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FFB108012)
- 作品数:5 被引量:10H指数:2
- 相关作者:徐信贵刘家勤龙洋郑白玲更多>>
- 相关机构:重庆大学四川外语学院重庆邮电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更多>>
- 对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学生交流制度的思考被引量:2
- 2013年
- 建立随班就读学生在"瀑布式特殊教育服务体系"中的交流制度,是保障随班就读学生获得与自身学习能力相适应教育条件的一种制度设计。我国随班就读学生交流制度受制于理念、经费、学生学习能力综合评定机制等因素的影响,一直未能有效开展。通过完善我国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加强针对随班就读学生交流的定向拨款、完善随班就读学生学习能力综合评定机制、交流方式等,将有助于推动随班就读学生的交流工作。
- 龙洋郑白玲
- 关键词:随班就读
- 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受教育权保障的家长义务被引量:3
- 2011年
- 保障残疾儿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仅是政府的义务,而且是家长的义务。这种家长义务既是道义上的,也是法律上的。我国现有立法对家长义务的认识不到位、对家长义务内容规定不全面、对家长义务未履行时的制裁不合理等制度缺陷是导致残疾儿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率低、教育质量不理想的原因之一。从残疾儿童受教育权法制保障的角度讲,更新立法理念,强化家长的义务主体地位,将家长义务全面系统地纳入特殊教育法规体系,并增强其明确性和强制性,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重要举措。
- 刘家勤
- 关键词:残疾儿童受教育权义务教育法律义务家长
- 行政立法中表达利益整合的考虑因素
- 2011年
- 利益要求总是因人而异的,行政立法在各种利益表达的基础上必须存有一种利益的整合机制。应重点考虑公共利益、弱势群体利益、生存性利益。立法者的中立性是立法民主和立法公正的保障,因此,在行政立法中还需构建行政立法的回避制度,防止行政机关的部门利益出现在行政立法的利益博弈过程中。
- 徐信贵高长思
- 关键词:行政立法
- 论国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确立、认定及其判准被引量:5
- 2012年
- 国家侵权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基本认同。国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是国家有责性的逻辑延续和现代法治精神的价值确认。认定国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主体、履职期间、违法行为、发生损害结果、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具因果关系五大要件。国家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应当有一定的判断标准,立法中可借鉴学界之一般精神损害等级思路以及法国的司法实践经验,确立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模式。
- 刘家勤高长思徐信贵
- 关键词:国家侵权行为国家赔偿
- 职业教育教学的价值导向:两种本位观的比较
- 2012年
- "能力本位"教学模式以胜任岗位要求为出发点,强调以能力为中心进行教学,其核心是如何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一职业的实际能力,为我国职业教育注入新的活力。但这种教学模式忽视对人格素质的培养,难以适应岗位的变化。"人格本位"教学模式适应实现职教目标的需要,同时它更能满足学生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
- 徐信贵
- 关键词:能力本位人格本位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