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0YJA820010)

作品数:3 被引量:10H指数:2
相关作者:邓剑光于杨曜傅学良更多>>
相关机构:汕头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创新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低碳
  • 3篇低碳经济
  • 2篇低碳经济发展
  • 2篇软法
  • 2篇经济发展
  • 2篇法治
  • 1篇循环经济
  • 1篇软法之治
  • 1篇自主性
  • 1篇法律
  • 1篇法律体系

机构

  • 2篇汕头大学
  • 1篇对外经济贸易...
  • 1篇华东理工大学
  • 1篇上海对外经贸...

作者

  • 2篇邓剑光
  • 1篇于杨曜
  • 1篇傅学良

传媒

  • 1篇南京社会科学
  • 1篇学海
  • 1篇学习与实践

年份

  • 2篇2014
  • 1篇2011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论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软法之治被引量:1
2014年
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规范的保障与引导,从目前既有的立法经验来看,低碳经济发展面临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两种路径的选择。基于我国低碳经济发展面临的现实困境、既有立法经验的实际效果和低碳经济发展的本质属性要求,我国应该充分运用软法所具有的自律和协调功能,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选择软法之治,通过设计低碳经济软性立法的引导机制,鼓励企业和公民主体积极参与;并在软法的具体实施中,通过互动和沟通逐渐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有效法治共识,最终转变为促进公共利益发展的自主性法治力量。
傅学良邓剑光
关键词:低碳经济软法之治
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软法路径选择及制度设计被引量:3
2014年
低碳经济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它的顺利发展将依靠法律规范的保障和指引。从目前低碳经济立法的现有实践经验来看,面临着"硬法治理路径"与"软法治理路径"两条道路的选择。而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中,面临着的诸多的现实困境,并且从现有立法经验的实际效果来看效果不佳,这无疑和我国低碳经济立法未能反映低碳经济发展的本质属性要求有密切关系。所以,我国应该充分发挥软法治理路径所具有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协调作用,通过有效设计低碳经济立法的路径引导制度,制定以企业和公民为主体的公众参与制度等静态性制度;并且在低碳经济软法的运行过程中,设计互动和沟通制度等动态性制度。让低碳经济立法逐渐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有效自主法治意识,最终形成为促进低碳公共利益事业的自主性法治动力。
傅学良邓剑光
关键词:低碳经济
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想被引量:7
2011年
我国政府如何制定相关法规从法律层面保障低碳经济的发展,需不需要制定单独的低碳经济促进法,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由于立法、制度的设计以及国内国际各方面因素的考量等方面的原因,现阶段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政策的现实选择主要不是通过对低碳经济单独立法,现实可行的做法是,通过挖掘现有法律资源,整合《循环经济促进法》与低碳经济相关法律资源,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来保障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于杨曜
关键词: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循环经济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