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院级课题(13YY022)
- 作品数:5 被引量:16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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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型后的英国雇佣裁判所制度——以苏格兰雇佣裁判所的考察为切入被引量:1
- 2015年
- 雇佣裁判所作为英国裁判所体系的成员之一,2007年依据《裁判所、法院与执行法》从行政系统划归司法系统,苏格兰于2013年完成这一改革。通过对苏格兰爱丁堡雇佣裁判所的考察,可以发现,"司法化"的雇佣裁判所在更为规范、中立的同时,也保留了便民、经济的原初特性,这一特性因2013年收费制度的引入而有所削减,收费制度也影响了雇佣裁判所与其它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之间的关系,行政与司法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功能呈现历史性回归。合理定位不同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角色与功能,是英国雇佣裁判所制度之于我国的启示。
- 杨欣
- 关键词:司法化
- 从“法律赋权”到“法律赋能”:突破一线工人劳动收入偏低的制度困局被引量:1
- 2015年
- 初次分配中一线工人劳动收入偏低已是不争的事实,尽管尚存它原因,但法律对这一事实的导生起了基础性作用。为了矫正两次法律"形塑"对工人低收入的影响,国家选择了"事前劳动规制"的"法律赋权"进路,通过工资立法等向一线工人赋权,但受制于劳动立法目标的多重性以及执法环节的消极,"法律赋权"的功效被消减。为提高一线工人劳动收入,有必要突破静态的"法律赋权",在动态的"法律赋能"之下找寻新路径。
- 杨欣
- 我国劳动合同变更法律规制的路径检讨——从一则典型调岗争议案例谈起被引量:3
- 2015年
- 我国当前劳动合同变更在法律责任方面选择了"项目规制"进路,当用人单位违反"协商一致"原则时,只对其中关涉"核心义务"的项目,且不可归因于劳动者的情形,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司法机关在实践中选择的"劳动条件"联结囿于我国劳动法规定无法突破责任困境,有必要从根本上调整当前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制进路,用"程度规制"取代"项目规制",以平衡企业经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护。
- 杨欣
- 关键词:劳动合同变更协商一致
- 日本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与政策探析被引量:6
- 2014年
- 日本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既有法律层面从宏观到微观的完整框架,也有政策层面以构建以理解和信任为基础的稳定劳资关系的各项措施。在法律与政策的合力之下,一方面,日本集体劳动争议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另一方面,对于已发生的集体劳动争议,由于存在多层次的解决机制,降低了争议演化为罢工等集体行动的可能性。
- 杨欣
- 关键词:集体劳动权集体劳动争议法律
- 英国劳动法中的推定解雇制度及对我国劳动法律的启示被引量:5
- 2015年
- "推定解雇"是英国"不公平解雇"的下位概念,目的在于规制企业用工"管理权"。对"推定解雇"的审查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骤审查是否构成推定解雇,当前适用"审慎的客观审查"标准,第二步骤审查推定解雇是否"不公平",适用"合理反应幅度"标准。具体的救济金额在"公正平等"原则下尚需考量雇员"共同过错"等多种扣减因素。推定解雇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劳动合同变更有诸多启示,我们有必要转换现行规制思路,基于劳动合同的"不完全性"与"继续性",在用工管理权与劳动者权利之间建构平衡性标准保护。
- 杨欣
- 关键词: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