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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XGJ002)

作品数:6 被引量:140H指数:2
相关作者:唐清利叶海平高晋康王松庞永更多>>
相关机构: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5篇金融
  • 3篇金融安全
  • 3篇合会
  • 3篇法制
  • 2篇律制
  • 2篇民间金融
  • 2篇法律
  • 2篇法律制度
  • 1篇新政
  • 1篇银行
  • 1篇正规金融
  • 1篇中国商业银行
  • 1篇商业银行
  • 1篇实证
  • 1篇实证分析
  • 1篇涅槃
  • 1篇排解
  • 1篇重生
  • 1篇准入
  • 1篇准入条件

机构

  • 4篇西南财经大学
  • 3篇中国建设银行
  • 2篇中国信达资产...
  • 1篇中国光大银行

作者

  • 3篇叶海平
  • 3篇唐清利
  • 2篇高晋康
  • 2篇王松
  • 1篇张锐
  • 1篇黄贤福
  • 1篇庞永

传媒

  • 1篇江西财经大学...
  • 1篇中国法学
  • 1篇法学家
  • 1篇天府新论
  • 1篇湖南社会科学
  • 1篇前沿

年份

  • 1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10
  • 1篇2009
  • 1篇2008
  • 1篇2007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外资准入条件下中国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的建构被引量:2
2007年
本文在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制度现状和问题基础上,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流程银行风险控制、市场导向风险管理的理念创新,并在制度层面提出了建构我国相关制度的构想:建立流程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对独立又相互协调的风险控制机制;建立职权分离、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监督机制以及完善有关风险控制法规。
高晋康唐清利黄贤福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
民间金融法制化的界限与路径选择被引量:132
2008年
民间金融具有存在的理由,"合法化"命题是一种价值层面对事实的误读,所以应以中性的"民间金融法制化"作为路径选择。这要求国家选择适当的金融价值观确立民间金融的法制化界限。我国应对民间金融采取消极自由的制度取向,对达到规制标准的法律边界内的民间金融予以规制,并确认边界之外民间金融的自由地位。具体而言,只对具有全国性组织形式和规模的民间金融专门立法规制,而对其它民间金融提供其他途径的制度救济。但是,由于我国达到规制标准的民间金融主体尚未确立,当下在确立法制化界限的同时,更应注重对民间金融市场主体的培育。
高晋康
关键词:民间金融
金融安全视角下合会法律规制的综述被引量:3
2009年
由于我国法律长期未对合会进行相应规制,在面对倒会等合会问题时,司法往往陷入无法可依的尴尬处境。正是在立法的空缺、司法陷于两难抉择困境的情形下,合会的实际运作日渐远离现行正式制度的视野,呈现出一种"体制外"运行的显著特征。这与我国金融法治建设的目标应当说是不相适应的。因此,有必要就合会概念界定与功能、合会起源分布与存在的社会基础、合会法律规制研究、合会风险与金融安全的关系四个方面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现状进行系统的研究。
叶海平唐清利
关键词:合会金融安全
从国家“新政”的视角看我国民间金融的涅槃重生被引量:2
2010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资本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公用事业领域、金融服务行业等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对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规范金融秩序,控制民间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王松庞永
关键词:民间金融新政正规金融
我国合会的制度障碍与排解被引量:1
2011年
合会是具有典型性的民间金融形式,它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解决民间用急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重视其规范发展。本文选择Q县合会发展历程进行个案考察,并结合我国台湾地区的制度实践经验,提出我国合会制度建构的设想。
王松叶海平
关键词:合会金融安全法制建构
中国合会的运作与法律制度构建研究——基于Q县的实证分析被引量:1
2012年
中国合会具有互助合作的道德基础,生活、生产与市场的外部激励,规则与程序的组织机制,信息与声誉的约束机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迁,合会发生异变,合会风险加剧,倒会时有发生,对地区金融安全的影响日益加深,甚至波及金融体系的其他部门,对社会经济构成严重的破坏。中国政策的摇摆使合会长期缺乏相应法律规制,这导致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司法无所适从,金融安全法制框架难以有效吸纳对其实施的规制行为和制度,并可能出现损害经济或危及金融安全的两难局面。因此应当建立以"一项价值目标、两大基本原则、五项具体规则"为结构的合会法律制度,引导合会运作走向有序化,促进合会法律制度价值目标的实现。
张锐唐清利叶海平
关键词:合会金融安全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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