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3YJC820074)
- 作品数:5 被引量:54H指数:3
- 相关作者:王波郜峰郜峰更多>>
- 相关机构:西安财经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医药卫生经济管理更多>>
- 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困境与突破——一个“民办低收益医疗机构”概念的引入被引量:5
- 2014年
-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我国医改的重要举措之一。然而,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同时,还面临着社会资本逐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益性的冲突。为了实现逐利性与公益性的共生,应引入跨越营利与非营利二分法的社会企业理念,以民办低收益医疗机构代替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保留税收优惠的同时允许较低的利润分配。据此,应建立患者利益报告制度、红利上限制度、资产锁定制度、多元参与式治理机制和独立规制机构。
- 王波
- 关键词:公益性社会企业
- 雾霾环境责任立法创新研究——基于现代环境责任的视角被引量:33
- 2015年
- 雾霾危害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的环境问题。运用现代环境责任理论,结合雾霾治理的实践,创新雾霾环境责任立法,是应对雾霾危害的重要途径之一。现阶段比较可行的创新选择主要是:一是理念创新。抛弃传统环境责任旧观念而选择现代环境责新理念,运用现代环境责任理论指导整个雾霾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原则创新。运用现代环境责任理论创新雾霾立法原则,实行和遵循"整体主义与风险预防"两者并行的双重原则。三是承担双重责任。创新后的雾霾防治立法与实施必须坚持和贯穿"预期责任与过去责任"两者并重的双重责任。四是构建雾霾环境责任新体系。创新后的雾霾环境责任新体系是由原则性责任、专门性责任、评价性责任、相关性责任等一系列责任有机构成的一个新体系。
- 王波郜峰
- 社会危害行为的经济法规制——制度规则、权力配置与规制工具被引量:1
- 2014年
- 如何有效规制社会危害行为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社会危害行为具有受害主体的不确定性、客体的动态性、损害的不确定性、绵续性、难以恢复性、损害与收益的严重失衡性等特性,其与经济法的契合点在于"风险社会与公共秩序",应是经济法的主要规制对象。主体在风险行为的知识或信息上的差异、是否具备支付损害赔偿的能力、面对损害赔偿诉讼的几率、行政费用的高低等四个因素决定着经济法对社会危害行为应以事前直接规制为主导、事后责任规则为辅助。基于法不完备理论,为有效遏制社会危害行为,经济法应赋予规制机构准立法权、执法权与准司法权,并在规制过程中进行规制影响评价。
- 王波
- 关键词:经济法规制准司法权
- 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制度的困境与对策被引量:1
- 2014年
- 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制度构成的多元化、发行制度的不统一和市场化程度低,使得我国公司债券发展缓慢,市场效率低下,难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其中,公司债券发行制度设计不合理,是影响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的源头性和决定性因素,公司债券信用文化基础欠缺、制度建设理念偏差、监管部门的利益冲突等也是重要原因。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制度改革,可以采用诱致性改革与强制性改革相结合的改革路径。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制度改革应统一现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制度和资信评级制度,贯彻市场化导向,放松管制,建立市场化的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制度。
- 郜峰
- 关键词:公司债券
- 教育公益性与资本逐利性的冲突与共生——民办高校对社区利益公司制度的借鉴被引量:14
- 2014年
- 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领域,缓解高等教育需要日益旺盛与公立教育资源严重不足之矛盾,但随之产生资本逐利性与教育公益性冲突,影响民办高校良性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中教育公益性与资本逐利性具有从冲突走向共生之可能性。应借鉴实现逐利性与公益性共生之社区利益公司制度,从准入标准、学校治理、学校运行、利润分配、资产管理、外部监管等路径入手,使学校保持市场、资本活力与灵活性之同时,保障教育公益属性不被改变。
- 王波李小琴
- 关键词:民办高校社会企业教育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