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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9ZD062)

作品数:7 被引量:21H指数:3
相关作者:杨知文胡云红马明亮叶正国更多>>
相关机构:浙江财经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4篇司法
  • 2篇审判
  • 2篇现代司法
  • 2篇法院
  • 1篇行政
  • 1篇行政合法
  • 1篇行政合法性
  • 1篇舆论
  • 1篇舆论审判
  • 1篇约束力
  • 1篇职业化
  • 1篇执行权
  • 1篇中国司法
  • 1篇中国语境
  • 1篇审判组织
  • 1篇司法改革
  • 1篇司法价值
  • 1篇判决
  • 1篇陪审
  • 1篇陪审制

机构

  • 4篇浙江财经学院
  • 1篇武汉大学
  • 1篇中国人民公安...
  • 1篇中国社会科学...

作者

  • 4篇杨知文
  • 1篇叶正国
  • 1篇马明亮
  • 1篇胡云红

传媒

  • 2篇河北法学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贵州大学学报...
  • 1篇重庆工商大学...
  • 1篇南都学坛(南...
  • 1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第七届国家高...

年份

  • 5篇2013
  • 2篇2012
  • 1篇2011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中国法官的职业化遴选:现状、改革与发展被引量:1
2013年
中国司法改革重视法官职业化遴选制度建设,在职业准入、任职资格、选拔任用以及培训方面业已体现了按照职业化要求进行规划的思路。尊重现代法律职业的基本规律、彰显现代司法的基本特性、展现法官遴选制度的发展趋势应该成为中国法官职业化遴选制度的重要原则。据此,中国法官的职业化遴选需要在具体制度的编排上进一步实现合理化、科学化。
杨知文
关键词:法官制度现代司法
行政合法性否定判决的溢外效力
2013年
行政判决的效力对行政诉讼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效力的波及范围是行政判决效力的核心。行政合法性否定判决溢外效力的基础在于宪法框架内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法治图景中行政法的安定性和行政诉讼的二元属性;行政合法性否定判决的溢外效力主要包括既判力、形成力和拘束力,但具有一定的界限,包括效力能力的相对性、效力范围的类型化、效力边界的空间性。
叶正国
关键词:既判力约束力
从冲突走向共融:法院与媒体舆论关系的法治解读被引量:2
2013年
民主意识的提升使得越来越多的民众对公共事务产生兴趣,法治意识的提升使得民众对法律事件尤其是反映时代特性的法律案件产生表达意见的强大冲动,而多元化的媒体则为这些内在的兴趣与冲动提供了平台。近年来的"许霆案"、"李昌奎案"所引发的热议就是例证。在这场具有现代性的民意监督运动中,法院一方面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一方面则积极的寻找应对策略。本文所论证的命题即为:在法治社会,法院与媒体舆论监督之间应该走向共融而不是流于粗浅的冲突。
马明亮李晨
关键词:法院媒体舆论审判
中国司法的内部人员构造:改革立场与现实进路被引量:3
2013年
职业化的法官是现代司法制度合理建构和有效运作的人员基础和构成要素,中国当代司法改革已经形成了以法官职业化为方向的改革思路,法官职业化应该成为中国司法内部人员构造层面改革所恒定坚持的基本立场。法院人员的分类改革是中国当代司法内部人员构造改革的基本前提和切入点,其具有充分的正当性,这种改革的结果将会带来中国当代司法内部新的人员构造格局的形成。
杨知文
关键词:中国司法
日本裁判员法的立法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评析被引量:6
2012年
日本裁判员制度的建立是日本此次司法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自2009年5月裁判员法施行以来,已初见成效。裁判员制度的设立和实施,不仅可以增强日本国民对司法活动的理解和信赖,也体现了国民在司法领域中由"客体"向"主体"的意识变革。它既是实现真正的以国民为基础的司法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透明度的前提。因此,日本裁判员制度的产生和实施对于我国将来改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胡云红
关键词:裁判员制度参审制度陪审制度
中国语境下检察权的司法价值及其完善
我国审检并列的体制架构和诉讼与诉讼监督并举的制度设置,构成了与西方审判中心一元司法模式明显区别的审检二元司法格局。在这一前提下,对检察权的司法属性进行价值考量,把握其惩治犯罪的程序性,保障人权的主导性,以权制权的控权性和...
吴建雄
关键词:检察权改革进路
文献传递
现代司法目标与中国法院审判组织改革被引量:3
2013年
中国司法在法院审判组织方面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以确立现代司法为目的和根本要求,将法院内部与现代司法原则相悖的审判组织关系结构变革为以保障审判组织和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为目标的审判组织关系结构。应该按照审判独立的要求建构合议庭内部与外部的合理关系结构,以真正有效发挥合议庭的审判功能;应该在法院审判组织改革的整体性框架下,选择更宽阔的视野讨论审判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以符合现代司法的建构与运作要求实现审判委员会自身的制度变革。
杨知文
关键词:现代司法审判组织司法改革
中国民事执行体制改革的模式选择——基于执行权组织构造的考量与分析被引量:6
2012年
作为一种二重性的权力,民事执行权在结构要素上可分为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两部分,据此民事执行权在组织构造上应该分别贯穿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制度安排。迄今为止,中国民事执行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通过设立执行局,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形成统一领导的管理体制,这是一种内置式的改革模式。中国民事执行体制构建应该符合民事执行权自身的性质和组织、运行规律,尊重法院作为司法权载体的组织与程序构造要求,切合中国当代司法制度改革的整体目的。据此,在内置式改革模式已经得到相当充分的实践但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题的情况下,外放式的改革模式可成为中国当代民事执行体制进一步改革的必要选择。
杨知文
关键词:民事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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