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BZX073)
- 作品数:18 被引量:34H指数:3
- 相关作者:任丑王一帆黎松王珀李小燕更多>>
- 相关机构:西南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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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伦理学的生成
- 2016年
- 食品(food)与伦理学(ethics)似乎是两个毫无关联的概念:伦理学属于实践哲学,食品则是满足饥饿需求的可食用物品。或许正因如此,直到20世纪末,人们才把food和ethics组合为“food ethics(食品伦理学)”。不过,食品伦理学绝非凭空而来,它具有传统食品伦理生活的深厚历史根基。诚如胡塞尔所说:“在实际生活中,我具有的世界是作为传统的世界。” 胡塞尔:《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王炳文译,商务印书馆,2005,第356页。 食品伦理学正是源自人类实际生活中具有伦理传统的食品生活世界,它具有其独特的内在逻辑和历史进程。那么,食品伦理学是如何生成的呢?
- 任丑
- 关键词:伦理传统伦理学实践哲学胡塞尔
- 食品伦理学的演进被引量:2
- 2016年
- 食品伦理学的雏形蕴含在人类的食物习俗之中。一般说来,人类的食物习俗倾向于健康快乐的自然目的,并逐步形成相应的节制德性。当食物习俗和节制德性追求社会目的时,节制德性也就突破自身限制,走向外在食物伦理规范的轨道。在特定历史阶段(主要是中世纪),食物习俗和节制德性转化为神圣食物法则与世俗食物伦理的颉颃。二者的颉颃在农业科技大变革的历史境遇中演进为食品科技对人类伦理精神的挑战和后者对前者的反思。在此进程中,食品伦理学应运而生。食品伦理学既应当为人类健康快乐的个体生活提供理性行为规则,也应当为食品立法提供哲学论证和法理支撑,还能够为应用伦理学开拓出深刻宽广的研究领地。
- 任丑
- 论死亡权与生命权的逻辑相容性——兼论对生命权的两种不同解读方式
- 2012年
- 如果将生命权解读为一种自主选择权,那么死亡权与生命权就是不矛盾的。如果将生命权解读为一种非选择性权利(即生存权),死亡权与生命权也未必存在着规范性的冲突。只有将生存权规定为一种不可自弃的强制性权利,死亡权和生存权才会发生真正的规范性冲突。然而,经过对强制性生存权的几种辩护思路的考察,这种"强制性"(如果它存在的话)并不是道德权利的内在属性,而仅仅是一种来自道德权利论外部的限制。所以,无论"强制性"是否具有充分的政策实践依据,它都不影响死亡权和生命权二者在道德权利论内部的逻辑相容性。
- 王珀任丑
- 关键词:安乐死死亡权生命权自主性
- 人类伦理视域的义利之辨被引量:1
- 2016年
- 从人类伦理视域来看,中国传统义利之辨的基本伦理精神是以君主为目的、以臣民为工具。为此,义利之辨既要假借家国同一之名来实现家天下,又要使君主凌驾于臣民之上而具有绝对权威。前者需要分析命题以便混淆家国之别,后者需要综合命题严格区分君主与臣民以便论证君主的神圣权威。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之间的内在矛盾把义利之辨最终推向绝境。这意味着,作为古典经验伦理学形态的义利之辨的终结,同时也预示着现代理论伦理形态的义利之辨即义利之辨的先天综合判断的发端。义利之辨扬弃其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把自身提升到先天综合判断,实现由自然暴力为基础的自然法则向自由人性为基础的自由法则的历史转变,也在某种程度上综合并超越现代理论伦理形态的功利论和义务论,为追寻当下人类道德视域的应用伦理体系提供了某种理论思路。
- 任丑
- 关键词:义利之辨分析命题综合命题
- 义利之辨的困境与出路被引量:2
- 2016年
- 义利之辨和其他判断一样,要么是分析的,要么是综合的。换言之,义利之辨有两种基本模式: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义利之辨的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在理论上催生了其极端形式:道禅两家既不重利、也不崇义,把义利之辨由虚无推进到涅槃,从而否定了义利之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义利之辨的寂灭只是一种自我陶醉的幻相,透过幻相就可以探求到它潜藏着自由法则的重生因素。义利之辨的先天综合判断扬弃了其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完成了由自然法则向自由法则的历史转变,也在某种程度上综合并超越了功利论和义务论。
- 任丑
- 关键词:义利之辨先天综合判断
- 生命伦理视阈的自律原则
- 2013年
- 目前,在生命伦理领域,自律原则具体化为病人的知情同意。遗憾的是,病人的知情同意常常成为医务人员推卸责任、剥夺病人权利的"正当"借口。原因在于,个体自律奠定在坚韧性的基础上。相对而言,病人是脆弱性存在者,医生则是坚韧性存在者。所以,个体自律应当主要是医生的知情同意。如果说个体自律的基础是坚韧性,程序自律的基础则是脆弱性。程序自律是在正义原则的价值基础上,构建民主管理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自律运行机制。融个体自律和程序自律为一体的自律原则,开启了平等对话的民主商谈路径,彰显了生命伦理学的实践特质。
- 任丑
- 关键词:生命伦理学自律原则知情同意病人权利视阈责任追究
- 食品伦理的冲突与和解被引量:3
- 2016年
- 近年来频繁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凸显出尖锐的食品伦理冲突问题。反思食品伦理冲突并寻求和解之道,既是食品伦理学的历史使命,也是人类追求善的生活方式的正当诉求。食品伦理冲突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素食与非素食的伦理冲突;自然食品与人工食品的伦理冲突;食品信息遮蔽与知情的伦理冲突。这些冲突本质上是对食品道德法则的悖逆,因此和解路径就在于把握并信守食品道德法则。针对食品伦理冲突问题,必须秉持生命权之绝对命令,保障免于饥饿的权利,以此提升生活质量、实践善的生命目的。
- 任丑
- 关键词:和解
- 法律还是道德?被引量:1
- 2013年
-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是亘古以来争论不休的重要话题之一。实证法学主张法律独立于道德,认定法律不必求助道德即可得到清晰表达和准确理解,试图把道德完全排除在法律领域之外,甚至拒绝法律中的任何道德推论。这就是所谓法律的道德中立性。与此针锋相对,自然法学断然否定法律的道德中立性,主张法律和道德具有观念上的必然联系,且法律应当听命于道德。如果根据实证法,法律势必完全取代道德,这就可能迫使私人生活司法化、公共化,乃至陷入泛法律主义或法律专制论的泥潭。
- 任丑
- 关键词:实证法学法律领域自然法学中立性司法化公共化
- 生殖技术视阈中的生育权利与生育责任被引量:1
- 2015年
- 在自然生殖的范围内,对于没有生育能力的人来说,其生育权利和相应的生育责任不具有真正的道德价值和实在意义。生殖技术的发展突破了自然生殖的传统藩篱,给生育权利和生育责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道德冲击和伦理挑战。尽管应用生殖技术和拒斥生殖技术都会受到谴责和称赞,但是不应当囿于这样的道德悖论而裹足不前。实际上,生育权利内部的冲突蕴含着生育权利对生殖技术视阈的生育责任的诉求。生育责任源自行动者完成事件的因果属性,这意味着生育技术主体必须对其行为后果做出回应。这种回应主要有三大层面:人类实存律令赋予生殖技术的责任、生育技术自身蕴含的责任以及生殖技术应用的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在把握生育权利和生育责任的内涵和二者内在联系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生育技术正当地维系生育权利,勇敢地承担相应的生育责任,进而彰显出崇高无上的人性尊严和道德目的。
- 任丑
- 关键词:生殖技术生育权利
- 人造生命——后应用伦理学发端的可能契机被引量:1
- 2012年
- 2010年5月20日,美国《科学》杂志报道了以文特尔(J.CraigVenter)为首的科研小组在合成生物学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创造出由人造基因控制的细胞——“辛西娅”(Synthia)。人造细胞的成功标志着人造生命技术从基因组到细胞的突破性进展,预示着人造生命由可能性转向现实性,同时也向实践理性领域的当下伦理学发起了强劲的挑战。
- 任丑
- 关键词:应用伦理学生命技术发端基因组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