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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32311019)

作品数:6 被引量:11H指数:2
相关作者:崔璨陈杰黄树卿刘鹏超王晓霞更多>>
相关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天津科技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 1篇历史地理

主题

  • 6篇文化
  • 5篇遗产
  • 5篇文化遗产
  • 2篇文化遗产保护
  • 2篇法律
  • 2篇非物质文化
  • 2篇非物质文化遗...
  • 1篇刑法
  • 1篇刑法保护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责任
  • 1篇隐喻
  • 1篇战争罪
  • 1篇人权
  • 1篇审判
  • 1篇私权
  • 1篇私权保护
  • 1篇司法
  • 1篇司法保护
  • 1篇纽伦堡审判

机构

  • 2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南开大学
  • 1篇北京交通大学
  • 1篇河北工业大学
  • 1篇天津科技大学
  • 1篇天津职业技术...

作者

  • 2篇崔璨
  • 1篇陈杰
  • 1篇黄树卿
  • 1篇王晓霞
  • 1篇刘鹏超

传媒

  • 5篇沈阳工业大学...
  • 1篇内蒙古社会科...

年份

  • 5篇2014
  • 1篇2012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中国文化立法的基本框架及其构建被引量:3
2012年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新时期,文化的发展日新月异,然而,文化立法在中国起步较晚,法制建设水平无法与文化发展的速度相适应。如何将文化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建构符合中国国情的文化立法框架具有现实的重大意义。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文化固有的内在逻辑,构建既符合文化立法固有发展规律同时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立法基本框架。
崔璨
关键词:文化
文化遗产国际司法保护的里程碑——纽伦堡审判意义的新发现被引量:1
2014年
探讨纽伦堡审判对于文化遗产国际司法保护的历史意义。简单交代纽伦堡审判的背景,详细叙述纽伦堡审判中关于破坏文化遗产罪行的起诉书和判决书的内容,指出其依据在于1907年《海牙公约》和长期以来形成的国际习惯法规范。纽伦堡审判中所形成的一系列原则对于制止破坏文化遗产的罪行、推动文化遗产保护规则的法典化都有重要意义。
黄树卿
关键词:纽伦堡审判海牙公约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战争罪个人刑事责任
论文化遗产法律制度中的隐喻——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权保护为例被引量:2
2014年
隐喻是以一物指他物的常见思维模式,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中的各种讨论充斥着这种思维方式。目前,学界对这种思维方式的运用仍处于一种自发而不自知的状态,故无法避免隐喻所带来的弊端,这些弊端在文化遗产法中尤为明显。学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权尤其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存在着较多讨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权保护为例,可以较好地阐释隐喻这一方法对文化遗产法律研究的贡献及其所带来的弊端。据此提出扩大概念所隐喻对象的范围、探讨具体制度的构建、考虑事物背后的价值取向等建议。
陈杰
关键词:隐喻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权
文化权利视野下的文化遗产权初探被引量:4
2014年
文化权利是随着人权理论的不断丰富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人权,内在地包含了文化遗产权的某些方面,但文化遗产权概念的提出突破和发展了传统文化权利的内涵。文化遗产权作为一种法律权利具有形式和内容上的正当性,是指特定主体基于对特定的文化遗产的某种利益或者与特定文化遗产的某种联系,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对该文化遗产进行享用、收益、处分以及传承和发展的一种复合权利。文化遗产权是公益权与私益权的统一体,其主体包括个人、团体和全人类3个层面,客体是具有特殊资源属性的文化遗产,内容包括对文化遗产的接触、欣赏和保护权,传承权和发展权,开发利用权和参与管理权,所有权以及相关知识产权等。
胡姗辰
关键词:人权文化权利文化遗产保护
晚清国粹派与文化遗产保护
2014年
在近代社会转型过程中,面对内外交困的局面,清廷不得不寻求变革。无论是戊戌变法还是清末新政都将学习西方当成第一要务,直接导致了西学的兴盛、中学的颓败,国粹派应时而兴。国粹派是晚清重要的学术文化派别,不仅致力于宣传民族主义思想、复兴传统文化,还孜孜以求于对古籍这一文化遗产的保护。国粹派较早地认识到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提倡并践行着文化遗产的保护。国粹派保护文化遗产的方式多种多样,除征集、购买古籍外,还亲自访查古籍、示范编撰古籍,并将宣传和传播古籍当成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鉴于近代中国文化遗产流失严重,国粹派呼吁通过制定文物保护法来保护文化遗产。
刘鹏超王晓霞
关键词:晚清国粹派文化遗产文化保护古籍保护
文化遗产的刑法保护被引量:1
2014年
刑法具有社会保障功能,是最严厉的法律救济手段,对犯罪行为具有预防、控制和惩处的功能。文化遗产是一项重要的文化资源,具有脆弱性和不可修复性。在文化遗产犯罪猖獗的今天,通过刑法对文化遗产予以保护既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但是,我国刑法对文化遗产犯罪在立法目的和制度设计上都存在一定缺陷,从而限制了其应有功能的发挥。要通过刑法预防和控制文化遗产犯罪,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就要对现行刑法予以进一步完善。
崔璨
关键词:刑法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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