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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4ZC037)

作品数:6 被引量:16H指数:3
相关作者:陆自荣杨凤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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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哲学宗教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哲学宗教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哈贝马斯
  • 1篇信念
  • 1篇信念伦理
  • 1篇依法
  • 1篇依法治国
  • 1篇责任伦理
  • 1篇哲学
  • 1篇哲学文化
  • 1篇治国
  • 1篇中国传统伦理
  • 1篇中国传统社会
  • 1篇儒家
  • 1篇社会
  • 1篇社会学
  • 1篇人格
  • 1篇礼制
  • 1篇伦理
  • 1篇价值无涉
  • 1篇交互主体
  • 1篇个体本位

机构

  • 6篇湖南科技大学

作者

  • 6篇陆自荣
  • 1篇杨凤娥

传媒

  • 2篇湖南科技大学...
  • 1篇西安交通大学...
  • 1篇北京理工大学...
  • 1篇中国矿业大学...
  • 1篇北京交通大学...

年份

  • 2篇2006
  • 4篇2005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社会学合理性的研究框架——对韦伯和哈贝马斯合理化理论的研究
2006年
通过对韦伯和哈贝马斯的合理化理论的考察,得出社会学合理性分析框架的四个方面内容:经验普遍准则之确立的主题、主客体关系假设的预设、伦理和认知以及内在与外在的研究方向。这四个方面是二人研究合理性共同遵守的框架,但在具体的内容上二者又表现不同:韦伯的合理性是借助于“天职观”和预定论确立经验普遍准则,哈贝马斯的合理性是在宗教、形而上学世界观解构的条件下重建经验世界的普遍准则;韦伯的合理性之预设是人神对立、主客对立,哈贝马斯的合理性之预设是交互主体;在伦理和认知两个方向上,韦伯的合理性的区分是模糊的,而哈贝马斯则明确地对二者进行了区分;在内在与外在两个向度上,韦伯合理性是单线的联系和相互转化的观点,哈贝马斯则是整体性联系和全面的贯彻。
陆自荣
关键词:哈贝马斯
对韦伯和哈贝马斯合理化理论的研究
2005年
通过对韦伯和哈贝马斯的合理化理论的考察,得出社会学合理性分析框架的四个方面:经验普遍准则之确立的主题、主客体关系假设的预设、伦理和认知以及内在与外在的研究方向。这四个方面是二人研究合理性共同遵守的框架,但在具体的内容上二者又表现不同。韦伯的合理性是借助于“天职观”和预定论确立经验普遍准则,哈贝马斯的合理性是在宗教、形而上学世界观解构的条件下重建经验世界的普遍准则。韦伯的合理性之预设是人神对立、主客对立,哈贝马斯的合理性之预设是交互主体。在伦理和认知两个方向上,韦伯的合理性的区分是模糊的;而哈贝马斯则明确地对二者进行了区分。在内在与外在两个向度上,韦伯合理性是单线的联系和相互转化的观点;哈贝马斯则是整体性联系和全面的贯彻。
陆自荣
关键词:哈贝马斯
“价值无涉”与“价值关联”:韦伯思想中的一对张力被引量:9
2005年
通过对韦伯有关“价值无涉”和“价值关联”论述的分析,指出张力无处不在是韦伯思想的生命力之源,而“价值无涉”和“价值关联”正是韦伯思想中的一对张力;二者的关系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二者的张力也是韦伯对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作出的最重要贡献,它统摄了韦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其他概念。
陆自荣
关键词:价值无涉
儒家礼制中的和谐追求被引量:3
2006年
中国传统社会秩序主要靠礼制来维持,礼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担当着准法律的作用。礼制包括“礼”、“乐”两个方面。“礼”、“乐”分开来说,“礼”管“分”、“乐”主“和”。但“礼”、“乐”之中又都包含“分”、“和”两个方面,是“分”与“和”的统一。礼制的“礼”、“乐”、“分”、“和”共同构筑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和谐局面。但由礼制构筑的和谐社会是等级制的和谐社会。
陆自荣
关键词:儒家礼制
关系和谐伦理: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之外被引量:1
2005年
韦伯把伦理划分为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并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信念伦理。信念伦理要么是神秘主义救赎宗教的产物,要么是出世救赎宗教的产物。中国传统社会并没有真正的救赎宗教,其伦理也非真正信念伦理。中国传统社会的世界观是关注经验世界的,是关乎天地人的政治哲学;关心的是各种关系的和谐。因此,关系和谐伦理抓住了中国传统伦理的本质特征。关系和谐伦理和责任伦理都关注经验世界;但在传统文化意义上,它们是两种不同的伦理。当代社会,随着新的哲学文化的产生,关系和谐伦理和责任伦理呈现了统一的曙光。
陆自荣
关键词:信念伦理责任伦理和谐伦理中国传统社会中国传统伦理哲学文化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体制的人格基础被引量:3
2005年
个体本位人格的法律具有两个特征权利本位(私法)和形式主义,它们使法律成为社会治理的主要形式。个体本位人格的道德表现为信念道德和责任道德,而二者进一步演变为宗教和法律,导致道德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被“悬置”。社群本位人格的道德具有两个特征义务本位和实质主义,它们使道德成为社会治理的主要形式。社群本位人格的权利和主体意识不明确,使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十分有限。交互主体人格在自我和他人、理性和情感、权利和义务、形式和实质上既是二分的又是统一的。因此,交互主体将使“法治”和“德治”在更高层次上达到有机结合。
陆自荣杨凤娥
关键词:人格个体本位交互主体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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