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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重点项目(11SB098)

作品数:8 被引量:12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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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经济管理
  • 3篇政治法律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6篇能源
  • 1篇优先权
  • 1篇有权
  • 1篇所有权
  • 1篇能源产业
  • 1篇能源产业链
  • 1篇能源法
  • 1篇能源立法
  • 1篇能源战略
  • 1篇能源资源
  • 1篇自然资源
  • 1篇西电东送
  • 1篇煤化
  • 1篇煤化工
  • 1篇煤炭
  • 1篇煤炭资源
  • 1篇化工
  • 1篇环境保护
  • 1篇火电
  • 1篇国家所有权

机构

  • 8篇四川文理学院

作者

  • 8篇南景毓
  • 1篇卢双鹏
  • 1篇王道坤
  • 1篇刘春辉
  • 1篇王盟

传媒

  • 1篇中国资源综合...
  • 1篇改革与战略
  • 1篇生态经济
  • 1篇北京工业大学...
  • 1篇中国环境管理...
  • 1篇西安财经学院...
  • 1篇安徽农业大学...
  • 1篇资源与产业

年份

  • 2篇2014
  • 4篇2013
  • 2篇2012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论我国能源就地转化概念的扩展被引量:4
2013年
西电东送指导思想的高瞻远瞩、兼顾多方利益的实施目的以及受益主体的多元发展对能源就地转化的概念形成前所未有的冲击。加上西电东送的能源、能源转化、能源就地转化的特点与能源就地转化的特点完全相同,其实施目的与能源就地转化的目的趋同。这使得能源就地转化的概念亟需扩展。能源就地转化是指能源产地根据国家的能源战略和自身的资源禀赋,在能源开发之后,将能源输送到既定需求地并收取足够的补偿费用或者就地延长能源产业链以提高本地能源的产业附加值,尽可能地把本地能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实现本地能源清洁、高效和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利用方式。
南景毓
关键词:西电东送
我国能源就地转化的目的研究被引量:1
2014年
能源就地转化的目的是资源地实施能源就地转化意欲达到的结果。以我国能源就地转化的历史分期为标准,能源就地转化的目的可分为初始目的、眼前目的和长远目的。能源就地转化初始目的的实现需资源地加快能源外送通道建设。能源就地转化眼前目的的实现需资源地处理好能源外送与留存、初级能源售卖与产能过剩的关系和加强资源地的能源消纳能力。能源就地转化长远目的的实现需资源地解决好能源的眼前利益索取与长远利益保护的关系。
南景毓
宜宾市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研究被引量:1
2013年
四川省水电的丰余枯缺、外电入川的成本跃升和经济飞速发展的电力高需求使得宜宾市大力发展火电适逢其时,宜宾市煤炭外卖的低收益使得其发展煤化工顺理成章。然而,二者的发展使宜宾市能源环境、煤炭留存与输出和产能过剩问题突出。为此,宜宾市需要构建政府、企业与社会公众三位一体的防范体系以解决其能源环境问题。宜宾市煤炭用户应通过积极向外购煤、提高煤炭综合利用率和发展替代能源消解煤炭留存与输出的矛盾,宜宾市煤化工企业应通过研发和引进市场所需的现代煤化工产品技术、扩大现代煤化工产品的生产范围和处理好煤化工产品的阶段性过剩以化解产能过剩问题。
南景毓王道坤刘春辉王盟卢双鹏
关键词:煤炭火电煤化工
试论能源就地转化与能源加工转换的关系被引量:4
2012年
由于我国煤炭运输的疲于奔命、天然气和电力输送的利益纷争以及能源产地对能源利益高回报的追求,国内的主要能源产地几乎都选择了能源就地转化。在低碳经济的战场,能源加工转换作为一种经济技术手段也鼎力相助。与能源实践中二者各显神通的景象相反,能源加工转换颇受我国能源立法与研究宠爱,能源就地转化却被彻底遗忘。这种反差使得从能源法理论上研究二者的关系尤为重要。然而,这一问题至今不为能源法学界所关注。以《能源法》为研究视角,运用比较的研究方法,结合能源利用实践的研究表明,二者在能源产业链中的位置、实施的条件、实施的后果和法律管制基本相同;二者的来源、实施主体、实施目的、法律地位和性质不同。
南景毓
关键词:《能源法》能源产业链
我国能源就地转化概念的反思与重构被引量:3
2013年
我国能源就地转化概念研究的美中不足使得对之需要反思与重构。运用比较和逻辑的研究方法对我国能源就地转化概念的反思表明,它的实施目的极端利己,它的受益主体过于单一,它排除"西电东送"有失妥当。我国能源就地转化的概念可重构为:能源产地根据国家的能源战略和自身的资源禀赋,在能源开发之后,将能源输送到既定需求地并收取足够的补偿费用,或者就地延长能源产业链以提高本地能源的产业附加值,尽可能地把本地的能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实现本地能源清洁、高效和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利用方式。
南景毓
关键词:能源战略自然资源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第四章的评价与完善
2014年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第四章对能源开发利用集中立法并规定生态环境补偿值得肯定,但其存在能源开发与能源加工转换并列立法、立法术语使用混乱、能源基地建设立法错位、能源资源所有权规定有失妥当等诸多问题。建议把第四章拆分整合为能源开发和能源利用两章,前者中写入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准入等制度,后者中规定能源就地转化与能源加工转换项目准入、环境留置权和能源存留制度,并对能源国家所有权、能源的合理开采、能源基地建设等一些制度所在章节进行调整。
南景毓
我国能源开发与就地转化环境保护法制研究被引量:5
2012年
我国能源开发与就地转化实施地立法权的付之阙如、环境法基本制度作用的捉襟见肘、能源单行法的漏洞百出和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的差强人意使得能源产地环境问题异常突出。为此,运用比较和逻辑的研究方法,对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第四章进行拆分整合;单列能源开发为一章;增加能源就地转化到能源加工转换之中,总结二者的共性和特点使之形成一般规定和其他规定;根据能源开发总量控制制度、绩效保证金制度、环境托管金制度、能源存留制度和环境留置权制度的各自特点将之分别置于能源开发、能源就地转化和能源加工转换之中,由此解决我国能源开发与就地转化环境保护法律供给的不足,回应其环境保护的时代呼唤,完善我国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南景毓
关键词:环境保护能源立法
论我国能源就地转化的理论基础被引量:1
2013年
我国能源就地转化理论基础的缺失使之正当性成为疑问。欲使我国能源就地转化实施与我国能源就地转化理论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国能源就地转化的理论基础研究迫在眉睫。研究表明,能源国家所有权的限制是能源就地转化的宪法基础,能源资源优先权是能源就地转化的能源法基础;可持续发展是能源就地转化的环境法基础;博弈论是能源就地转化的经济学基础;和谐社会是能源就地转化的社会学基础。
南景毓
关键词:国家所有权博弈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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