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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CXLX1300)

作品数:2 被引量:11H指数:2
相关作者:徐峰更多>>
相关机构:南京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自然科学总论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 1篇自然科学总论

主题

  • 2篇气候
  • 1篇代际正义
  • 1篇义务
  • 1篇原谅
  • 1篇正义
  • 1篇碳减排
  • 1篇气候变化
  • 1篇气候变暖
  • 1篇气候正义
  • 1篇无知
  • 1篇历史责任
  • 1篇变暖

机构

  • 2篇南京大学

作者

  • 2篇徐峰

传媒

  • 1篇自然辩证法研...
  • 1篇阅江学刊

年份

  • 1篇2014
  • 1篇2013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谁之责任,何种义务?——“污染者付费原则”的思与辩被引量:7
2014年
在应对气候变暖的语境下使用"污染者付费原则"是有缺陷的。首先,这一原则无法辨析谁才是真正的污染者,除国家外,各种非国有组织和企业、个人甚至大自然本身都可能是污染者,而且这种集体主义辩护很难站得住脚;其次,数百年前的污染者如今已不在了,要求他们的后代承担祖先的责任会让这一原则变成"得利者付费",也会遭遇"非同一性问题"的挑战,并且污染者还会处于"可原谅的无知"的状态;再次,"污染者付费原则"具有一定的适用条件,需要确定时间点等要件。基于诸多理由,提出一种新的原则——"有能力者负责原则"——作为对"污染者付费原则"的补充是非常必要的。
徐峰
关键词:气候变暖碳减排
关于代际气候正义的思考——兼与史军先生商榷被引量:4
2013年
代际气候正义概念是气候伦理命题证成的关键。在论证代际气候正义的时候,史军先生选择的是强调历史责任的历史主义研究进路,但是这种研究方法是有问题的。历史责任很可能受到祖先过去的"可原谅的无知"的限制,采用的是集体主义的方法论,主张把国家当作研究的基本单位,却没有看到个人、组织以及国际制度和法律的影响。而且,强调发达国家的当代人为祖先的排放行为负责很可能导致另一种意义上的不平等。只有以勘定责任承担的时间分割点为基础,采用个人主义的研究进路,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尊重平等的价值。
徐峰
关键词:气候变化代际正义历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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