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8BFX024)
- 作品数:7 被引量:58H指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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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立法之完善被引量:2
- 2014年
- 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不同于传统相邻关系,是立体的相邻关系,是以共有为媒介的相邻关系,是法定和意定相结合的相邻关系,即包含财产利益,也包含人格利益。我国《物权法》忽视了上述特殊性,仅仅沿袭了《民法通则》中关于传统相邻关系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大量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纠纷的裁判,适用相邻关系的一般原则作为判案依据。立法应当增加"显性"法定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类型,详细规定其权利义务内容和法律后果,并对意定相邻关系进行规范。
- 陈晋
- 关键词:区分所有权物权请求权
- 环境污染侵权归责原则一元化之解构被引量:1
- 2013年
- 对环境污染侵权,我国立法统一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理论上,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取得了通说的地位。尽管如此,这种一元化的归责原则仍然受到了来自"过错责任说"和"综合责任说"的挑战。由于环境污染侵权中包含着各种复杂的因素,对这一领域的类型化分析远未展开,一元化的归责原则便极易导致对不同或不类似情形作出相同或相类似处理的结果。某些发达国家仅仅是在其环境污染侵权领域采取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未将这一原则作为该领域唯一的归责原则。事实上,环境污染侵权领域包含着各种归责原则适用的可能性,并且各种归责原则在这一领域中并不存在有机联系。
- 李云波
- 关键词:环境污染侵权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 容忍义务:相邻权扩张与限制的基点——以不可量物侵扰制度为中心被引量:35
- 2013年
- 容忍义务是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一项基本义务,其中心意旨是解决相邻权的扩张与限制问题。为了破解"在自己的土地上生火而产生的烟与因奶酪作坊而产生的烟在法律效果上为何会存在区别"这一罗马法时代的难题,两大法系各主要国家的立法、判例与学说均做了不懈的努力,从而共同催生了容忍义务规则的产生。借助于对"相邻"、"国家规定"等概念的体系化解释,容忍义务规则在我国物权法上的体现,应该成为不争的事实。我国法用权利和义务的衡平方式来调整纷繁复杂的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但由于立法上过于原则、分散而隐晦,需要在司法运用上准确把握容忍义务规则适用的情形、侵扰的合理性与特定情形下受侵扰方的补偿请求权。
- 焦富民
- 关键词:相邻权容忍义务补偿请求权
- 环境保护相邻权制度之体系解释与司法适用被引量:15
- 2013年
- 环境保护相邻权是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基于环境保护的客观要求,在一定范围和限度内的相邻关系中,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产生的财产性权利与人格性权利相结合的复合性权利。我国《物权法》第90条在充分参酌其他国家和地区成功的立法经验与有益判例、学说的基础上,具体规定了环境保护相邻权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该条文,一方面需要对"相邻"、"环境污染侵害的对象"、"国家规定"作出合理的解释;另一方面需要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在何种情况下有权禁止环境污染物的侵扰、在何种情况下对此项侵扰负容忍义务以及在负容忍义务时是否有补偿请求权作出进一步的论证。
- 焦富民
- 关键词:侵扰容忍义务补偿请求权
- 探寻《物权法》第90条的“小标题”之谜——兼论法条小标题的基本原理被引量:1
- 2014年
- 我国立法机关未采纳为法律条文拟定"小标题"这一立法技术,但现实生活中"小标题需求"强劲,这导致了在立法公布之后各种"非正式法条小标题"的涌现。《物权法》第90条被赋予了多种表达各异的非正式小标题,这些小标题分别开放出与法条正文相异的意义,加剧了人们对该条理解的分歧。通过细致分析,可知《物权法》第90条的合理小标题为"禁止非法排放污染物",而非"相邻环保关系"和"不可量物侵害"。透过对《物权法》第90条小标题乱象的分析,可窥见在民事立法上采取小标题立法技术的必要性。
- 李云波
- 关键词:物权法不可量物
- 功能分析视角下相邻关系的公私法协调与现代发展被引量:7
- 2013年
- 相邻关系的生成立足于相邻关系具有的功能价值,现代社会公法相邻关系的兴起并非意味着私法相邻关系的死亡。以功能主义方法审视现代社会相邻关系的二元形态是准确考量私法相邻关系与公法相邻关系适用竞争与优位性的关键。相邻关系二元形态的优位性考量并非简单的事实认定问题,而是更高层次上的价值判断问题,需要根据具体个案的情形加以判定。建构相邻关系纠纷处理的法定协调机制,完善相邻关系法律规范,实现私法自治性和公法强制性的有机结合,提高行政行为的科学性与可预测性,实现行政主体在相邻关系纠纷问题上的被动介入,对于促进相邻关系的协调与现代发展意义重大。
- 焦富民
- 对我国相邻关系法的历史解读被引量:7
- 2013年
- 我国相邻关系法既植根于深厚的历史传统,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历史上,出于社会控制的目的设有邻里制度,相邻不动产利用的调节大多依托民间习惯。近代以来,部分民间习惯被纳入"民法",成为处理相邻关系的直接依据。面对复杂的现代不动产利用关系,《物权法》一方面规定了主要的相邻关系类型,另一方面通过引致规范扩张了相邻关系的法源。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为协调不同法源的冲突奠定了基础。
- 蔡养军
- 关键词:物权法罗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