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AFX005)

作品数:7 被引量:6H指数:1
相关作者:陈鹏忠王志强陈宝友陈雄飞陈雄飞更多>>
相关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天津商业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犯罪
  • 2篇弱势群体
  • 1篇刑释解教人员
  • 1篇治安
  • 1篇社会弱势
  • 1篇社会支持理论
  • 1篇社会治安
  • 1篇社会治理
  • 1篇实证
  • 1篇实证研究
  • 1篇释解
  • 1篇统计分析
  • 1篇统计描述
  • 1篇农民
  • 1篇农民工
  • 1篇农民工犯罪
  • 1篇重新犯罪
  • 1篇民工
  • 1篇民工犯罪
  • 1篇教育

机构

  • 2篇浙江警官职业...
  • 1篇天津商业大学
  • 1篇中华人民共和...

作者

  • 2篇陈鹏忠
  • 1篇王志强
  • 1篇陈宝友

传媒

  • 2篇中国监狱学刊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铁道警察学院...

年份

  • 1篇2014
  • 1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10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农民工犯罪教育背景因素分析
2014年
农民工犯罪是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在其犯罪原因中教育背景是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农民工群体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使其在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这与其犯罪具有较强的关联。治理农民工犯罪必须多方面解决其教育问题。
陈宝友
关键词:农民工犯罪教育背景社会治安社会治理
老残人群犯罪的统计描述与相关因素分析
2012年
本文通过调查问卷和个案访谈的方法,对老残人群的犯罪问题作了统计描述和相关因素分析。老年犯普遍患有疾病,大都在本地实施犯罪,较高比例的老年犯认为犯罪与其社会经济状况没有联系;残疾犯的年龄以18~49岁者居多,初婚和未婚单身的残疾犯居多,绝大多数的残疾犯患的是肢体残疾,残疾犯的致残时间大多发生在犯罪前,绝大多数的残疾犯生活能够自理,较高比例的残疾犯犯罪前经常感觉有压力;老残犯中,犯罪前多为务农农民、个体户或自由职业者,且初犯者居多,老残罪犯并不认为自己贫困,同时也无挫折感或仅有较小的挫折感,因受教育的不足而导致的认知水平低、自控能力弱、法律意识差是老残罪犯犯罪的主观因素。
陈鹏忠
关键词:弱势群体犯罪统计分析
关注弱势:老残人群犯罪特征及预防对策之个案研究——以社会支持理论为视角
2011年
老年人因相关利益丧失的经历所萌发出的精神补偿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就会产生非理性的对抗行动;老年人犯罪具有被动性、防御性和反抗性特征,并部分呈现出夙怨性特点;残疾人犯罪大都表现为个体性、低层次性、暴发性;聋哑人犯罪呈现出团伙作案的多发性、低龄化趋势。建议构建精神赡养的社会支持系统,加强社会机构的精神赡养功能;建立残疾人的社会支持网络,有效发挥各支持主体的作用;完善我国残疾人教育体系,关注聋哑人的在职继续教育;加强老残人群自身的心理调适,改善人际交往,从而预防和减少老残人群的犯罪。
陈鹏忠
关键词:弱势群体犯罪
犯罪易感与社会弱势视角的重新犯罪实证研究被引量:6
2010年
以刑释解教人员为主体实施的重新犯罪是危害性较大的一类犯罪。因而,客观认识该类犯罪的现象与规律是预防犯罪体系构建中不可回避的环节。在现阶段,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是其犯罪易感和适应社会生活弱势双重作用的体现。那么,在预防重新犯罪的过程中,也需要着眼于消除刑释解教人员犯罪易感和适应社会生活弱势的均衡,减少由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共同导致的再犯罪强势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化过程的嵌入概率。
王志强
关键词: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社会弱势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