不同意见公开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而为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所反对,这是由于两者在制度类型上的差异所致。但是,随着司法制度的现代转型,大陆法系国家也开始采行不同意见公开制度。我国现行司法制度与大陆法系国家存在着历史的亲缘性和家族相似性,这成为阻碍不同意见公开的最大制度屏障。我国是否适时引进该制度,关键在于司法制度的现代转型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取得成功。
万毅林喜芬
关键词:判决协作式
为审判监督权正名被引量:6
2008年
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审判监督权遭受学界部分学者的质疑。但是,从检察制度生成的历史来看,检察官角色产生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监督、制约法官;从比较法的角度看,由检察官行使审判监督权,对法官的程序违法行为实施监督,也符合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官角色的基本定位;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检察官行使审判监督权包括庭审监督权并不会破坏审判的独立性、中立性以及控辩双方的平等性,因此,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权具有法理合理性。
万毅
关键词:刑事审判监督检察官法官庭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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