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12JJD820003)
- 作品数:8 被引量:182H指数:6
- 相关作者:刘计划李奋飞韩大元陈征张玉洁更多>>
- 相关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检警一体化模式再解读被引量:59
- 2013年
- 我国现行的警察主导侦查模式具有重大缺陷,尤其在控辩式庭审改革的背景下愈益暴露出弊端:不仅难以满足检察机关有效指控、惩罚犯罪的需要,也无法适应侦查监督、保障人权的要求。实践中自发的检察引导侦查的改革是对现行接力型检警关系的突破,其本质是检警一体化,构成了当下诉讼程序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创新。检警一体化模式的实质是检察机关参与侦查权的行使,而非检警机关在组织上的一体化,亦非二者角色的混同。我国建构检警一体化模式,不仅存在理论基础,而且具有法律依据。采纳这一模式有助于提升侦查质量、强化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能力,也便于检察机关践行侦查监督职能。
- 刘计划
- 关键词:侦查模式检警一体化侦查监督
- 刑罚本质的宪法分析被引量:6
- 2014年
- 既有的关于刑罚本质的报应刑论、目的刑论、折衷论和关系论等理论都未能有效揭示刑罚的本质,根本原因在于对宪法考量的不足。从宪法的角度进行分析,刑罚表现为国家动用全部暴力机器对受刑人权利的剥夺,受刑人在这一关系中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其合法权利极易受到侵犯,因而刑罚的本质应当是对受刑人基本权利的保障。为了践行和维护这一本质,就需要对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行刑权进行宪法控制。
- 范进学张玉洁
- 关键词:刑罚本质宪法权利保障宪法控制
- 宪法视野下死刑罪名的立法控制被引量:3
- 2014年
- 1979年我国刑法典颁布时的死刑罪名为28个,然而随后不断膨胀,尽管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死刑罪名后,死刑罪名总数减至55个,但仍为世界各国之最。从宪法的角度来看,长期以来我国死刑罪名立法控制欠佳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死刑罪名的立法缺乏宪法上生命权条款的约束;二是死刑罪名的立法未遵循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限;三是死刑罪名的立法缺失合宪性审查的监督机制和实践。死刑罪名的立法控制离不开宪法控制,建议通过宪法解释将生命权入宪并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对死刑的限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遵循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限修改刑法逐步减少死刑罪名,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对死刑罪名逐一开展合宪性审查的基础上通盘考虑死刑罪名的减少。
- 上官丕亮
- 关键词:死刑罪名
- 死刑冤错案的宪法控制——以十个死刑冤错案的分析为视角被引量:13
- 2013年
- 现代社会对生命权价值的最大挑战之一就是死刑冤错案的出现。死刑冤错案的出现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未妥当履行保护生命权的宪法义务密切相关。应当通过树立尊重生命权的价值理念、逐步减少刑法上的死刑罪名、对死刑犯的基本权利予以充分的程序保障、加强死刑适用的司法控制等方式构建预防死刑冤错案的宪法机制。
- 韩大元
- 关键词:死刑生命权宪法控制
- 死刑冤案的程序控制被引量:4
- 2013年
- 死刑的适用应避免两种情形:一是错误适用,即发生冤错;二是不当适用,即过度适用。二者都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其中死刑冤案对法治和人权的损害尤甚。死刑冤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司法体制不科学的原因,也有刑事程序不完善的原因。我国2012年进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了诉讼程序,有助于死刑冤案的预防。未来应当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刑事程序,这是从制度上防止冤案、控制死刑的关键。
- 刘计划
- 关键词:死刑控制司法体制改革
- 美国死刑冤案证据剖析及其启示被引量:16
- 2013年
- 冤案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危害甚大。死刑冤案比其他冤案具有更为严重的危害性,因此,研究如何防范死刑冤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美国对冤案的已有研究对于中国死刑冤案乃至所有冤案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中国要实现对死刑的程序控制和死刑冤案的有效预防,需要从美国的死刑审判程序、为消除冤案的证据成因所采取的种种举措中汲取灵感,并从多方面建构和完善诉讼程序和司法制度。
- 李奋飞
- 侦查监督制度的中国模式及其改革被引量:81
- 2014年
- 检察机关对侦查实施一元化监督,构成侦查监督制度的中国模式。检察监督侦查模式具有重大缺陷:对自行侦查的监督陷入同体监督的困局,对公安侦查的监督则存在追诉主导的局限性。其实质是自我监督、控方内部监督,弊端在于规避、排斥异体监督,即来自控方之外的法院监督和律师监督。在该模式下,侦查讯问监督机制缺失致刑讯发生,逮捕因审查程序中法官缺位和律师参与不足而沦为追诉的附庸,搜查、扣押、监听等强制处分亦未能建立起外部审查监督机制。以上种种,致自由、财产、隐私诸权处于侦查机关的完全控制之下。为实现对侦查的监督,应贯彻法治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根据诉讼结构理论建立对强制侦查的法院监督机制和律师监督机制,并完善程序规则约束侦查行为。
- 刘计划
- 关键词:侦查监督异体监督法院审查律师在场
- 从宪法视角探讨死刑制度的存废被引量:9
- 2016年
- 一个国家的刑罚制度不得违背该国的宪法规范,绕开宪法讨论刑罚手段的正当性会对法治国家构成严重威胁。死刑制度本身并不一定涉及人的尊严,但却剥夺了犯罪人的生命。宪法中的比例原则构成对各项刑罚手段的限制,该原则在我国的依据是《宪法》第33条第3款和第51条。虽然比例原则需要给立法者留出决策空间,但对于死刑这一项最严酷的刑罚,则应采取严格审查标准。在适用比例原则分析死刑的宪法正当性时,仅应考虑死刑的主观目的,其客观功能至多在适用狭义比例原则审查时才予以考量。死刑制度是否符合比例原则是值得怀疑的。
- 陈征
- 关键词:死刑比例原则生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