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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无)

作品数:3 被引量:10H指数:3
相关作者:张雅萍王福友张铁薇更多>>
相关机构: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广东金融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权法
  • 1篇代为清偿
  • 1篇抵押
  • 1篇抵押物
  • 1篇抵押物转让
  • 1篇动产
  • 1篇动产抵押
  • 1篇言论
  • 1篇言论自由
  • 1篇责任伦理
  • 1篇社会事实
  • 1篇侵权
  • 1篇侵权法
  • 1篇清偿
  • 1篇主体间
  • 1篇主体间性
  • 1篇物权
  • 1篇物权法
  • 1篇伦理
  • 1篇伦理诉求

机构

  • 2篇哈尔滨商业大...
  • 2篇黑龙江大学
  • 1篇广东金融学院

作者

  • 2篇王福友
  • 2篇张雅萍
  • 1篇张铁薇

传媒

  • 1篇求是学刊
  • 1篇法学杂志
  • 1篇国家检察官学...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3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侵权法规则与伦理诉求的沟通被引量:3
2014年
侵权法的规则世界需要与社会生活的伦理诉求建立起联系,因而沟通二者的只能是社会事实。基于对侵权法中主体性哲学的反思,侵权法的叙事方式开始发生变化,注重平等沟通的体系不断渗入以自由与责任为核心的主体性叙事之中,侵权法规则呈现出主体间性的语言结构。作为一个伦理的规范系统,侵权法规范为获得正当性必须得到伦理的检验和评估,因而十分关注责任伦理。侵权法体现的是个人责任的伦理原则,但它并不是一个仅仅以个人伦理原则为基础而演绎出来的自足的或封闭的体系,侵权法所包含的责任原则无疑具有社会共同体的责任伦理。
张铁薇
关键词:侵权法伦理诉求社会事实主体间性责任伦理
论抵押物转让的《物权法》适用——《物权法》第191条之再思考被引量:3
2015年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物转让必须以消灭抵押权为前提超越了抵押权所具有的物权性;抵押权作为价值权只能对第三人课以不损害抵押物交换价值的不作为义务,而不能作用于抵押物的转让。抵押权人同意对抵押权人而言,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其不对抵押物转让合同效力产生影响,乃抵押权追及效力是否存在的法定限制因素。抵押物转让合同应当然有效,否则,第三人不具备受让人身份而使其代为清偿仅具普通债的代为清偿属性。
张雅萍王福友
关键词:抵押物转让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代为清偿
从权利利益化视角谈公众人物名誉权保护被引量:4
2013年
名誉权保护与言论自由冲突解决机制受制于民法关于名誉的调整模式,从而使二者的关系或者体现为权利与利益的关系,或者体现为利益与利益的关系。普通人向公众人物转化过程中,其名誉权因权利运动而实现利益化,公众人物名誉权保护与言论自由关系问题的实质是利益冲突。我国立法将名誉权设定为具体人格权,但应通过立法以言论自由限制名誉权,避免名誉权保护与言论自由的关系转化为权利对利益的绝对优势,而扼杀言论自由。对公众人物名誉权应采取弱化保护,通过利益衡量使其弱于言论自由,以强化对公众人物的社会监督。
王福友张雅萍
关键词:公众人物名誉权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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