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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HB10HFX012)

作品数:5 被引量:12H指数:1
相关作者:梁亚王晨赵存耀王嶂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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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严格责任
  • 3篇过失
  • 2篇侵权
  • 2篇过失责任
  • 2篇比较法
  • 1篇严格责任原则
  • 1篇责任归责
  • 1篇责任归责原则
  • 1篇中华人民
  • 1篇中华人民共和...
  • 1篇审理
  • 1篇视阈
  • 1篇司法
  • 1篇司法克制
  • 1篇司法克制主义
  • 1篇司法能动
  • 1篇司法能动主义
  • 1篇能动主义
  • 1篇侵权法
  • 1篇侵权责任

机构

  • 5篇河北科技大学

作者

  • 5篇梁亚
  • 2篇王晨
  • 1篇王嶂
  • 1篇赵存耀

传媒

  • 1篇特区经济
  • 1篇河南社会科学
  • 1篇法律适用
  • 1篇河北科技大学...
  • 1篇经济研究导刊

年份

  • 5篇2012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严格产品责任原则传统定义之内在瑕疵——以美国产品责任法为视角被引量:1
2012年
传统的严格产品责任原则并未对产品缺陷的类型进行区分,而是一概地适用于产品责任纠纷领域,无论生产者有无过错或能否预见风险的发生,都会导致产品责任的承担,严格责任呈现绝对化的倾向。随着产品责任诉讼的发展以及开发风险抗辩的确立,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在美国产品责任法中的适用范围渐趋缩小,由最初的产品责任领域的一概适用调整为仅仅在制造缺陷案件中发挥效用,而在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案件中,生产者承担过失责任。中国的产品责任法由于法律移植的偏差与滞后,并未适当地确定严格责任原则在产品责任法中的地位,亦未能妥善解决严格责任原则与开发风险抗辩的关系。
梁亚王晨
关键词:严格责任过失责任
论产品缺陷类型对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影响——《侵权责任法》第41条生产者责任之解释与批判被引量:9
2012年
一、问题的提出颁布于1993年而修改于200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严格产品责任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1〕该规定在2010年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中得到沿袭,〔2〕此举至今仍然被认为标志着中国的产品责任法迎头赶上了最新的立法潮流,达到与美国和欧共体国家同样的水准,〔3〕而且,我国学术界的主流声音一致将严格责任原则视为生产者责任之当仁不让的归责原则。
梁亚王嶂赵存耀
关键词: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严格责任原则
侵权法“过错证明负担规则”缺陷之矫正——基于比较法上的考察
2012年
各国侵权法规则适用于产品责任领域最突出的缺陷在于原告承受对被告过错的证明负担,如原告不能满足举证要求,将面临损害不能获得赔偿的风险。在现代化、不透明生产条件下,由原告证明被告的过错,不仅非常困难,而且违背公平理念。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目标引导下,各国对于侵权法规则缺陷的弥补均致力于减轻原告对被告过错进行证明的负担,例如英美的事实自证原则,德日的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以及法国的缺陷即过错,均志在为遭遇举证困难缺陷产品的受害人提供证明之帮助。
梁亚王晨尚志远
关键词:侵权过失严格责任
比较法视阈下的开发风险抗辩被引量:1
2012年
开发风险是生产者免于承担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之一。如果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即使其后由于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而认识到产品存在的缺陷,生产者也不对该已投入流通的产品致人损害承担产品责任法上的赔偿责任。美国、欧洲各国均确立了开发风险的抗辩事由对严格责任绝对化的倾向予以遏制从而对严格产品责任原则的严格程度进行调节。
梁亚
关键词:严格责任过失责任
司法能动主义的法哲学解读——以产品责任案件的审理为视角被引量:1
2012年
美、德、法三国法官自20世纪以来在产品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尝试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的限制,减轻或免除原告对于生产者被告的过错进行证明的负担,以对既有的合同法与侵权法规则的缺陷予以弥补或克服,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司法能动主义的倾向,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相应历史时期内各国主流法哲学思潮的影响。
梁亚
关键词:司法能动主义司法克制主义法哲学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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