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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0YJC790170)

作品数:6 被引量:9H指数:3
相关作者:刘立燕熊胜绪陈杰更多>>
相关机构:江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圳证券交易所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湖北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7篇经济管理

主题

  • 7篇制权
  • 7篇控制权
  • 7篇控制权收益
  • 7篇超控制权收益
  • 4篇信息披露
  • 4篇上市公司
  • 4篇披露
  • 3篇实证
  • 3篇实证研究
  • 3篇控制人
  • 3篇交易
  • 3篇关联交易
  • 3篇规制
  • 3篇规制研究
  • 2篇最终控制人
  • 2篇金字塔
  • 2篇金字塔结构
  • 1篇信息披露质量
  • 1篇制衡
  • 1篇上市公司信息

机构

  • 8篇江汉大学
  • 4篇中南财经政法...
  • 1篇深圳证券交易...

作者

  • 8篇刘立燕
  • 4篇熊胜绪
  • 1篇陈杰

传媒

  • 1篇商业经济与管...
  • 1篇郑州大学学报...
  • 1篇江汉大学学报...
  • 1篇财务与金融
  • 1篇财会通讯(中...
  • 1篇珞珈管理评论
  • 1篇中国会计学会...

年份

  • 1篇2013
  • 4篇2012
  • 3篇2011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超控制权收益关系的实证研究被引量:4
2011年
对2005-2007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控制权转让的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显示,控股股东的超控制权收益水平与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期间信息披露质量的平均水平显著负相关,对最终控制人的股权制衡情况与超控制权收益显著正相关。研究表明,加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期间的信息披露的监管,以及构造对最终控制人进行股权制衡的结构,可以显著降低控股股东侵害中小投资者而获得的超控制权收益的水平。
刘立燕陈杰
关键词:超控制权收益信息披露质量终极控制人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制研究
通过回顾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制的经验,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文章提出通过推动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整体上市及民营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持股,消除不合理关联交易的产生基础;对于暂时无法消除的关联交易,应确保...
刘立燕熊胜绪
关键词:关联交易超控制权收益信息披露
市场化进程、法律保护与超控制权收益关系的实证研究
2012年
基于2005-2007年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的相关数据,本文验证了我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法律保护水平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超控制权收益之间的关系。研究显示,上市公司所处环境的市场化进程、法律保护水平与超控制权收益负相关。我们还发现对最终控制人的股权制衡程度越高,其所能获得的超控制权收益水平越低。由此给我们的启示是,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国各地区的市场化水平,完善法制化水平,以及建立对最终控制人的股权制衡机制,对抑制控制性股东侵害具有重要意义。
刘立燕
关键词:控制权收益超控制权收益市场化进程法律保护最终控制人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制研究
通过回顾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制的经验,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文章提出通过推动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整体上市及民营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持股,消除不合理关联交易的产生基础;对于暂时无法消除的关联交易,应确保...
刘立燕熊胜绪
关键词:关联交易超控制权收益信息披露
美日企业集团子公司控制机制比较与启示
2012年
企业集团是世界经济组织中最重要的组织形式之一。美国与日本的企业集团,前者是典型的分权模式,强调以资本市场主导的外部治理;后者则是典型的集权模式,强调利益相关者主导的内部治理。无论在哪种模式下,都存在一些历久弥新、长盛不衰的企业集团,它们不仅在其国家经济的崛起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刘立燕
关键词:企业集团公司控制机制利益相关者分权模式集权模式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制研究被引量:3
2012年
通过回顾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制的经验,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政府应推动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整体上市及民营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持股,消除不合理关联交易的产生基础。对于暂时无法消除的关联交易,应确保交易的公允性。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和法律监管,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
刘立燕熊胜绪
关键词:关联交易超控制权收益信息披露
金字塔结构、法律环境与超控制权收益——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被引量:4
2011年
对我国2005-2007年间发生控制权转让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显示,我国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的控制层级与获取的超控制权收益正相关,法律保护水平与超控制权收益负相关。研究表明最终控制人的控制链条越长,其获取的超控制权收益水平越高,而较好的法律保护水平能够抑制其超控制权收益的水平。由此带来的启示是:应采取政策措施推进控股股东缩短控制链条,发展核心能力,既能有效降低控股股东的超控制权收益,也有利于促进其获取合理收益;同时应进一步落实对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改善执法效率。研究还显示对最终控制人较高的股权制衡水平能够显著降低其获取的超控制权收益。
刘立燕熊胜绪
关键词:控制权收益超控制权收益最终控制人
控制层级、股权制衡与超控制权收益——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2011年
对2005—2007年发生控制权转移的沪深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上市公司金字塔结构控制层级与控股股东超控制权收益显著正相关,并且非国有最终控制人利用金字塔结构实施侵害的动机更明确;而无论对国有还是非国有最终控制人,其他独立大股东的存在能够有效抑制控股股东攫取超控制权收益的水平。研究给我们的启示是,缩短控股股东的控制链条、简化控制结构,有助于抑制其攫取超控制权收益的行为,与之相应应通过相应政策措施激励控股股东实施归核化战略、实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整体上市,既有助于抑制其攫取超控制权收益的动机,也能促使其获取更大更合理的收益。此外,还应构建对最终控制人有效的股权制衡结构。
刘立燕熊胜绪
关键词:超控制权收益金字塔结构股权制衡归核化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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