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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CFX013)

作品数:10 被引量:424H指数:8
相关作者:罗培新丁绍宽更多>>
相关机构: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0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0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司法
  • 4篇金融
  • 3篇法律
  • 2篇政治
  • 2篇评级
  • 2篇美国金融
  • 2篇金融危机
  • 2篇兼及
  • 2篇公司法
  • 1篇德隆
  • 1篇信用
  • 1篇信用评级
  • 1篇信用评级机构
  • 1篇演进
  • 1篇演进路径
  • 1篇任意性
  • 1篇萨班
  • 1篇世界金融
  • 1篇世界金融市场
  • 1篇司法介入

机构

  • 7篇华东政法大学
  • 2篇上海财经大学
  • 1篇华东政法学院

作者

  • 9篇罗培新
  • 1篇丁绍宽

传媒

  • 3篇法学
  • 2篇中国法学
  • 1篇法学杂志
  • 1篇法学研究
  • 1篇中国社会科学
  • 1篇北京大学学报...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年份

  • 4篇2009
  • 2篇2008
  • 2篇2007
  • 2篇2006
1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公司法学研究的法律经济学含义——以公司表决权规则为中心被引量:71
2006年
在当代公司法学研究中,效率是一个主导性的理论范式。尊重情感、伦理等在其他法律场域中可能要被考虑的多维目标,在公司法中无需顾及。因而,以效率为价值取向的法律经济学,无可争议地成为公司法学研究中最具解说力的分析工具。就此而论,揭示公司法学研究的法律经济学含义,以公司法的演进路径和适应性品格为基础,反思并检讨我国的公司法学研究和立法实践,对于当前的公司法律变革,将起到思想和智识指引的作用。而作为公司法的基础制度安排,表决权规则的设计更应本着效率之理念进行。
罗培新
关键词:法律经济学公司法演进路径
美国公司治理评级的法律与政策之反思——兼及对我国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影响被引量:5
2009年
公司高管薪酬严重失范,极大地提升了社会对公司治理评级的需求,因为对公司治理的"定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公司高管的薪酬水平。大量的文献梳理和经验研究却表明,公司治理评级机构所赖以运作的法律与政策,评级机构身陷利益冲突等结构性困局,"削足适履"式的评级理念和评级方法对公司治理创新之抑制,均使公司治理评级机制离期望值相去甚远。我国亟需确立"遵守"或"披露"的公司治理评级路径,增设雇员评价为一项弹性标准,披露治理评级的标准和方法,完善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
罗培新
关键词:公司治理评级
科学化与非政治化:美国公司治理规则研究述评——以对《萨班尼斯—奥克斯莱法案》的反思为视角被引量:16
2008年
罗培新
关键词:非政治化奥克斯法案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之完善——写在德隆高管获罪之际被引量:16
2006年
德隆危机的爆发已逾两年,近期德隆主案的相关责任方均已获罪。德隆事件是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模式、运营架构和理念等诸多弊病的典型案例。从金融监管的角度深刻反思德隆危机,为避免悲剧重演,必须尽快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妥当搭建监管架构、遏制关联交易以避免风险传递、强化高管任职资格审查,如此才能有效防范金融控股公司的系统性风险。
丁绍宽
关键词:德隆金融控股公司
填补公司合同“缝隙”——司法介入公司运作的一个分析框架被引量:41
2007年
新《公司法》在拓宽了任意性规范适用范围的同时,大大拓展了司法介入公司运作的空间,以期将公司自治增强之后可能带来的诸多问题,委诸司法裁判。然而,部分公司法规则属性的模糊不清,以及公司长期合同固有的合意缺陷,使得司法在履行“解读公司法则”和“弥补合同缝隙”职责之时面临诸多困境。司法必须超越法条的字意、而从法条的根本属性来解读公司法规则。应当允许公司参与方在一定条件下放弃公司法规则。与此同时,鉴于中国的特殊情境,还必须避免司法的“合同漏洞补充”异化为变相的行政干预。
罗培新
关键词:司法介入
美国金融监管的法律与政策困局之反思——兼及对我国金融监管之启示被引量:102
2009年
对美国金融监管困局的反思表明,多年来"做大"金融市场份额即等同于提升市场竞争力的迷思,使美国陷入了监管失效的困境。同时,美国现行联邦和州多重监管的体制,导致监管成本高企、效率低下、监管重叠与监管真空并存、"监管竞次"和"监管套利"等重重积弊。此外,过于陈旧落后而不适应虚拟经济形态的的金融法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屡被特殊利益集团俘获,更直接导致了监管灾难。鉴此,我国必须走出金融法"唯美(美国)主义"之陷阱,信守金融监管保护投资者之基础价值,彻底反思并重构不适应虚拟经济形态的金融法规,并运用"分期治理"之政治智慧推动金融监管框架之完善,将金融监管规则真正还原为市场和技术规则,而不是人际和政治之术。
罗培新
关键词:金融危机监管真空裙带关系
公司法强制性与任意性边界之厘定:一个法理分析框架被引量:138
2007年
为公司法规则的强制性或任意性寻求一个抽象的法理判断标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公司法理学说和公司立法共同面临的基础性命题。我国新《公司法》诸多法条用语的"暧昧"和"含糊",反映了立法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够清晰,对相关公司法规则的属性的设计亦迟疑不决,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尽管公司法对市场的适应性品格经常使其任意性与强制性规则的界限游移不定,但仍然存在一个相对合理的基础性判断标准。立法时应本着公司法的标准合同机制和合同漏洞补充机制之理念,对公司法规则予以类分,并区分初始章程和后续的章程修改,努力探求公司法任意性与强制性规则的法理判断标准,在两类规则的动态均衡中保持公司法的实质正当性。
罗培新
关键词:公司法标准合同强制性任意性
政治、法律与现实之逻辑断裂--美国金融风暴之反思被引量:8
2009年
罗培新
关键词:金融法律金融风暴政治全球金融市场世界金融市场
论公司捐赠的司法政策——从万科捐赠风波谈起被引量:23
2008年
关于公司能力的学理论争中,公司的捐赠能力是一个重要的范畴。在公司章程缺乏相应规定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具有捐赠能力?公司捐赠的决策权归属股东会抑或董事会?公司捐赠中股东利益和债权人利益如何保护?如何避免公司以捐赠为名而行高管自利之实?对此,我国《公司法》并无明确的规定,这给涉及公司捐赠的司法裁判带来了相当的困难。我国必须参酌国外相关立法例和法理,在立法和司法层面妥当解决公司捐赠的法律问题。
罗培新
后金融危机时代信用评级机构法律责任之完善被引量:33
2009年
信用评级机构发挥着弥补市场缺陷、强化金融产品信用之功能。然而,由于巨大的利益冲突,信用评级机构所提供的预警和信用评估之功效,离期望值相去甚远。亟需通过引入过错推定及市场欺诈法理,强化信用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并将其一体纳入金融监管之范畴,让投资者得以像分享阳光般地分享信息。
罗培新
关键词:信用评级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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