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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0YJC820044)

作品数:6 被引量:56H指数:4
相关作者:侯艳芳孙丽更多>>
相关机构:山东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5篇犯罪
  • 3篇环境犯罪
  • 1篇刑法
  • 1篇刑事
  • 1篇刑事犯
  • 1篇行为犯
  • 1篇行政
  • 1篇行政犯
  • 1篇意思自治
  • 1篇融资
  • 1篇轻刑
  • 1篇权利
  • 1篇主刑
  • 1篇危险犯
  • 1篇污染环境犯罪
  • 1篇伦理
  • 1篇伦理观
  • 1篇伦理基础
  • 1篇民间融资
  • 1篇结果犯

机构

  • 4篇山东大学
  • 2篇南京师范大学
  • 1篇山东财经大学

作者

  • 4篇侯艳芳
  • 2篇孙丽

传媒

  • 1篇青海社会科学
  • 1篇理论与改革
  • 1篇现代法学
  • 1篇武汉理工大学...
  • 1篇山东大学学报...
  • 1篇中国地质大学...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3
  • 1篇2012
  • 2篇2011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还权与民—民间融资合法化的根据被引量:3
2014年
民间融资是公民的自然财产权利和法定财产权利。民间融资犯罪化保护了垄断国有金融企业的利益,实质上是对公民财产权利的限制和剥夺,是与民争利的行为。民间融资犯罪化夸大了民间融资的负面作用,忽略了公民的意思自治,造成公私财产权利保护的不平等,同时也导致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冲突。刑法应当还权与民,对民间融资的规制应当坚持其私权利的本质特征,对其予以平等保护,同时及时调整、清理有关民间融资的刑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将民间融资合法化。
孙丽
关键词:民间融资犯罪财产权利意思自治
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适用的困局破解被引量:5
2012年
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适用方面轻刑适用率和缓刑适用率较高,该特点反映了我国环境刑事司法对环境犯罪惩治乏力的现状。欲破解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适用难以满足当前大力惩治环境犯罪需要的困局,不仅要协调好立法层面重与轻之间、司法层面严与宽之间的横向关系,而且要平衡立法扩张与司法收缩之间的纵向关系。提升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的法定最高刑,限制其主刑之缓刑适用,这二者是破解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适用之困局的有效路径。
侯艳芳
关键词:环境犯罪轻刑缓刑
警惕控方的话语垄断——论犯罪论体系的变革
2015年
犯罪论体系不仅是法官定罪的工具,更是控、辩、审三方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共同使用的话语工具。相比于国外的犯罪论体系而言,我国的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赋予被告人(辩方)的"话语权"较控方明显薄弱,从而形成了控方的"话语垄断"。因此,要回应刑事司法实践的需求,消解控方的话语垄断。犯罪论体系的变革必须考虑犯罪论体系的"去政治化",重视被告人(辩方)的需求,赋予其更充分的"话语工具",切实保障被告人(辩方)的合法权利尤其是辩护权利。
孙丽
关键词:话语权犯罪论体系辩护权
环境刑法的伦理基础及其对环境刑法新发展的影响被引量:34
2011年
环境伦理与环境刑法的发展具有互动性。环境刑法必须遵循环境伦理的导向性指引,同时环境刑法对环境伦理具有能动作用。随着环境伦理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的局限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的困境,折中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成为环境刑法之伦理基础。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影响着环境刑法的新发展,这主要表现在环境法益的扩容和环境犯罪设置向刑事犯的逐步转化方面。
侯艳芳
关键词:环境刑法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环境法益行政犯刑事犯
我国污染环境犯罪中因果关系推定规则之适用研究被引量:4
2011年
污染环境犯罪中的因果关系推定规则是在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呈统计学上的关系,同时在行为人不具有例外情节或者免责事由时,即可推定因果关系存在的认定规则。污染环境犯罪发生的跨国性、污染环境犯罪责任追究的经济性以及科学技术性等因素决定了我国污染环境犯罪中应适用因果关系推定规则。我国污染环境犯罪中适用因果关系推定规则,要合理认定污染环境犯罪中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呈现的统计学上的关系和因果关系推定规则的例外情节或者免责事由。
侯艳芳
关键词:污染环境犯罪举证责任倒置
风险社会中环境犯罪既遂形态的立法思考被引量:11
2013年
社会发展的高风险化要求刑法介入环境保护的时间应进行提前化调整,完善环境犯罪既遂形态的立法。我国环境犯罪既遂形态的立法,应根据各类环境犯罪的不同特点系统地设置结果犯、危险犯以及行为犯。应将破坏自然资源犯罪、污染环境犯罪中的噪声污染犯罪以及直接违反环境保护管制的犯罪三种犯罪设置为结果犯。鉴于风险社会中防范环境风险的需要,应在噪声污染犯罪以外的污染环境犯罪中设置具体危险犯。而我国环境犯罪中行为犯的设置应当采取审慎的态度。
侯艳芳
关键词:风险社会环境犯罪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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