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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0BLS006)

作品数:3 被引量:1H指数:1
相关作者:邢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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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历史地理

主题

  • 3篇宋代
  • 1篇选任
  • 1篇选任制
  • 1篇选任制度
  • 1篇预防职务犯罪
  • 1篇职务犯罪
  • 1篇职务犯罪预防
  • 1篇失职
  • 1篇失职行为
  • 1篇司法
  • 1篇违法
  • 1篇违法行为
  • 1篇犯罪
  • 1篇犯罪预防

机构

  • 3篇许昌学院

作者

  • 3篇邢琳

传媒

  • 1篇中州学刊
  • 1篇中共山西省委...
  • 1篇许昌学院学报

年份

  • 3篇2013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宋代县级官员失职行为及其原因考察
2013年
历朝历代官员的失职都被视为给国家、社会和行政相对人造成巨大损失的行为。统治者针对该行为都会给予行政处分、刑事处罚,进而维护王朝的长治久安。宋代县级官员的失职行为主要表现为荐举官员保举不当、追捕逃犯不力、长官事不躬亲、灾情隐匿不报等现象,产生原因有四:第一,考核制度不重实绩;第二,多层次的监督制度未能得以贯彻执行,第三,任期制度不太合理;第四,腐败的政风以及部分官员素质较差。
邢琳
关键词:宋代失职行为
宋代县级官员司法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动因考察
2013年
宋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法制成就最辉煌的时代,建立了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而完善的法律制度只有通过任官行法,才能实现其社会价值。然而在宋代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违法社会现象也大量地表现出来,尤其是在司法运行中,县级官员的违法现象表现得非常突出,其原因是统治者自坏其法,官官相护,法律制度不能严格执行,结果助长了吏治的腐败发展,严重削弱了宋代法制的实现和社会功能的发挥。
邢琳
关键词:宋代司法违法行为
宋代县级官员选任制与职务犯罪预防被引量:1
2013年
宋代县级官员的选任制度和科举制度使大量未有任何家族背景的中下层士人进入政府机构,使官员的廉政素质大大提高。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商品经济的繁荣,宋代统治者对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非常重视,要求地方官员不但饱读儒家经典,而且还要熟谙律法,法律考试成为科举考试中必考内容和选拔各级官员的必备途径。同时,考任制度所展现出的荐举连坐,科举考试中的明法科、新明法科、出官试法以及官箴教育等,使官员的职务犯罪在源头上得到一定控制,对宋代司法的公正、吏治清明起到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这些制度也保证了宋代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邢琳
关键词:宋代选任制度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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