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CFX100)
- 作品数:17 被引量:141H指数:7
- 相关作者:张忠民熊晓青刘佳奇王国飞董冠华更多>>
- 相关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辽宁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突发雾霾事件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危机与治理被引量:6
- 2015年
- 为了准确把握突发雾霾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本文选择突发雾霾事件应急预案作为具体研究对象,主要采用比较分析和规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剖析其发展规律、现实状况、存在问题等诸多因素,描述了其所遭受的双重合法性危机,进而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治理方案。本文认为,突发雾霾事件属突发公共事件的一种,当前对其的应对虽然已"有法可依"但却没有取得应有之效果;从考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发展规律入手,可以发现其经历了一个从特殊到一般再到具体的过程,反映在立法上,是从个别或少数法律条款开始,逐步发展至专门立法的制定,继而产生一个专门性应急立法和总体预案与若干典型的具体预案相结合的体系;因此,对于当前出现的突发雾霾事件应急预案,也应当在应急预案的框架中,从"大预案"的角度理性看待;当下之应急预案,形式上统一化、相对单一,内容上同质化、被动应对,于是产生了合法性的危机,包括法律属性不明的形式合法性危机与内容编排不甚科学的实质合法性危机。本文建议,破解这种危机,一方面须规范其形式合法性,将其定性为法规或规章;另一方面须提高其实质合法性,确保其成为多方合意认可的行动方案。总之,要变单一应对为综合治理,重构突发雾霾事件应急预案。
- 熊晓青张忠民
- 关键词:应急预案合法性危机
- 从刚性单一到柔性综合: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嬗变被引量:6
- 2013年
- 现行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刚性有余、相对单一,强调企业的环境责任,局限于传统的污染范畴和有限的外部性解决方案。应以《环境保护法》修改为契机,加大柔性、强调综合,侧重政府环境责任、回应新型污染、主张系统应对、追求实施效果。
- 张忠民
- 关键词: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法》
- 环境与健康诉讼的困境与突破——以河南省高院公开的裁判文书(2009—2011)为样本被引量:5
- 2014年
- 在河南省高院2009年到2011年间公开的裁判文书中,环境与健康类的裁判文书,其类型相对单一、数量较为稀少、典型案件尤为贫乏。这多少意味着司法在应对环境与健康案件时的乏力。现行环境与健康类案件案由规定的不明确、案件审理的高难度以及学理与立法的分野等是造成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适度修改环境与健康的案由、落实举证责任倒置等业已确立的司法准则,是较为现实的突破。
- 张忠民
- 关键词:诉讼裁判文书
- 环境公益诉讼被告的局限及其克服被引量:7
- 2016年
- 环境公益诉讼在世界范围内都一直是理论与实践的焦点,在很大程度上,美国、中国等国的环境公益诉讼的症结都在于被告,而非惯常所认为的原告及其起诉资格。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核心更在于"谁"应当是被告,因为通常是由于被告存在侵害行为,才使得原告发动诉讼,而被告的举证能力和责任能力则决定了案件的走向和最终结果。通过检视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实施一年来的案件,不难发现,环境公益诉讼的被告存在若干局限,其直接表现在地域、类型、身份构成和其他当事人的情况等方面,间接表现在权利主张和事实主张、举证责任分配、责任承担方式和结案情况等方面。对此,应通过解释论和立法论的双重路径予以克服,前者以诉讼当事人为中心,包括拓展原告的范围、明确支持起诉人的地位和审视检察院试点等内容;后者以法院为中心,包括妥善分配举证责任、科学判断因果关系和创新责任承担方式等内容。
- 张忠民
-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被告实证解释论立法论
- 中国农村能源正义的法律实现被引量:6
- 2016年
- 为了厘清中国能源正义的现况,为《能源法》的制定提供直接参考,本文选择中国农村能源正义作为具体的研究对象,主要采用规范分析的研究方法,从能源正义和农村能源正义的概念界定入手,描述了中国农村能源不正义的事实现况和法律现况,指出了中国农村环境正义法律实现的路径,并阐释了法律实现的关键。本文认为,农村能源正义是指,能源的所有方、供给服务方、消费方等主体不因其农民的身份性质、农村的地域分布和农业的禀赋强弱等因素,而应在能源的勘探开发、加工转换、仓储运输、供给服务等领域享有平等的对待和实质的参与;农村能源不正义的事实现况主要表现为农村能源并未全面体现能源的自然、经济、安全和生态等多维价值,而其法律现况则主要表现为现有的能源立法并未对农村能源在分配、程序、矫正和社会正义上做系统的表达。本文指出,中国农村能源正义法律实现的路径,其逻辑起点在于保障农民的能源权,应首先从法律上正面规定公民的能源权,进而采用《能源法》的集中表达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分散表达相结合的具体方式和步骤。本文建议,中国农村能源正义法律实现的关键是科学制定《能源法》,首先要明确其核心地位,处理好与《农业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其次要在总则中,重述立法目的、规定公民能源权、完善能源普遍服务;最后在《能源法》的分则中专设"农村能源"的章节,整合现有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并从原则、规划、保障、生态化、公众参与、授权、救济、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优化。
- 张忠民熊晓青
- 关键词:农村《能源法》
- 论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对象被引量:23
- 2015年
- 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对象(诉讼标的)是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所代表的普遍的环境公益与被告所体现的具体的环境私益之间的诉争,决定了法院在审判中的目标指向和作用范围。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特别的诉讼,应建立二元制的审判对象体系并确立相应的识别标准,分别解决起诉主体资格问题以及侵权责任、行政责任等实体性问题。正确认识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对象,在把握环境公益诉讼、明确当事人争执的核心、划定法院裁判的范围、准确适用既判力规则等方面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
- 张忠民
-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对象诉讼标的
- 我国能源诉讼专门化问题之探究被引量:11
- 2014年
- 能源诉讼是指因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等过程而产生的各种纠纷所致的各种诉讼的集合体。当下审判实践中,能源诉讼被拆解为多种具体形态,存在不专业等"泛化"现象,大都关注能源的自然和经济价值而忽略了其安全和生态价值,弊端不少。从德国、美国、能源宪章大会组织和印度的情况看,国外的能源诉讼以专业化为应对策略,甚至建立了专门化的审判机构。立足当前,对于核心关涉能源安全和能源生态,或者同时涉及民事、行政或刑事等诉讼类型,抑或涉外因素多、影响较大的部分能源诉讼,提倡专门化的应对必要且可行。应以环境保护审判庭的建设为契机,从部分能源诉讼的识别入手,将其逐步纳入到集中管辖和专属管辖等专门化管辖之列,辅之以特殊的程序应对,从而倡导部分能源诉讼的专门化,进而实现其维护能源私权、保障能源安全、保护能源生态之重要意义。
- 张忠民
- 关键词:泛化
- 生态破坏的司法救济——基于5792份环境裁判文书样本的分析被引量:27
- 2016年
- 现行的环境侵权法围绕环境污染展开,生态破坏归属不明,对其进行规范和实证分析确有必要。生态破坏的司法救济以归责原则为中心,可落脚为对举证责任、因果关系和诉讼时效等要素的探究。数千份的环境裁判文书表明,生态破坏案件在时间、地点和数量上特点鲜明,缺乏专门的案由,审理的程序具有特殊性,在举证责任分配、因果关系判断等方面与环境污染案件存在共性亦具个性。应从案由的再设计、司法解释的再解释、裁判文书的多元公开、案例指导的优化推进等方面完善生态破坏的司法救济。
- 张忠民
- 关键词:生态破坏司法救济裁判文书实证分析
- 环境公众参与制度完善的路径思考被引量:16
- 2013年
- 现行环境公众参与立法相对分散、较为片面、法律位阶低,由此导致参与的主体有限、方式单一、程度不深。环境公众参与制度以公民环境权为基础,在环境和社会治理中有重要价值。完善环境公众参与制度,应当先修订《环境保护法》,然后制定专门的"环境公众参与法"。
- 吕忠梅张忠民
- 基于政治认同的“PX事件”探析被引量:1
- 2016年
- "PX事件"具有非对抗、公众直接表达诉求、处理不当在先的特点,其本质是具有政治色彩的政治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公众没有获得必要的政治认同,首先是社会公众应有的政治认同被弱化、虚化;面对PX项目的风险,被弱化、虚化的政治认同进而导致社会公众出现认同焦虑;在既有治理体系无法充分矫正认同焦虑的情况下,"PX事件"最终成为社会公众寻求获得认同并消除认同焦虑的方式。为应对并预防"PX事件"的发生,应以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作为建构政治认同的平台,以信息交互作为实现政治认同的基础,以社会组织作为表达政治认同的载体,以良法之治作为争取政治认同的通道。
- 刘佳奇
- 关键词:政治认同认同焦虑多元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