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IOZD013)
- 作品数:4 被引量:37H指数:4
- 相关作者:张相君褚晓琳刘长霞傅廷中郑志华更多>>
- 相关机构:福州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清华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教育厅资助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外商参与我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打捞之法律问题解析
- 沉船沉物打捞与海难救助一样,是海商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长期以来,我国对沿海水域的沉船沉物打捞实行排他式经营的方式,只能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随着改革开放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在海...
- 傅廷中
- 关键词:合作式
- 文献传递
- “群岛水域国家实践”研讨会综述
- 2013年2月28日,由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办,中国南海研究院协办的"群岛水域国家实践"国际研讨会成功召开。来自英国、土耳其、德国以及中国多所院校与研究机构的十余位专家、学者,围绕非群...
- 郑凡CHEN Xiaoshuang
- 关键词:南海问题
- 文献传递
- 群岛国概念和南(中国)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家实践及其启示
- 中国如何设定南沙群岛的基线以及其所主张海域的法律地位将直接决定将要被包括进其主权权利的水域中的航行制度。因此,与领土争端直接有关的国家以及外部国家为确保其最大利益,希望中国这些实践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
- 洪农李建伟陈平平陈晓霜赵菊芬
-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文献传递
- 两岸合作开发南海渔业资源规划研究
- 目前南海北部近海渔业资源日益衰退,未来开发重点应在资源状况较好的中南部外海,但该海域远离大陆、海况天气多变、外来侵渔频发,这迫使优势互补的两岸渔业应进一步加强在南海的合作,以增强南海外海渔场开发实力,共同抵御外来侵渔,在...
- 褚晓琳傅崐成CHUNG Yu-Chia
- 关键词:两岸渔业资源
- 文献传递
- 渔权之争:论双边渔业协定应考量的若干问题被引量:5
- 2014年
- 两国订立双边渔业协定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不仅需要考虑管理和执法的便利,也需要兼顾渔民历史作业习惯与传统的渔区;不仅需要公平分配捕捞配额,更需要考虑各自的捕捞能力、渔业资源的养护以及可持续的利用;不仅要因应当前的渔业纠纷,还要考虑对于今后海域划界可能产生的影响;不仅要与国内相关立法协调,还要与国际社会既存的硬法、软法配套;不仅要考虑渔业自身的因素,还需要考虑对于航行、海难救助、海底探矿与采矿、科学研究、水下考古等活动的可能的影响。只有兼顾和平衡各方因素与利益的协定,才可能真正定纷止争。
- 郑志华郑溶
- 关键词:渔业协定渔区资源养护
- 区域合作保护南海海洋环境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 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南(中国)海这一半闭海的重要性越来越为各沿海国所承认。但和其他闭海和半闭海相比,南(中国)海却是得到保护最少的一个区域。防范区域海洋环境恶化的法律制度发展历程表明,区域合作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最适宜途...
- 张相君
- 关键词:海洋环境
- 文献传递
- 越南对南(中国)海岛礁与海域的权利要求及其依据
- 越南在南(中国)海(以下简称"南海")的主权与权利要求包括两个类别:对南海岛礁的主权要求和对部分南海海域权利与管辖权的要求。越南政府于1979年和1982年发布两份白皮书,1988年4月又发布一份文件,这三份文件中的主要...
- 张明亮TAN Shuangpeng
- 关键词:海域
- 文献传递
- 南(中国)海周边国家协议解决海域划界争端的实践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在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协商解决相关争议,实现争议海域的衡平划界,是解决南(中国)海(以下简称"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和海域划界问题的根本途径。包括中国在内的南海周边国家,已经有很多通过协议解决南海争议海域划界问...
- 赵伟ZHAO JufenCHEN Xiaoshuang
- 关键词:海域划界国际法
- 文献传递
- 海峡两岸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法律基础——比较大陆的现行法制与台湾的立法草案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已经于2009年生效。作为文明古国之一,中国的水域内有非常丰富的水下文化遗产资源,但是这些资源正面临严重威胁甚至已经受到严重破坏,因此加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已经非常必要。本文通...
- 赵亚娟
- 关键词:法律
- 文献传递
- 两岸合作开发南海渔业资源法律机制构建被引量:10
- 2013年
- 南海自古以来便是中国渔民的重要作业渔场。两岸合作开发南海渔业资源,是解决南海争端的重要着手点和突破口。两岸南海渔业合作符合双方共同利益,但这一合作必定面临诸多内外因素阻碍。内部因素是两岸主权共识缺失、互信基础薄弱、沟通渠道有限;外部因素是南海周边国家的分化和美国的阻扰。然而,南海渔业资源北衰南兴的现状与外来侵渔的紧迫形势决定了两岸加紧合作共同维护南海渔业资源主权权利是必要的。目前两岸在政策、法律和技术层面的一致性、默契性和互补性也决定了双方南海渔业合作是可行的。两岸可基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已搭建的制度化平台,由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成立南海渔业工作小组,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构建南海渔业资源合作开发法律机制。
- 褚晓琳
- 关键词:两岸法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