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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9YJC751011)

作品数:1 被引量:3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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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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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文学

主题

  • 1篇杜甫
  • 1篇杜甫七律
  • 1篇艺术
  • 1篇七律

机构

  • 1篇东南大学

作者

  • 1篇刘占召

传媒

  • 1篇安徽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14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以古为律”与杜甫七律艺术的革新被引量:3
2014年
明清学者称杜甫七律为"变调",其独特的艺术特征被总结为"以古为律",即借鉴古诗的修辞技巧、篇章结构、表现功能、审美趣味和创作精神来创作律诗。杜甫安史之乱前后系统学习《诗经》、汉魏古诗创作大量新乐府和古体诗,为其此后"以古为律"奠定了基础。从修辞角度来看,杜甫使用拗律、用词拙朴变传统七律圆转和谐、华美清丽为奥峭顿挫、朴质疏野,古人称之为"以古调入律";从篇章结构和表现功能看,杜甫吸纳古诗叙写人生事态驱驾才势、曲折尽意的特点,变盛唐七律板滞僵化的情-景结构为气脉动荡、首尾浑成,古人称之为"以歌行为诗"、"律诗不离古诗气脉";从诗学精神上看,杜甫力图吸纳《诗经》的"比兴"精神改造源自齐梁的用于应酬、应制的七律诗体,议论时事,咏怀咏史,悲壮苍凉,意境深闳,达到了人生境界和艺术境界的完美融合,古人称之为"以古之比兴就今之声律"、"以《诗》为诗"、"律讽"。"以古为律"使杜甫七律对《诗经》以来的诗歌传统和创作经验吐故纳新、兼容并蓄,从而将七律体提升到新境界,成为中国诗学史上难以逾越的艺术典范。
刘占召
关键词:杜甫七律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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