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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7YBB099)

作品数:2 被引量:0H指数:0
相关作者:杨加明高长富杨小兰更多>>
相关机构:成都医学院吉首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四川省教育厅重点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义务
  • 1篇义务人
  • 1篇入罪
  • 1篇犯罪
  • 1篇犯罪主体
  • 1篇案外人

机构

  • 1篇成都医学院
  • 1篇吉首大学

作者

  • 2篇杨加明
  • 1篇杨小兰
  • 1篇高长富

传媒

  • 1篇兰州学刊
  • 1篇吉首大学学报...

年份

  • 2篇2009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拒不执行裁判罪的主体三论
2009年
根据现行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裁判罪的主体是自然人特殊主体。从应然的角度看,单位应当构成拒不执行裁判罪的主体,案外人和假义务人不应当构成拒不执行裁判罪的主体。
杨加明高长富
关键词:犯罪主体案外人
单位拒不执行裁判入罪研究
2009年
根据现行刑法第313条规定,只有负有履行法院裁判义务的自然人拒不执行裁判才构成犯罪,单位拒不执行裁判不构成犯罪;但根据拒不执行裁判案的现状及其刑事法理论与实践,单位拒不执行裁判构成犯罪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杨加明杨小兰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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