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2009A0104)
- 作品数:2 被引量:15H指数:2
- 相关作者:许晓君孟瑞琳徐浩锋宋秀玲翁帆更多>>
- 相关机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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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2004—2005年居民死亡模式分析被引量:6
- 2011年
- 目的了解广东省城乡居民死亡率水平、死因构成和变化趋势,掌握主要死亡原因和人群分布特征。方法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在广东省抽取13个县区开展2004—2005年居民死因回顾性调查,对其中12个县区的资料进行分析,分析指标主要有死亡率、标化死亡率、死因构成和死因顺位。结果广东省12个调查点2004—2005年共死亡99 919例,年均粗死亡率为658.6/10万,标化死亡率436.3/10万。男性标化死亡率(549.4/10万)高于女性(334.0/10万)(P<0.01),农村标化死亡率(458.6/10万)高于城市(387.2/10万)(P<0.0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损伤和中毒、感染性疾病和母婴疾病死亡率分别为560.6/10万、50.9/10万和34.1/10万,分别占总死因的85.1%7、.7%和5.2%。前5位死因是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5岁以下幼儿死亡率最高是围生期疾病,占总死因的35.1%,5~14岁儿童首位死因是损伤和中毒(55.8%),15~59岁青壮年首位死因是恶性肿瘤(38.1%),60岁及以上老年人首位死因是循环系统疾病(44.5%)。居民平均寿命为75.5岁,每年各类疾病和损伤导致全省居民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估计为340.6万人年,男性207.9万人年,女性132.7万人年,城市142.6万人年,农村198.0万人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损伤和中毒、感染性疾病和母婴疾病导致的YPLL分别为164.1、116.34、9.2万人年,分别占总死亡YPLL的48.2%、34.1%、14.4%。结论广东省居民死亡率较高,居民主要死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慢性病已成为危害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遏制慢性病的发展。
- 张永慧蔡秋茂罗洁莹曹晓欧许晓君许燕君聂少萍夏亮
- 关键词:死亡率
- 广东省2004—2005年老年人伤害死亡原因分析被引量:9
- 2011年
- 目的分析广东省老年人伤害死亡原因,为制定老年人伤害优先干预措施和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等比例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广东省有代表性的12个县(区、市)作为监测点,收集2004—2005年监测点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2004—2005年广东省12个调查点60岁及以上老年人总人口数为1 756 981人,伤害死亡人数为2 576例,占总死亡数的2.58%,平均伤害死亡率为146.6/10万。60岁及以上男性伤害死亡率为166.9/10万(1 333/798 489),女性为129.7/10万(1 243/958 492),男性伤害死亡率高于女性(P<0.01);城市老年人伤害死亡率为96.5/10万(510/528 312),农村为168.1/10万(2 066/1 228 669),城市老年人伤害死亡率低于农村(P<0.01)。死亡率居前5位的死因分别是运输事故死亡796例(45.3/10万)、跌倒死亡747例(42.5/10万)、故意自害死亡545例(31.0/10万)、意外淹溺和沉没死亡183例(10.4/10万)、有毒物质中毒死亡67例(3.8/10万),其构成比分别为30.9%2、9.0%2、1.2%7、.1%、2.6%;前5位死因死亡例数占该年龄组伤害死亡总数的90.8%(2 338/2 576)。结论广东省老年人伤害死亡不容忽视,应优先开展老年人交通伤害和跌倒干预,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
- 徐浩锋许晓君翁帆苏耀安刘翔祤宋秀玲孟瑞琳
- 关键词: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