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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7SJD820017)

作品数:2 被引量:3H指数:1
相关作者:刘磊陈珊珊更多>>
相关机构:苏州大学武汉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司法
  • 1篇行为人
  • 1篇少年犯
  • 1篇少年犯罪
  • 1篇审查
  • 1篇司法理念
  • 1篇司法审查
  • 1篇平等协商
  • 1篇青少年犯罪
  • 1篇罪行
  • 1篇协商
  • 1篇恢复性司法
  • 1篇公诉
  • 1篇法理
  • 1篇法理念
  • 1篇犯罪
  • 1篇犯罪矫治
  • 1篇犯罪行为
  • 1篇犯罪行为人
  • 1篇撤回

机构

  • 1篇苏州大学
  • 1篇武汉大学

作者

  • 1篇刘磊
  • 1篇陈珊珊

传媒

  • 1篇青少年犯罪问...
  • 1篇江苏行政学院...

年份

  • 1篇2010
  • 1篇2007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我国公诉撤回制度的反思与重构被引量:2
2010年
刑事庭审启动后公诉方要求撤回公诉是否准许,应当视撤回公起诉之动机、刑事被告权利、刑事审判之具体进程等因素而定。撤回公诉对刑事被告是否有利,要视具体情形而定,而非不经法院审查完全由公诉方自主决定。从欧美国家的先进法制经验以观,很多国家其实对公诉方任意撤回公诉而规避败诉风险均作了不同程度的限制。对公诉方的撤回公诉申请,我国未来的刑事司法改革有必要建构起应有的司法审查机制,在特定案件中对撤回公诉进行相应的限制。
刘磊
关键词:撤回公诉司法审查
论修复性司法理念下的青少年犯罪矫治被引量:1
2007年
一、修复性司法的具体内涵 “恢复性司法是对犯罪行为作出的系统性反应,它着重于治疗罪行给被害人和社会所带来的或者引发的伤害。”^[1]修复性司法除了社区矫正功能以外,还能通过犯罪加害人、受害人、社区三方的共同参与,平等协商受害人的补偿及犯罪行为人应当负担的责任,
陈珊珊
关键词:恢复性司法司法理念青少年犯罪犯罪行为人平等协商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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