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2009C172)
- 作品数:5 被引量:21H指数:3
- 相关作者:张璐肖国兴更多>>
- 相关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地方本科院校“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 自然资源损害侵权救济局限与拓展被引量:3
- 2015年
- 侵权责任法对于自然资源损害救济的作用相对有限。从操作技术层面上分析,基于权利与损害的逻辑结构,自然资源民事权利主体构成复杂以及自然资源民事权利范围的相对性与不确定性,是导致侵权责任法适用于自然资源损害救济存在明显局限的主要原因。侵权责任法在自然资源损害救济问题上的先天不足,使得自然资源损害救济机制以此为基础的拓展完善不仅可能而且必要。完整自然资源损害救济机制的构建,面临的根本挑战在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复杂的利益结构以及在价值判断问题上的取舍困难。为解决这些问题,完整的自然资源损害救济机制不能固守单一的侵权责任法模式而必须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拓展完善,即损害救济机制在形式上由法律责任向非法律责任拓展以及在功能上由责难向填补拓展。
- 张璐
- 关键词:侵权责任
- 能源发展转型的法律路径:从资源优势走向竞争优势被引量:6
- 2013年
- 我国能源发展转型首先是资源发展转型,从资源优势到竞争优势是能源发展转型成功的必由之路。法律转型必须顺应并推动能源发展转型,从垄断中解放市场则是法律推动能源发展转型的路径依赖。在从资源优势走向竞争优势的过程中,无论是将煤、油、核作为主要矿种还是特定矿种,资源法及能源法都应当为矿业或能源业建构竞争性市场制度;无论是将可再生能源作为清洁能源还是低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法都必须走向产业振兴法。如果法律制度设计与安排的基点从资源权属扩张与限制,转向资源与投资产权公平分配、交易、保护以及竞争性产业组织与工业创新能力培养,就会在最大程度上释放制度能力与制度优势,从而有效推动能源发展转型。
- 肖国兴
- 关键词:竞争优势资源法能源法
- 论累积性环境污染法律防范的不足与完善被引量:3
- 2013年
- 我国现有法律资源在累积性环境污染的防范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污染防治立法对排污行为"过度容忍"的立法传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方法和内容上的局限、相关环境信息公开不足、企业市场退出的环境审核机制缺乏等方面。针对上述问题,为加强对累积性环境污染的法律防范,应在我国污染防治立法中提高对排污行为监管的严格程度,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增加回顾性评价、行业整体评价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关联性评估等内容,加大对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约束力度,并尽快建立企业市场退出的环境审核机制。
- 张璐
- 关键词: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开
- 自然资源损害的法学内涵解读——以损害与权利的逻辑关联为视角被引量:7
- 2012年
- 正确理解法学意义上的损害,是对自然资源损害法学内涵进行解读的基本前提。自然资源损害,是指民事主体的自然资源权益遭受到的不利益影响。对自然资源损害法学内涵的理解和把握,应立足于三个基本要素:民事主体、自然资源权益、不利益影响。在法学领域针对自然条件和自然因素受到破坏的同类研究中,以权利为前提理性解读自然资源损害的法学内涵,可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同类研究既有思维定势的影响,有助于构建"权利-损害-救济"的法律逻辑,并有利于丰富损害责任的理论构成及推进损害救济机制多元化的研究。
- 张璐
- 关键词:自然资源权利
- 我国《矿产资源法》中民事法律机制的欠缺及完善被引量:3
- 2014年
- 我国《矿产资源法》中民事法律机制的欠缺在矿业权的行政异化、矿业权有偿取得机制扭曲以及侵权责任设计空白等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导致该局面的因素较为复杂,涉及矿产资源商品意识的缺失、物权制度对矿业权的排斥与忽略、矿产资源立法中行政权的强势传统以及来自部门法研究范式负面影响等诸多方面原因。为完善我国《矿产资源法》中的民事法律机制,可从把矿业权从行政许可中剥离、合理界定国家有关矿产资源的不同身份以及破除部门法门户之见等方面着手。
- 张璐
- 关键词:《矿产资源法》行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