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8BFX056)
- 作品数:19 被引量:185H指数:9
- 相关作者:程莹李兰英王天民周微吕英杰更多>>
- 相关机构:厦门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人民出版社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也论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责任认定被引量:10
- 2013年
- 我国的食品安全事故很多都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员的渎职行为有着很大的关系。《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但在实践中出现了认定的困惑和争议。本文界定该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并且属于监督管理过失。在此基础上,论证了监督管理过失的责任分配问题,提出在食品监管渎职共同过失犯与过失竞合犯的情形下应当适用不同的责任原则对过失责任进行分配。同时,对信赖原则在食品监管过失责任分配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
- 李兰英龙敏
- 关键词:食品监管渎职罪信赖原则共同过失
- 新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规定之评析被引量:24
- 2012年
- 新刑诉法确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规定,本文从社会调查的主体、内容、对象、义务的程度、适用阶段等方面进行了解析。认为本条文确立了"弹性调查主体"的创新模式,并具体分析了社会调查主体的两个层面的划分与不同的职能;根据审查调查报告的内容,分为事实和建议部分;社会调查报告是各个诉讼阶段对未成年人进行刑事处理的重要参考。在未来司法解释的建议中,提出"建立专业化的权威的社会调查机构",接受司法部门的委托,负责出具专业和权威的调查报告;当各个阶段的调查报告内容有冲突发生时,除了重新启动调查的程序之外,应该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矫正、从宽、从轻处理的原则"。
- 李兰英程莹
- 关键词:未成年人社会调查
- 判后答疑质疑——兼论司法权威的实现路径被引量:3
- 2008年
- 判后答疑作为一定历史条件下解决大量涉讼信访案件的司法政策,虽然短期有助于降低申诉率、上访率,但因其固有缺陷和功能缺陷,长期坚持判后答疑会有损于司法权威。所以司法机关应当将实现司法权威的重心由诉讼外的司法政策转移到诉讼内的制度主体上来,并通过判前说理制度、判词阐明制度、释明制度来重建司法权威。
- 王天民
- 关键词:判后答疑司法权威
- 异化与回归:教师惩戒行为的正当性考辩被引量:9
- 2014年
- 教师惩戒行为的正当性缘于国家意志的必要强制、教师职业的应然要求以及监护权的部分转移。随着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教育商品化的推动,教师惩戒行为的正当性逐渐偏离、异化,主要表现为学生权利的泛化、师生关系的契约化以及监护权的抗制。通过学生权利的保护与克制、教师职业的实然选择以及监护权的适当参与,从而实现教师惩戒行为正当性回归其本来价值。
- 程莹
- 关键词:异化
- 风险社会中的产品刑事责任被引量:13
- 2011年
- 面对风险社会的到来,我国在追究缺陷产品侵权责任的基础上,有必要将产品责任扩展到刑事领域。尤其在风险社会下,许多产品在生产和出厂销售之时无法发现缺陷的存在,但置于流通领域后该缺陷产品导致消费者人身伤亡的,生产者应该承担回收义务,如果违背回收义务致法益侵害进一步扩大,则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 吕英杰
- 关键词:风险社会
- 台湾辩护律师会见权研究被引量:4
- 2009年
- 台湾学界在辩护律师会见权理论基础方面的研究比较深入,这使得台湾辩护律师会见权在法律制度、实务操作、救济程序方面相对比较健全。对于辩护律师会见权的理念根基,台湾理论界主要形成三种观点:一是保障诉权的理念,二是维护正当法律程序理念,三是保障诉权和维护法律程序的共同理念;在实务操作上,辩护律师与被告人的会见权加以形式上的区分,在宪法和诉讼法的层面都规定了律师会见权的救济途径。
- 王天民
- 关键词:辩护律师会见权
- 论教师惩戒行为的正当性——惩戒德性之异化与回归被引量:2
- 2014年
- 2013年教师节刚过,弑师案就频频发生.9月14日,江西省临川第二中学高三学生雷某因不满班主任孙某管理将其杀害.校方称双方矛盾源于案发前日,雷某课间玩手机被孙某收走,并要其通知家长.9月23日,山东省枣庄市第四十二中学初三休学学生秦某将化学老师汪某刺死,其父称秦某曾被教师体罚侮辱.近年来“虐童”“弑师”案件的集中爆发,把我们的视线再次拉回到教师惩戒行为上.为什么该行为会引发如此大的师生矛盾?学生违规后教师能否惩戒学生,惩戒标准和程序又该如何?
- 程莹
- 关键词:惩戒行为高三学生异化德性师生矛盾
- 风险社会的刑法调适——以危险犯的扩张为视角被引量:17
- 2012年
- 风险社会的实质是人类在从现代技术手段获益的同时,却无法完全掌控这些手段,陷入对自身行为所可能带来的风险无法预测与控制的境地。风险社会的风险源于人的决策与行为,因此,如何有效管控人的行为,最大限度地规避与控制各种潜在风险,成为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共同任务。作为社会调控最后手段的刑法也必须针对当前的风险状况及时做出回应。现行刑法基于传统的以实害犯为主的立法模式,无法有效地规制各种风险行为。危险犯的立法设计,特别是抽象危险犯的设置,能够将刑法的保护防线提前,从而达成法益保护的早期化,有利于对社会共同体的安全保障,是应对风险行为的有效处置手段。
- 郭浩李兰英
- 关键词:风险社会行为规制抽象危险犯
- 略论新加坡鞭刑制度的法律基础被引量:4
- 2012年
- 新加坡鞭刑继承自殖民地时期刑罚,受穆斯林习惯法影响,符合法的继承规律,没有违反本国宪法规定。目前尚无反酷刑公约或条约能约束新加坡鞭刑,而且其也不与现行反酷刑公约或条约、国际习惯法、法的一般原则相冲突。新加坡鞭刑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酷刑,宽容死刑的态度使这一指责更显苍白。另外,普通刑罚在新加坡面临着巨大的困境,主刑失效、犯罪形势严峻等因素将新加坡刑罚推向目的刑主义。
- 蒋凌申
- 关键词:酷刑宪法基础国际法基础
- 惩治与预防:大数据时代的高校腐败犯罪被引量:4
- 2015年
- 近年来,高校腐败犯罪呈现易发高发的态势。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高校腐败犯罪的惩治和预防,以及高校廉政建设的推进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在高校腐败犯罪惩治方面,大数据有利于"改进侦破方式、提高审判质量、提升惩治效果"。大数据还有助于建立"全面监测、重点防控,科学分析、准确评估,及时反馈、积极应对"的高校腐败犯罪预防机制。
- 程莹
- 关键词:大数据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