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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2YJC820140)

作品数:5 被引量:14H指数:2
相关作者:张晓静董世坤陶立早更多>>
相关机构:辽宁大学武汉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金融
  • 2篇条款
  • 2篇金融监管
  • 1篇中国金融
  • 1篇条约
  • 1篇投资条约
  • 1篇投资仲裁
  • 1篇侵权
  • 1篇侵权责任
  • 1篇权益
  • 1篇权益保护
  • 1篇仲裁
  • 1篇问责
  • 1篇问责制
  • 1篇消费者权益
  • 1篇消费者权益保...
  • 1篇金融机构
  • 1篇金融监管机构
  • 1篇金融消费
  • 1篇金融消费者

机构

  • 4篇辽宁大学
  • 1篇武汉大学

作者

  • 3篇张晓静
  • 1篇陶立早
  • 1篇董世坤

传媒

  • 1篇法学家
  • 1篇法商研究
  • 1篇太原理工大学...
  • 1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时代法学

年份

  • 2篇2014
  • 3篇2012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评析指数条款及其新发展
2012年
浮动汇率制下,货币贬值是比较普遍的国际现象,涉及货币债务的国际合同特别是长期合同大多难以逃脱合同价值贬值的宿命。为了保持合同价值,合同当事方开始将合同债务与某些商品、数据或者其他标准相联系,其中最常使用的便是指数条款。指数条款虽然曾经或者正在面对一系列的争议和法律障碍,但是由于其先天的科学性和优越性,已经成为国际经贸合同中预防贬值的最佳途径。
张晓静
论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构建
2014年
"一行三会"先后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我国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重视程度由此可见一斑。文章以此为切入点,借鉴发达国家解决金融消费纠纷的经验,对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构建展开论述,认为我国一是在立法中引入金融消费者概念,并明确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列入监管目标;二是加强对金融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的制度建设,以协调"一行三会"的监管行为;三是设一专门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的争议解决机构,并引入ADRs。
陶立早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ADRS
国际金融机构的公众问责制被引量:4
2014年
国际社会意识到,为了给予私人应有的法律保护,应该存在一种对国际金融机构的公众问责机制。在国际法律框架内,当私人利益受到国际金融机构侵害时,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向机构问责:一是向国际金融机构内部的部门投诉,二是向所在国法院起诉。但实践中,这两种途径都没有为私人提供真正的法律救济。也就是说,目前的问责制尚不足以使国际金融机构为其违法行为负责。这种状况不符合国际法对国际金融机构的基本要求,也阻碍了私人受害方享受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在国际金融机构内部设立争端解决机构非常困难,适当扩大国内法院的管辖权,限制对"职能必要"过于宽泛的解释,应是一个可行的路径选择。
张晓静
关键词:国际金融机构管辖豁免
金融监管机构侵权责任之辨被引量:2
2012年
在金融监管失灵的常态化之下,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再监管成为重要议题,金融监管机构的侵权责任亦因此大行其道。但是,由于侵权法因果关系的束缚,侵权责任功能错位,加上公共政策的影响以及司法态度之消极克制,侵权责任在金融监管领域的扩张并未达到预期之效应。因此,必须引入其他替代机制、适度收缩侵权责任,以更好地实现保护第三方利益与激励金融监管机构审慎监管的多重目标。
董世坤
关键词:金融监管侵权责任
投资条约中的利益否决条款研究——由“艾美特公司诉乌克兰案”引发的思考被引量:8
2012年
投资条约中设置利益否决条款的目的在于东道国能够有效地拒绝给予在另一成员国境内仅仅以控股公司形式存在的、没有从事实质性商业行为的投资者以条约利益,即防止投资者根据"国籍策略"进行"条约选购",它一改"巴塞罗那公司案"确立下来的根据成立地/注册地标准确定公司国籍的标准,侧重于保护东道国的利益。该条款在能源时代具有特殊的意义,《能源宪章条约》框架下发生的多起由利益否决条款引发的纠纷案即为适例。由于利益否决条款自身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仲裁庭的解释对该条款的适用起决定性作用,但因各仲裁庭的解释总体上偏向于保护投资者,使得该条款的功能很难实现。我国作为重要的资本输出和输入国,应该在今后缔结的投资条约中设立利益否决条款,并充分利用其赋予东道国的权利维护国家利益。
张晓静
关键词:投资条约国际投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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