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创新基金(08ZS37)
- 作品数:3 被引量:50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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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垄断法实施的“结点”问题研究被引量:9
- 2010年
- 反垄断法的实施包括公共实施和私人实施,公共实施的主要途径是执法机关的执法,私人实施的主要途径是私人诉讼。于是就产生了如何使这两种实施机制结合,实现优势互补的问题,这一问题从诉讼进程的角度看可分为三点:诉讼启动与执法程序的关系问题,两种程序竞合时哪种程序应中止的问题,以及行政执法的终局决定对民事判决是否具有拘束力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应以反垄断法的观念来思考,而不应以民法和行政法的观念来思考。
- 刘水林王波
- 关键词:反垄断法公共实施私人实施结点
- 反垄断诉讼的价值定位与制度建构被引量:20
- 2010年
- 反垄断诉讼是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要机制之一,是反垄断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对此问题有两种研究思路:一是以个人权利为中心,将诉讼看作争议解决机制;二是以秩序建构为中心,将诉讼看作建构理想秩序的重要机制。反垄断法的产生、发展与有机社会的生成同步。垄断行为属于风险行为,其造成的损害具有不确定性、延伸性、难以恢复性,因而反垄断法属于现代社会规制法。与此相应,反垄断诉讼应是秩序建构诉讼,在价值上注重竞争秩序的建构,在功能上主张司法能动、积极回应社会在竞争上形成的价值共识,在构造上主张放宽原告条件,建立多元参与的诉讼机制。
- 刘水林
- 关键词:反垄断诉讼风险规制秩序建构
- 反垄断法的挑战——对反垄断法的整体主义解释被引量:22
- 2010年
- 反垄断法是新时代、新观念的产物。它对当前处于主流地位的部门法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战,主要体现为四方面的转向:第一,从传统法注重对法律关系两头的人的保护转向对主体间关系的保护;第二,从保护个体利益转向保护社会整体利益;第三,从传统法对行为违法性判定的条件取向转向结果取向;第四,从传统法的责任导向转向规制导向,即从重在禁于已然之后转向重在禁于未然之前。
- 刘水林
- 关键词:反垄断法整体主义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