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12YBB180)
- 作品数:3 被引量:12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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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不可道吗?——从“名”“实”之辨重新审视《老子》第一章被引量:1
- 2014年
- "道可道,非常道"从具体哲学概念("道")的形成这个角度阐明"自然之道"首先必须通过言说来呈现,但作为"名"的"道"与自然实存的"常道"之间存在着张力。"名可名,非常名"则从一般意义上阐述了万物之"名"与自然物本身之间的张力。言说(人为)造成了"名"与自然本真之"实"的分离,于是在呈现本根之道的方式上有了自然之始与言说之始之异,在认知"道"的方式上有了虚静以观与名言以析之别。然而哲学必然通过言说,"道"首先是言说的产物,静观、玄鉴则是超越言说的另一种体道方式。为了在言说中阐明不可言说的"自然之道",作为哲学文本的《老子》大量使用了表意玄远、模糊晦涩的"名"来言说的方式,试图以此超越"名"的辨析功能。在认知"道"的方法上,老子实际上向我们昭示:言默皆达,殊途同归。
- 萧无陂
- 关键词:言说
- 道为“物之自然”立法与人为“自然”立法——对老子“道法自然”命题的重新解读被引量:8
- 2012年
- 老子之自然包含两层内涵:其一为"根源性自然",亦即"物之自然";其二为"自觉性自然",亦即"人之自然"。"道法自然"则确立了"道"的本体地位,奠定了自然的价值基础,其实质是"道之自然"。从形而上的角度来看,"道"使得物之自然得以可能,但同时又体现在物之自然中。从实践角度来看,"人之自然"蕴含人的自觉理性,是道家自然价值得以实现的关键。老子主张人应以无为的方式生存在世,尊重万物之自然,并最终达到人与天地万物和谐共处的自然状态。
- 萧无陂
- “道”不可道吗?——从“名”“实”之辨重新考察《老子》第一章被引量:3
- 2014年
- "道可道,非常道"从具体哲学概念("道")的形成这个角度阐明"自然之道"首先必须通过言说来呈现,但作为"名"的"道"与自然实存的"常道"之间存在着张力。"名可名,非常名"则从一般意义上阐述了万物之"名"与自然物本身之间的张力。言说(人为)造成了"名"与自然本真之"实"的分离,于是在呈现本根之道的方式上有了自然之始与言说之始之异,在认知"道"的方式上有了虚静以观与名言以析之别。然而哲学必然通过言说,"道"首先是言说的产物,静观、玄鉴则是超越言说的另一种体道方式。为了在言说中阐明不可言说的"自然之道",作为哲学文本的《老子》大量使用了表意玄远、模糊晦涩的"名"来言说,试图以此超越"名"的辨析功能。在认知"道"的方法上,老子实际上向我们昭示:言默皆达,殊途同归。
- 萧无陂
- 关键词: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