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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9SJD820014)

作品数:4 被引量:15H指数:2
相关作者:陈习知徐升徐升更多>>
相关机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3篇社区矫正
  • 3篇未成年
  • 3篇未成年犯
  • 2篇人犯
  • 2篇未成年人
  • 2篇未成年人犯罪
  • 2篇犯罪
  • 1篇顶岗
  • 1篇顶岗实习
  • 1篇再社会化
  • 1篇职院学生
  • 1篇类型化
  • 1篇高职
  • 1篇高职学生
  • 1篇高职院学生
  • 1篇法律
  • 1篇法律关系

机构

  • 4篇南京交通职业...
  • 1篇南京师范大学

作者

  • 2篇陈习知
  • 1篇徐升
  • 1篇徐升

传媒

  • 1篇职教论坛
  • 1篇法制与经济
  • 1篇黑龙江省政法...
  • 1篇职业时空

年份

  • 4篇2011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浅议未成年犯社区矫正项目的类型化设置被引量:1
2011年
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刑相对应的一种行刑方式,在对未成年犯的矫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区矫正起源于西方,西方国家对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项目的设置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建立和健全我国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项目,可以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针对具有不同人身危险性程度的未成年犯设置不同类型的矫正项目。
徐升
关键词: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类型化
论社区矫正与未成年犯的再社会化被引量:2
2011年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比例的迅速攀升,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更令人担忧的是,未成年犯的犯罪"回潮率"极高,重新犯罪率居高不下。因此,如何提高未成年犯再社会化的成功率,帮助他们重新走上正常的生活道路是社区矫正必须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陈习知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再社会化
试论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模式的完善
2011年
未成年犯在生理、心理、认知模式等方面都与成年犯有很大的区别和特殊性,对其进行的社区矫正必须具有区别于成年犯矫治的特点。作为一项新型的司法社会工作,目前我国尚未从制度层面确立适合未成年犯特点的社区矫正运作模式。为了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其工作效果,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模式就显得十分必要。
陈习知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
论高职院学生顶岗实习中的法律关系被引量:13
2011年
高职院学生顶岗实习中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内容较为复杂。从双边法律关系分析.其中包含了高职院与学生之间的教育服务与管理法律关系、高职院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培训管理关系以及某些情况下在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产生的直接的民事法律关系。从多边法律关系的视角去分析和处理顶岗实习中的法律关系有利于克服双边分析的不足.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面准确界定顶岗实习中的法律关系有利于各方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并为相关纠纷的处理提供依据。
徐升
关键词: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法律关系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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