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7FXB009)
- 作品数:6 被引量:24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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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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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惯生成问题新论被引量:1
- 2009年
- 习惯和法律的关系问题是法学理论中的一个传统问题。近年来,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和谐社会的提出和实践,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当代中国和谐秩序建构中习惯与法律的关系以及习惯在和谐社会建构中的作用问题。习惯虽然与其他社会规则一样都是一个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最终受制于该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但是,习惯究竟是如何产生的问题至今仍然存在不同的理解。对该问题的研究和澄清,不仅有利于进一步论证习惯的物质基础,更有利于阐述为什么习惯会演进为另一种社会规则系统——法律,同时还有助于分析社会秩序转型时期习惯和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 张镭
- 关键词:法学理论民间法少数民族习惯法物质生活条件
- 习惯及其本质的科学解读——重读马克思《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被引量:3
- 2009年
- 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中,马克思的主旨是对主体在客观经济生活中所形成的习惯进行解读,并揭示习惯的法律本质。习惯是主体在客观经济生活中所形成的法权要求的直接反映,其合法性取决于习惯与客观经济生活的契合度。只有在法权的意义上理解习惯的本质,才能真正理解习惯权利和法定权利之间的本质差异,进而提高对法律本质的理解。
- 张镭廖颖
- 关键词:法律法权
- 论基层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裁判合法性与公信力之统一——传统中国法官的难题与当代中国法官的难处被引量:6
- 2010年
- 在基层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民间习惯和国家法律的矛盾是传统中国很多朝代的法官必须面临的难题,他们常常要解决这对矛盾,以实现裁判合法性与公信力的统一。他们在这一过程中积累了很多经验,这些经验的取得与儒家学说的解释力、社会规则的认识、国家—法官—社会之间意识形态的同一性以及法官的考绩压力等因素有相当的关联。当代中国法官也面临民间习惯与国家法律之间的矛盾,但是他们却有着与传统中国法官大不相同的现实困难,包括国家—法官—社会三者之间意识形态的非同一性、法官知识体系构建的非本土性、司法目的的非现实性以及司法活动的非社会性等四个主要方面。这些困难的解决将是中国司法达致和谐的真正开始。
- 张镭
- 关键词:纠纷解决合法性
- 传统中国基层民事纠纷解决中的习惯与法律被引量:3
- 2009年
- 在传统中国的基层纠纷解决过程中,基层官员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形式上的依法裁判是主导性的。在民事纠纷的处理中,对民间习惯的运用实际上表现为两条路径:一是直接援引习惯进行裁决,这种情况在古代判例资料中并不常见;另一种是"参酌援引",这种做法大量体现在传统中国基层地方的判决中。"参酌援引"的过程既是地方官员裁决纠纷过程中对民俗民风和"情"与"理"的理解和运用,同时也保证了裁决在形式上符合依法裁判的要求,这种做法体现着传统中国司法人员的职业理念和裁判技巧。
- 张镭
- 关键词:法律
-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经济变迁与秩序生成——近代以后中国二元社会秩序生成的考察被引量:10
- 2008年
- 人类社会自从法律形成以后,社会秩序就一直表现为习惯—法律的二元秩序样式。近代以来世界秩序的变革受两种模式的经济变迁的决定:一种是一元的经济变迁,一种是二元的经济变迁。由此形成一元经济下的二元社会秩序和二元经济下的二元社会秩序,前者面临的秩序矛盾是单一的,后者面临的秩序矛盾是多重的。中国现代化过程中二元社会秩序的生成是由中国的传统—现代二元经济所决定的,这种二元秩序中的规则关系表现为法律和习惯两种规则体系的矛盾和冲突。如果承认当下中国传统—现代二元经济的现实,就应当承认传统经济下习惯法权存在的合理性,也应当承认在这种传统经济中形成的习惯规范的合法性,继而协调法律与习惯的矛盾关系,俾使当下中国的秩序治理走向和谐。
- 张镭
- 关键词:社会秩序经济变迁法律
- 从习惯到法律:路径与特征的分析被引量:1
- 2009年
- 从习惯到法律的演变有两个基本的路径:一是纳入,其中包含重述和适用的过程;另一个是转化,其中包含编纂与整合的过程。同时,从习惯到法律演变的过程中,社会秩序始终蕴含着两种规则治理的二元化现象,这是由法权在两种规则中的不同表达形成的一种必然性的结果。从历时性过程进行分析,由习惯到法律演变的过程具有过程的渐进性、进程的交互性、方式的多样性、程度的差异性以及范围的扩展性这样5个方面的特征。
- 张镭廖颖
- 关键词:法律