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J51204)
- 作品数:19 被引量:68H指数:4
- 相关作者:邓旭张继红刘丹吕鸣陶立峰更多>>
- 相关机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创新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外贸代理制度的问题与重构被引量:3
- 2011年
- 外贸代理制形成于我国外贸体制改革过程,自其产生后就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内容,并受到行政法与民商法的调整。现行对外贸代理的行政管理模式影响了外贸代理的实际运用,而法律规范间的不融合也导致外贸代理制产生一些理论与实践的问题。外贸代理制度的重构模式,既需要满足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性要求,也需要满足各方利益均衡的要求。
- 邓旭
- 关键词:外贸代理制间接代理行纪
- 论药品强制许可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被引量:2
- 2011年
- 随着专利法的修订,药品强制许可的法律依据依然完善。然而,药品研发的高额成本,必然导致制药企业本能地抵制药品强制许可。同时,制药企业将避免前往实施强制许可的国家进行直接投资。因此,药品强制许可对制药业投资的影响,亟待评估。有必要透视全球药品强制许可的立法和实践,通过分析TRIPs协定相关内容,考察药品强制许可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
- 陶立峰
- 关键词:药品国际直接投资
- 问题银行重组中的救助法律制度研究
- 2011年
- 问题银行的救助重组制度,对于保护存款人及公共利益,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问题银行重组更倚重国家公共资金的救助,其实际效果只是延缓了危机的爆发,而非彻底根除化解风险,直接导致内耗增加、处置成本攀升。本文对以股东、债权人为代表的私主体救助制度进行了深入思考,在此基础上引入问题银行救助制度之中国模式的构建思路,以期对我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完善有所裨益。
- 张继红岐麟
- 关键词:金融监管银行重组
- 票据保证若干法律问题探究
- 2010年
- 票据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然后将票据交还请求保证之人的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创建票据保证制度的初衷就是为了增强票据信用度,确保票据在不特定多数人手中进行流转。然而,我国票据法对票据保证限制颇多,更关注票据实际运行中的安全性,如票据保证的形式要件过于繁杂;
- 张继红
- 关键词:票据保证票据行为承兑人被保证人出票人记载事项
- 渤海溢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究被引量:15
- 2012年
- 2011年我国渤海溢油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尤其对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提出了挑战。在对渤海溢油事故所涉及的"海洋生态损害"的概念界定、责任主体与索赔主体、赔偿范围、索赔额度及评估标准等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后,还将揭示该溢油事故对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启示。
- 刘丹夏霁
- 关键词:渤海溢油《海洋环境保护法》
- 时际国际法与我国海洋领土争端之考量被引量:2
- 2009年
- 时际法概念在国际法上是"帕尔马斯岛"案由仲裁人胡伯首先提出的,并逐步在领土争端解决实践和条约法中得到吸收和发展。本文拟从时际国际法的角度对我国海洋领土争端,尤其是钓鱼岛列屿和南海问题进行考量。不仅结合争端各方的主张,而且对时际国际法中"关键日期"、与之紧密相关的"发现"与"先占"、"有效控制",以及所涉条约的时际问题等进行分析,为我国东海和南海的海洋领土争端解决提供新的视角。
- 刘丹
- 关键词:时际法
- 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对主权基金的监管及其启示——结合美国国家安全审查相关规则最新改革的分析被引量:11
- 2009年
-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已引起许多投资东道国关注,美国对此尤为敏感,并强调用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监管主权基金,其2007《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对主权基金施加了相对更严格的特别监管。我国主权基金受到美国国会格外警惕,国会的政治化倾向将使我国主权基金对外投资面临更多阻力。我国应注意自己受到的影响及因应对策。
- 杨鸿
- 关键词:主权财富基金国家安全审查
- 从国际法院2010年“南极捕鲸案”看规制捕鲸的国际法被引量:3
- 2012年
- 日本等国在国际捕鲸委员会的捕鲸暂停令后仍以科研为名进行捕鲸活动。2010年日本因南极捕鲸被澳大利亚诉至国际法院。本文结合涉案方各自立场,以《国际管制捕鲸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为依据解读国际法院"南极捕鲸案",从深层次指出《国际管制捕鲸公约》/国际捕鲸委员会体系下捕鲸管理的不足与鲸类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前景。
- 刘丹夏霁
-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复代理抑或委托:国际托收中委托人和代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辨析被引量:2
- 2010年
- 国际托收中委托人可否向代收行直接主张权利已存通说,但随着司法实践抛弃通说,现已形成"复代理说"、"间接代理说"两种新学说。然而基于英美判例的先前通说只是建立在英美次代理理论,并没有注意到英美的复代理理论以及司法实践均支持委托人可向代收行直接主张权利。我国的"复代理说"、"间接代理说"两种新学说均不符合代理人对外必须为法律行为的特征,并不足取。现行法下宜类推适用《民法通则》关于复代理的规定。借鉴法国民法、瑞士债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规定,在立法中赋予委托人对转受托人的直接请求权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路径。
- 邓旭
- 关键词:托收代理
- 论卖方宣告合同无效的法律问题——兼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4条被引量:2
- 2010年
- 在国际货物买卖实践中,当买方违约,卖方解除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的情事时有发生。《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为解决"自动解除合同"制度下合同解除后合同效力状态的不确定性等问题,设立了"宣告合同无效"的制度。然而,该制度尚不能完全解决合同无效的宣告是否满足合同解除条件的问题,实践中,错误宣告合同无效、非法解除合同现象仍然存在。据此,本文从学理研究和判解研究着手,研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宣告合同无效制度的价值所在,探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4条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并阐释卖方宣告合同无效与买方违约补救的关系,从而进一步廓清《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宣告合同无效"制度的价值取向和运用规则,以表一管之见。
- 陈晶莹
- 关键词: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根本违约违约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