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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XFX004)

作品数:17 被引量:39H指数:4
相关作者:巫洪才龚卫东陆晓萍张洁范薇更多>>
相关机构:乐山师范学院西昌学院兰州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5篇经济管理
  • 5篇社会学

主题

  • 7篇少数民族
  • 7篇法治
  • 6篇习惯法
  • 5篇民族
  • 4篇彝族
  • 4篇西部少数民族
  • 3篇凉山彝族
  • 3篇家法
  • 3篇国家法
  • 3篇法治化
  • 2篇少数民族传统
  • 2篇民事
  • 2篇民事习惯
  • 2篇民族传统
  • 2篇民族地区
  • 2篇藏族
  • 1篇地震
  • 1篇地震后
  • 1篇彝族习惯法
  • 1篇障碍及解决对...

机构

  • 10篇乐山师范学院
  • 6篇西昌学院
  • 1篇兰州大学

作者

  • 6篇龚卫东
  • 5篇巫洪才
  • 2篇陆晓萍
  • 2篇张洁
  • 1篇文丽萍
  • 1篇马春生
  • 1篇范薇

传媒

  • 3篇黑龙江民族丛...
  • 3篇民间法
  • 2篇云南社会科学
  • 1篇求索
  • 1篇甘肃理论学刊
  • 1篇理论与改革
  • 1篇黑龙江史志
  • 1篇西南民族大学...
  • 1篇漯河职业技术...
  • 1篇西昌学院学报...
  • 1篇四川警察学院...

年份

  • 2篇2015
  • 2篇2014
  • 6篇2013
  • 6篇2012
1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西部少数民族传统习惯法治化的功能辨析
2013年
现代市场经济法治环境中,要求反思西部少数民族传统习惯规则,并对其进行国家法治化归导,理性重构至上性法律规则制度。通过重构的至上性法律规则,范导人们行为,调整社会关系,可避免西部少数民族长期形成的心性传统习惯文化对族群民间社会治理中的人情困扰,变人情伦理的贤人治理为法治智性规则的理性治理,回应现代社会发展,以有效整合西部少数民族族群社会、维护民族群体利益及统合国家共治与民族区域自治,实现调整和协调社会多元利益的功能。
龚卫东
关键词:西部少数民族法治化
传统家支观念对彝族基层社区治理的影响与对策分析——以Y省S彝族自治县为例被引量:5
2013年
在彝族历史发展中,家支曾作为一种政权制度长期存在并承担全方位的社会职能。民主改革后,彝族从奴隶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家支制度不复存在,但传统的家支观念在广大彝族百姓心中仍根深蒂固,影响着彝区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本文在Y省S彝族自治县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传统家支观念对彝族地区基层社区治理的正负两方面影响,并以此提出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应对家支观念的最佳途径:即正确理解传统家支观念,加强基础教育和普法宣传,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和方法,因势利导、扬长避短,利用家支观念中的现代治理因子,引导民间力量和传统规则,推进彝族基层社区的民主进程和社会发展。
范薇马春生
西部少数民族传统习惯规则的法治化思考
2014年
法治既应是人们理性建构的社会治理模式,同时又当是人们实然社会生活中信奉遵守的规则秩序。中国作为一个具有丰厚传统人伦文化和民族多元一体的国家,在国家治理的法治路向中,国家政治权力与公民合法权利的相互博弈整合,要求"国家社会化"与"社会国家化"。此图景下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国家法治建设,必然内涵有对西部少数民族民间传统习惯规则的国家法治化归导,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龚卫东
关键词:西部少数民族法治化
少数民族传统习惯法治化进路探析被引量:2
2015年
国家法在被引入少数民族乡土社会之初,便含有浓厚的改造民间传统习惯规则的冲动,用一套代表"普遍国家意志"的应然理想化标准,去强嵌于少数民族基层社会充满"地方性"的日常生活之中。但由于现实社会生活的民众,对于国家法治的需求不源于自发内生。因此,国家法治的应然良好愿望,在现实社会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甚至出现与实然状态的激烈冲突,这就要求人们在制度设计建构上作出理性的同应。
龚卫东
关键词:少数民族法治
民族地区中国法治建设路向探析——以凉山彝族习惯法流变的田野考察为例被引量:3
2012年
民族地区中国法治建设路向,这一提法所要解决的是在国内视野下如何理解全国统一法治体系与区域法治建设的关系,目前学界从法人类学、法社会学视角,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框架下论证法治多元的客观性已成为一种趋势,存在过分夸大习惯法的价值和作用之嫌;实证调查资料或许论证了由于习惯法自身的模糊性、发展性和变化性等等,使得传统习惯法在市场经济冲击下有恶性流变的趋势,不断地破坏国家整体法治建设,难以成为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的一极;实证调查资料结论似乎表明: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路向,应当回归到一元法治的正确道路上来。
陆晓萍
关键词:民族地区彝族习惯法
凉山彝族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及其流变与法治化归引被引量:8
2012年
凉山彝族传统纠纷解决机制曾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功能和作用,在彝区后发、被动的法治现代化进程中,一方面以其形式上的灵活性在自我调适中更紧密地契合于社会中,也在整个社会价值紊乱、缺失的转型期有恶性流变的趋势,对统一法治建设构成挑战。因此,克服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消极作用,在国家统一法治的基础上寻找合适的法治化归引路径,建立起适合彝区的有效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凉山彝区社会秩序的稳固及国家统一法治建设均具有重要意义。
巫洪才
“5·12”地震后羌族婚姻习惯法变迁
2013年
羌族是一个人口众多、传统悠久的民族,现在主要居住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汶川、理县、茂县以及绵阳市的北川县、平武县等地。据2005年的官方统计,户籍登记为羌族的人口约为32.65万。在2008年"5·12"特大地震灾难中,羌族人口损失将近10%。羌族地区至今仍保留着以原始宗教,万物有灵,多种信仰的灵物崇拜为核心的民事习惯,婚姻习惯是其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5·12"地震后,羌族人的婚姻习惯法有了较大程度的变化,从形式到实质都更加符合国家法的理念与要求,这无疑是羌族社会文明发展的重大进步。
文丽萍
关键词:国家法社会进步
论民族地区国家法律意识形成的障碍及解决对策被引量:1
2013年
民族地区的法律意识普遍存在着国家法意识为主、习惯法意识为辅,国家法意识与习惯法意识交错并存,习惯法意识为主、国家法意识为辅的三种立体多元社会意识样态。后两种可分别称之为法律意识的断裂和错位,与国家的法治建设目标完全背道而驰。鉴于公民国家法意识的形成与培育是整个法治化进程中的最终落脚点和归宿,应该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两个层面进行合理的构建。
巫洪才
关键词:民族地区
凉山彝族民事习惯法的民法适用现状分析被引量:6
2012年
凉山彝族民事习惯法的民法适用现状呈现出腹心地区依然适用习惯法;过渡区优先适用习惯法;边缘区习惯法与国家法博弈和竞争的三种样态。前两种样态我们可以称之为错位,最后一种可以称之为断裂。这种错位和断裂的原因主要在于彝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因此,文章通过对这些样态和原因的深入分析,以期为找到一条适合于民族地区法治现代化的"路径"提供参照和依据,从而促进民族地区的国家统一法治建设进程。
巫洪才陆晓萍
关键词:彝族民事习惯法民法适用
传统藏族习惯法在当代的立法价值分析
2015年
藏族习惯法在藏区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规范和调整功能。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农奴制下的藏族习惯法作为形式已经消灭了,但在藏族民间仍然在某些领域被普遍遵循着。藏族习惯法无论是在民间普适性上,还是在法文化层面上,都具备民事立法价值的合理内核。在新的社会制度下,如何实现成功转型,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是需要法律工作者思考的重大课题。
张洁
关键词:藏族习惯法国家法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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