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0YJA820046)
- 作品数:8 被引量:20H指数:3
- 相关作者:刘远志李国安周海林王建雄更多>>
- 相关机构:厦门大学神户大学福建江夏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留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 厦门离岸金融市场研究被引量:4
- 2012年
- 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是完善沿海地区经济布局,推动海峡西岸和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发展的重大举措。作为海峡西岸最重要的经济特区,厦门市响应福建省委关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正加紧建设两岸金融中心,制定实施意见谋求推动离岸金融业务。这意味着厦门开始了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步伐,其中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水到渠成;但面临的包括离岸金融主体法、离岸金融经营法和离岸金融监管法在内的法律建设也迫在眉睫。
- 刘远志
- 关键词:离岸金融海峡西岸经济区离岸金融市场
- 金融风险全球化与全球金融治理机制被引量:5
- 2014年
- 2008年从美国开始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金融风险的全球传导效应。而现行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明显地存在着系统性风险监管机制缺失、综合监管失调和全球监管合作缺位等困境。因此,有必要在厘清全球金融治理模式定位的基础上,构建以金融稳定理事会为核心、凝聚众多全球性和专业性国际金融监管组织之合力的全球金融治理新机制。
- 李国安
- 关键词:金融金融风险
- 美国众筹融资法律的新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2014年
- 近年来,众筹融资在美国发展迅速。为了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进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美国于2012年通过了《JOBS法案》。然而,该法案的通过在美国引起了很大争论。为此,本文围绕争论较集中的《JOBS法案》第三部分,即美国众筹融资相关规定展开讨论,并认为美国对金融监管制度的持续创新、改革,是美国经济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推手,而其对民间融资采用立法'疏通'保护而不是'堵塞'限制的做法,更为中国金融市场监管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即通过修改立法,将'非法集资'范畴下的资金引入良性的资本循环轨道并纳入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中。
- 王建雄
- 关键词:资本循环法案
- 促进海外投资的外汇管理制度研究被引量:3
- 2014年
-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经济规模的逐步壮大,我国海外投资规模迅猛增长;基于"贸易先行、投资跟进、两腿并行、相互促进"的贸易与投资一体化内在需求,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条件也日益成熟。但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制度仍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利于海外投资的规定,针对当前欧美经济形势下行带来的机遇,我国应该促进外汇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市场化和便利化,为"走出去"扫清障碍。
- 刘远志
- 关键词:外汇管理
- 我国证券市场国际板与CDR制度建设被引量:2
- 2014年
- 资本市场国际化是金融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开辟国际板是我国证券市场顺应历史潮流的必然选择。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处于'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证券法律制度还不完善,金融市场建设相对比较薄弱,因而,在设计国际板块相关法律制度时,借鉴资本市场相对成熟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显得尤为重要。就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应该合理安排境外企业上市次序、科学设计CDR产品种类、妥善建立CDR定价机制,遵循渐进方式有序推出不同层次的CDR产品,从而保障CDR的顺利发行和交易。
- 徐丽碧
- 关键词:资本法律证券市场
- 金融自由化的危机本源性及其法律矫正被引量:1
- 2012年
- 本文集中探讨了以新自由主义为理论基础的金融自由化及其在历次国际金融危机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本次全球性金融危机后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自由化理念的反思。本文在探讨了主宰世界经济走向长达三十多年的新自由主义理论及其在各国的实践和后果的基础上,认为新自由主义理论导向下的金融自由化,是酝酿和产生国际金融危机的温床。危机后各国所采取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表明国际社会开始倡导以法律的手段矫正金融市场过度自由化的严正立场。
- 李国安
- 关键词:金融自由化金融危机自由主义
- 美国跨境证券交易执法及启示被引量:4
- 2016年
- 新世纪似来,为了更充分利用国外资本市场资源,我国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跨境上市早已不是什么新名词;目前,沪港通平稳运行,深港通开通在即。但是随之而来的跨境证券交易监管问题日益显现,其中,'执法难'成了全球证券监管机构共同面临的难题。尤其是作为跨境证券交易执法核心问题的调查收集证据以及查封扣押财产,已引起国际证券监管机构的注意,并成为双边谅解备忘录和多边监管合作的主要内容。美国证券法体系完整、内容详尽、规范有力,对跨境交易的执法范围广、力度大、效率高,其先进的执法理念和丰富的执法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
- 刘远志
- 关键词:跨境交易证券法执法
- 民间借贷、民间金融概念的比较——基于对理论的历时性分析被引量:1
- 2013年
- 民间借贷、民间金融这两个概念为学界所混用。通过对制度层面以及学术界的检索,发现民间借贷的概念更早产生也为国家所承认与采用。经比较可知,民间借贷为民间金融的初级形态,前者宜用行为法调整,后者应由主体法调整;由于金融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民间金融的立法基础不稳固,在讨论民间金融法制化这一论题时,应当将民间借贷确定为立法的重点。
- 周海林
- 关键词:民间借贷民间金融金融制度金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