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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AFX005)

作品数:21 被引量:242H指数:10
相关作者:朱大旗蒋悟真李帅刘佳李慈强更多>>
相关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7篇政治法律
  • 4篇经济管理

主题

  • 8篇预算法
  • 6篇《预算法》
  • 6篇财政
  • 5篇公共
  • 4篇人大
  • 3篇预算公开
  • 3篇预算权
  • 3篇税法
  • 3篇公共预算
  • 3篇法治
  • 2篇政法
  • 2篇政府
  • 2篇政府预算
  • 2篇中华人民
  • 2篇审查监督
  • 2篇税收
  • 2篇司法
  • 2篇权利
  • 2篇权配置
  • 2篇民主

机构

  • 16篇中国人民大学
  • 3篇江西财经大学
  • 2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国家信息中心...
  • 1篇昆明医科大学

作者

  • 6篇朱大旗
  • 3篇刘佳
  • 3篇蒋悟真
  • 3篇李帅
  • 2篇李慈强
  • 2篇胡明
  • 2篇付大学
  • 1篇刘翠英
  • 1篇徐阳光
  • 1篇肖宏伟

传媒

  • 2篇中国社会科学
  • 2篇中国法学
  • 2篇法商研究
  • 2篇法律科学(西...
  • 1篇现代经济探讨
  • 1篇法学杂志
  • 1篇江淮论坛
  • 1篇求索
  • 1篇法学
  • 1篇云南社会科学
  • 1篇现代法学
  • 1篇税务研究
  • 1篇现代管理科学
  • 1篇西安财经学院...
  • 1篇西南民族大学...
  • 1篇国际税收
  • 1篇财经法学

年份

  • 1篇2019
  • 2篇2017
  • 1篇2016
  • 8篇2015
  • 7篇2014
  • 2篇2013
2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我国预算调整的规范构成及其运行模式被引量:10
2014年
规范化的预算调整是协调执行刚性和调整弹性间矛盾的合理产物。我国预算体制正在转型,应避免随意或频繁出现的预算调整,亦期待达到规范意义的预算调整。对于预算调整的规范构成,规范性质应实现"预算收支平衡"向"预算执行变更"的升级,规范对象应根据执行变更的实情来合理规定预算调整事项。运行模式则是一种复合结构,形式上应明确调整的依据、程序与控制主体,实质上应达到公开性、回应性、绩效性与问责性。
胡明
关键词:预算调整
迈向公共财政:《预算法修正案(二次审议稿)》之评议被引量:33
2013年
在迈向公共财政的过程中,《预算法修正案(二次审议稿)》的出台预示着我国公共财政的发展方向,而这部"航标"在彰显财政民主与法治的同时又具有诸多局限性,如预算法宗旨承袭旧义、预算原则不合时宜、预算权配置欠缺合理、地方债务风险应对不足、预算法责任单一等。认真对待这些难题,应前瞻性地考量当下国情,合理采纳我国预算改革积累的经验,吸收公共财政与民主法治的基本理念,从而重新厘定预算法立法宗旨、调整预算基本原则、优化预算权配置、控制地方债务风险、修缮预算责任机制,以期为我国公共财政发展奠定良好的民主法治基础。
朱大旗
关键词:预算原则地方债务风险
预算公开法治化:实质、困境及其出路被引量:30
2013年
中国预算公开实践显示,法治化是预算公开的必然选择。预算公开法治化的实质在于实现预算权的规范化。现代法治国家预算权规范化的发展先后诞生公法进路和私法进路,但当前中国预算权的配置与监督在两条进路上都面临着一些困难。中国预算公开法治化的发展理路需结合财政分权体制,地方与中央政府预算权的规范化设计应分别通过社会参与预算主体的构建及其程序保障机制的完善与预算公开监督权力的规范及其救济机制进行修缮,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预算公开目标之实现。
蒋悟真
关键词:预算公开公共财政预算权预算民主
现代预算权体系中的人民主体地位被引量:16
2015年
在迈向现代预算也即公共预算、法治预算的进程中,我国对预算目的的认知已由片面强调实现国家职能、保障公权力行使逐步转变为满足公共需求、促进民众权利的实现。正因为这种基本理念的转变,预算权力格局不能再由公权力主体尤其是行政公权主体所统领。如何更好地彰显人民在预算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如何在预算过程中切实体现和贯彻人民的利益与意愿,已成为我国预算权体系变革的方向。认真对待这种变革,我们应深刻体认和秉持"以人为本"、"人民主权"的基本理念,落实预算法治的立法保留原则、完善人大代表的预算审批权和监督权、明确民众直接性的预算权利,这是夯实现代预算权体系中人民主体地位的基础。
朱大旗
关键词:现代预算预算权人民主体地位
推进地方预算公开的规范理路——以《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的意见》为实证分析被引量:4
2014年
中共南京市委出台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的意见,向社会昭示出预算公开改革的魄力与决心,之同时却又具有局限性。在当前我国的政治民主下,为达到预算透明度的基本要求,地方预算公开的推动不能完全寄托在代议制机构的基础上。我国地方预算公开推进的规范理路应是:转变预算公开的立法方式、完善人大的预算权体系以及扩大社会公众对预算公开的参与。
胡明
司法改革中“央—省”二阶独立司法预算的构建被引量:8
2015年
由于我国目前的法院司法预算内置于政府预算之中,造成了行政干预司法以及部分地区司法经费保障不力的情况。为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我国应当借司法改革的契机优化司法预算设置,使司法预算独立于政府预算,由法院进行司法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由省法院统一管理本地区法院预算,建立"央—省"二阶分层的独立司法预算结构,且司法预算应当向基层法院倾斜,保障司法一线人员的办案经费和薪酬。
李帅
关键词:转移支付挤出效应
中国预算法的政治性和法律性被引量:20
2015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公共预算作为财政体系的核心内容,预算治理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2014年8月3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在立法理念上融入了更多的民主性、公共性、控权性、全面性、公开性、问责性等现代预算法治精神,从规范化和体系化的角度完善了公共预算制度,这些规定至少从静态的法律条文层面为预算治理能力的提升和国家治理基础的夯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蒋悟真
关键词:《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法律性公共预算制度政治
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及其构建被引量:18
2015年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此次预算法的修订亮点良多,在强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公开、完善预算问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其中,为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与前瞻性、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新《预算法》第12条第2款明确规定"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李慈强
关键词:年度预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预算约束预算公开
新《预算法》:着力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全方位的审查监督被引量:10
2015年
权力机关对政府预算全方位的审查监督是现代预算监督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是现代预算人民主权的集中体现。在我国,通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预算实施全方位的审查监督,可以有效地规范、控制和监督政府财政收支行为,进而规范政府的施政范围、方向和具体施政行为,保证政府施政行为不越位、不缺位,保障人民大众的公共财政福利和社会公共需要最大化、最优化的实现。我国原有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存在制度规定不完整、监督实践流于形式等问题,而新的《预算法》修订则在确立预算完整性原则和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人大对预决算的全过程监督、加强人大对政府预决算草案的实质审查能力、细化预算违法行为种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但要落实这些制度规定,我们还需要在预算编制细化与编制能力加强、各级人大预决算审查体制暨能力建设、加快财税领域立法步伐、引入一定程度的公民直接参与预算、明确预算法律责任追究体制机制等方面做出更切实的制度安排与努力。
朱大旗
关键词:预算法人大政府预算
纾解房产税法的宏观调控之殇被引量:1
2014年
当前,房产价格不屈式的上涨趋势主要源于房产供应与消费的紧张关系、温和的通货膨胀以及因投资渠道狭窄所致的市场投机行为。注重增量计征的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脱胎于房价过快上涨之际,仅承担了遏制投机行为的调控职能,收效不足。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推进房产税立法,如何在房价调控的背景下协调衔接两者间的关系,值得深入思考。坚持税收法定与存量计征并举,构建科学完善的房产税征管体制,应当是解决房产市场与政府关系、增进人民福祉的明智之举。
刘佳肖宏伟刘翠英
关键词:房产价格税收调控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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