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1YJC820119)
- 作品数:5 被引量:48H指数:4
- 相关作者:王康李学成吴万群更多>>
- 相关机构:上海政法学院河南科技学院复旦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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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因公开权:对人类基因的商业利用与利益分享被引量:6
- 2014年
- 基因公开权是公开权对象化于人类基因的结果,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身特定基因的合理公开利用和公平利益分享的人格权利。人类基因上的财产性诉求是基因公开权的法律政策焦点,"分享的正义"为基因公开权提供了法理基础,"基因利他主义"之缓和是其伦理背景,基因医学研究中的"生物价值"则为其提供了经济逻辑,这些成为基因公开权的法律正当性基础。基因公开权的边界在于对基因人格利益商业化利用的合理性,不得违背人性尊严,不得侵犯利益相关者的基因人格利益,并受来自公序良俗、公共利益以及法律的特别限制。应在未来民事立法中确立基因公开权规范,以应对人类基因的商业利用与利益分享问题。
- 王康
- 关键词:人类基因利益分享
- 基因权的私法规范:背景、原则与体系被引量:25
- 2013年
- 基因权是自然人基于自己的特定基因而享有的人格权,其终极目标是实现"基因正义"。在风险社会、多维利益、医疗决策等社会交往关系背景下,基因权利话语得以铺展,并凝炼出风险预防、权利相对、多元正义、宽容规制等特别的规范原则。我国恰当的规范选择是法律与伦理的互动模式,建构的重点和主线是以人格权保护为中心的基因权私法规范。基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状况和立法背景,制定一部《基因权法》的可能性似乎并不存在,但《基因权法》的形式意义无疑具有政治的和法的正当性。
- 王康
- 关键词:人格权
- 基因平等权:应对基因歧视的私法政策被引量:16
- 2013年
- 基因平等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在基因上被平等对待的人格权利。它的社会根源在于基因歧视,即仅仅基于所谓"缺陷基因"而对携带者作出的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基因歧视是对基因平等权的侵害,但基因信息的特殊性使得禁止传统歧视的法律策略不能直接适用。根据"第二次选择"中的基因正义原则,建构基因平等权法律规范是我国应对基因歧视的基本私法政策。基因平等权的边界是基因上差别对待的合理性,要在各种冲突着的利益之间寻求一般禁止与例外的平衡。与欧美相比,我国对基因医学技术的应对机制非常欠缺。虽然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没有明确、直接的条款能对基因平等权损害提供救济,但基于私法特别是人格权的涵摄力,通过法解释,侵权责任法能够将基因歧视侵权损害纳入救济范围。
- 王康
- 关键词:基因歧视人格权侵权责任
- 就业基因歧视界定的三维分析被引量:2
- 2012年
- 随基因技术的发展,就业基因歧视问题日益显现,然而,基因明显区别于传统就业歧视因素,就业基因歧视界定无法完全沿用传统法律理论及规定,应主要从技术、伦理以及利益等维度对用人单位利用基因信息进行雇佣决策行为进行重新审视,以基因的技术事实为科学依据,以正义伦理为价值追求,以利益平衡为具体目标,研究确立就业基因歧视界定的法律范式。
- 吴万群
- 关键词:基因技术正义伦理
- 指导性案例的法源意义与确认路径——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私法性指导性案例为研究对象被引量:8
- 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确立了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由于该规定相关内容的模糊性,产生了两个需要回答的问题,一是指导性案例与英美法系判例法是否存在相同的裁判逻辑与法律效力,进而指导性案例是否具有法源意义;二是指导性案例的功能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控制,还是应该重视从法解释学层面去理解。建议以民法解释学为视角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私法性指导性案例进行梳理和剖析,明确私法性指导性案例具有确认和发现法规则的功能和价值。从"法与法律区别"的自然法观视角,认为私法性指导性案例所确认和发现的法规则在我国当代具有私法法源意义。最后,从解释论和立法论两个方面,提出私法性指导性案例确认和发现的法规则的法源地位确认路径和具体建议。
- 李学成
- 关键词:司法解释判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