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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GD10CFX02)

作品数:7 被引量:57H指数:5
相关作者:徐忠明杜金更多>>
相关机构:中山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历史地理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 1篇历史地理

主题

  • 3篇清代
  • 2篇明清
  • 2篇官箴
  • 2篇法律
  • 2篇法律知识
  • 1篇刑部
  • 1篇序跋
  • 1篇生涯
  • 1篇书肆
  • 1篇司法
  • 1篇司法理念
  • 1篇听审
  • 1篇情感
  • 1篇汪辉祖
  • 1篇明清时期
  • 1篇皇权
  • 1篇官员
  • 1篇法理
  • 1篇法理念
  • 1篇坊刻

机构

  • 7篇中山大学

作者

  • 5篇徐忠明
  • 3篇杜金

传媒

  • 3篇法制与社会发...
  • 1篇吉林大学社会...
  • 1篇学术研究
  • 1篇华南师范大学...
  • 1篇现代哲学

年份

  • 1篇2015
  • 3篇2012
  • 3篇2011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明清民间商业运作下的“官箴书”传播——以坊刻与书肆为视角被引量:17
2011年
明清时期,"官箴书"不仅在数量上达到了创作和出版的高峰,在内容上也越来越突出实用价值。刺激"官箴书"数量剧增和内容转向的直接动因,是巨大的阅读需求的存在。由于明清时期地方政府工作的繁复琐碎,"官箴书"的基本读者不仅包括出身科举、缺乏行政和司法知识的地方官员,也包括了幕友、书吏和讼师等人。在这样的市场需求下,民间商业资本开始加入"官箴书"的传播行列,从事出版和销售。明清印刷业、出版业的发达,私人书坊、书肆的活跃,书籍销售网络的扩展,使得坊刻本"官箴书"开始成为这类书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进一步推动了"官箴书"创作和出版的繁荣,而且降低了"官箴书"的出版成本,有效拓展了"官箴书"的传播范围,使普通读者更加容易获得,同时也使"官箴书"的内容更加照顾读者市场的实际需求。
杜金
关键词:明清坊刻
清代皇权推动下“官箴书”的编撰与传播--以《钦颁州县事宜》为例被引量:6
2011年
作为清代"官箴书"的代表作品之一,《钦颁州县事宜》一书在内容上基本涉及到州县衙门日常事务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一部权威性的"州县指南"。该书是在雍正皇帝的积极推动下,由具有丰富行政经验的官员编撰而成;并经雍正审定后,谕令刊刻、颁发给全国的州县官员,是典型的通过皇权自上而下推行的"官箴书"。这既与雍正厉行整饬吏治的意图有关,也与他希望藉此弥补州县官的法律知识与从政经验之不足有关。在皇权的力量之下,《钦颁州县事宜》不仅传播范围广泛,而且在清代的州县行政与司法实践中持续发挥着影响和作用。
杜金
关键词:清代皇权
清代中国法律知识的传播与影响——以汪辉祖《佐治药言》和《学治臆说》为例被引量:13
2011年
清代州县衙门的组织架构与制度安排,以及牧令缺乏行政技能和法律知识的状况,导致了"官箴书"和幕友的大量出现。清代著名幕友和循吏汪辉祖撰写的《佐治药言》和《学治臆说》被幕友和牧令视为"官箴书"中的典范。这两本书在清代中国流传广泛,影响巨大,其主要传播方式包括口传、抄本和刊印;而他人的引述、摘录与汇编,也对书籍的传播和阅读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推荐、赠予和购买情况来看,这两本书在当时应该得到了很好的传播、阅读与接受。严格说来,清代"官箴书"是特殊意义上的总结和阐述州县实务知识的书籍,具有经验性与实践性的特征。"官箴书"的广泛传播与阅读,也导致了州县牧令在处理行政事务和司法问题上形成了相对的一致性。
徐忠明
关键词:法律知识
读律与哀矜:清代中国听审的核心概念被引量:4
2012年
读律与哀矜,既是清代中国听审经验之总结,又是听审实践之指南,因此成为清代听审折狱的核心概念。司法官员是否具备法律知识与能否依法听审,乃是清代法律的关键问题。清代法律有"讲读律令"的专门规定,司法官员是否"讲读律令",是否"通晓律意",是他们在听审断狱时能否"具引律例"的一个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儒家倡导的"仁政",是"爱"或"爱民"的政治,也是以情感为基础的政治。"哀矜"是司法官员的同情之心和怜悯之情,也是"仁爱"的一层意思。哀矜与读律、慎刑、中罚、心服等司法的核心理念之间,都存在着关联。清代中国"情法两尽"的司法模式,与要求司法官员以"读律与哀矜"来听审,实际上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
徐忠明
关键词:清代听审
读律生涯:清代刑部官员的职业素养被引量:13
2012年
虽然清代中国缺乏近代西方那种"职业"的法律专家,但是就刑部官员而言,由于他们享有广泛的司法职能,不但占居着司法机构的顶层地位,而且发挥着司法实践的枢纽作用,因此对法律知识也颇为重视。从诗文、传记、墓志等资料中可以发现,清代中国的刑部官员与读律的关系确实非常密切。刑部衙门有着相当浓厚的法律阅读氛围,官员之间商榷法律问题、合作编撰法律书籍之事,亦不乏记载。刑部官员不但具有丰富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法律阅读的态度比较积极,动机也比较正当,甚至还形成了较为有效的阅读方法。总体而言,清代中国的刑部官员保持了对法律阅读的极大热情,也有相当精湛的法律素养。正是这种素养,使刑部官员基本上胜任了他们肩负的修律和司法使命。
杜金徐忠明
关键词:清代刑部官员
明清时期法律知识的生产、传播与接受——以法律书籍的“序跋”为中心被引量:8
2015年
明清时期法律书籍的序跋,对于考察法律知识的生产、传播与接受具有不可小觑的意义。这些法律书籍的主干部分,包括律学注释、行政和司法指南以及判牍汇编三种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法律知识类型,注重实用性与实践价值。法律书籍的作者群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但大多数是颇具爱民情怀、关注民生、重视吏治,并且富有治理经验的官员与幕友。作者预设的读者群体,主要是初登仕版的官场新人,也包括经验老道的官员与幕友,乃至民间社会的讼师与民众。书籍的传播者既有作者及其家人,亦有皇帝、官场同僚与书坊商人,以及官员曾经任职地区的人士;传播渠道多种多样,除了官署张挂和刻印,也包括家刻和坊刻。这些法律书籍的刊印,在客观上极大地推动了法律知识的传播,对明清时期的吏治实践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徐忠明
关键词:序跋法律知识
清代中国的爱民情感与司法理念--以袁守定《图民录》为中心的考察被引量:4
2012年
传统中国的"情",不仅涉及到私人的日常生活领域,而且涵盖了国家的政治活动领域,从而成为整个文化的基础。这种"情本位"的文化类型,也与传统中国司法官员的思维模式相吻合,并对司法裁判的风格有着直接的影响。以清代官员袁守定编撰的《图民录》一书为例,爱民情感构成了全书的核心环节,作者以古人的"嘉行"故事来作为州县牧令追慕的榜样,阐明了"为政"必须以"爱民"为基础的道理。书中关于行政举措与司法技艺的具体阐述,也都是围绕"爱民"这一中心展开的。对具有循吏特色的清代州县官员袁守定来说,如何真正践行"为民"或"爱民"的政治理想,也就成了他心目中焦虑的问题。司法官员的这种"爱民情感",构成了传统中国司法场域中"情"的内涵之一。
徐忠明
关键词:司法理念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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